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编(45篇)
目录
1.2023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4
2.2023年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11
3.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4
4.2023年度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3
5.2023年度XX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6
6.2023年度XX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38
7.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41
8.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45
9.2023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52
10.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0
11.2023年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督查检查工作计划 66
12.XX工业园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72
13.XX街道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81
14.XX区水务局(海洋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85
15.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91
16.XX市XX区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98
17.XX市XX区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03
18.XX市XX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08
19.XX市XX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115
20.XX市XX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21
21.XX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26
22.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31
23.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37
24.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45
25.市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50
26.市供销社2023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157
27.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59
28.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164
29.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69
30.县教体系统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173
31.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78
32.县气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182
33.县商务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186
34.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90
35.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193
36.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01
37.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2023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6
38.乡2023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计划 211
39.乡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13
40.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19
41.乡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抽查)工作计划 222
42.应急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26
43.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计划 229
44.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35
45.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240
2023年XX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或避免一般事故,及时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农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饲料兽药、渔业领域、农田工具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督查、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力争不发生农业安全生产事故。
一、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认真落实《XX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XX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纵向网格化监管体系方案》要求,切实构建市镇两级农业领域职责,层级分明、到岗到人的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按照我市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镇、村渔船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包船到人,按照六个100%(出海渔船100%检验、出海船员100%持证上岗、安全检查100%实施、安全规程100%执行、防台要求100%落实、涉渔“三无”船舶100%清理)要求,确保“七个不出海”(不安全、不出海;证不齐、不出海;无保险、不出海;不报告、不出海;不跟帮、不出海;危险天、不出海;有隐患、不出海)。二是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机制,在册渔船100%实施监督检验,逐步解决渔业船员缺配等问题。加强渔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渔业船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三是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严格落实《广东省“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处置办法》等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捕捞、海钓等行为,加大从事非法活动的涉渔“三无”船舶扣留、拆解力度。加强对乡镇涉渔“生计”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实施防御台风期间渔船回港柴油补助机制。按程序及时发放2022年防台风期间海洋渔船回港柴油补助。
(二)开展渔业养殖常态化检查。一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养殖户安全意识主体责任。二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育苗车间、用电、电线线路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开展检查。三是检查用于水产养殖的发电机、增氧机、抽水机等机械设备,渔业过冬棚,设施大棚保温和充氧、供暖、加热、照明设备等是否存在漏电隐患。四是检查水产养殖基地(场)工作人员涉水安全防护、生产用船配备救生设备及人员落水救助措施情况,养殖场配备灭火器、救生器材等情况。水产养殖基地(场)养殖水域周围有无安全警示标志。五是督促养殖单位在销售运输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和搬运装卸安全,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机械设备。注意防火、防盗,严防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六是不定期组织水产养殖基地(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教育培训,多形式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
(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加强媒体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座谈会、横幅、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形式在渔区和渔港,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广泛宣传商渔船防碰撞、“不安全、不出海”和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等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在休(禁)渔期间,对渔船船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在日常检查中,向渔民群众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不定期发送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加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四)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安全风险。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推进商渔船防碰撞宣传教育,推广“商渔船长面对面”交流活动等经验做法,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渔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渔民群众参加渔船船员资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持证率。加强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商渔船重大风险,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实施“平安渔港创建达标”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XX市平安渔港创建达标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管安全,打通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确保“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指导沙田镇、虎门镇编制本镇渔港、渔船避风锚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先锋、新湾渔港建设。
三、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老旧残拖拉机牌证注销和报废工作。按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等有关规定,动员使用年限超过10年、已达报废条件的老旧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申请注销和报废。在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集中公告3年以上未参加年检拖拉机,限期参加年检,仍未参加年检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告注销其牌证。二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省安委会“65条”、市安委会“78条”硬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二)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交警组织开展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严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拼装改装,特别是逾期未检验、反光贴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完善微耕机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要继续完善属地微耕机监管台账,落实镇村(社区)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微耕机作业安全巡查工作,做好巡查日志保存和统计工作,严防安全措施不全的微耕机作业和使用,教育使用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开展农机年检和示范村构建。一是开展年检服务。全年分4期开展检审上门服务,为当地农户办理拖拉机登记注册和年检及拖拉机驾驶人员考证培训,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计划现场发放宣传单张、播放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录像、现场接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机手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等知识。二是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按照《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活动。
四、督促、指导畜禽屠宰、农药生产经营、兽药饲料、有限空间、农业设施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一)屠宰企业安全监管方面。一方面,结合屠宰行业特点,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尚未清理无害化处理池的镇街,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快清理工作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屠宰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大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予以整改,确保我市屠宰企业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我市定点屠宰场安全生产意识,督促屠宰企业按照要求在场区显眼位置粘贴、悬挂安全生产标语,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组织全市定点屠宰场安全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演练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方面。组织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按照生产企业高、中、低风险等级,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台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镇街对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不同频次检查,其中被列入高风险企业的,镇街每月检查至少1次;被列入中风险企业的,镇街每季度检查至少2次;被列为低风险企业的,镇街每季度检查至少1次。市级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检查至少1次以上,适时对中、高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三)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化(储)粪池、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等领域安全监管方面。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种养结合企业和家庭农场内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化(储)粪池、沼气池、无害化处理池进行彻底排查,从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入手,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种植业安全监管方面。制定完善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清单,重点开展厂房式种植、农药生产经营、设施农业、肥料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农时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台帐,逐一对照,反复查验。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责令整改,立行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跟踪落实整改,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
(五)其他领域安全监管方面。加强对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休闲农业等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安全实施。强化农田工具房监管,严禁违规住人。
五、切实加强局系统下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
(一)对局系统检测机构(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并细化各类危险化学品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台账记录,不超量存放,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二)对局系统办公楼和宿舍等进行全面的消防隐患排查登记。
(三)加强对局系统代管物业包括企业、工厂、商铺、出租屋以及其他“三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23年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3年,工贸行业继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专项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3月底前,聚焦冶金建材行业钢结构筒形仓、冶金、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20项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持续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和“百日清零行动”成效,继续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对铝加工、涉氨制冷、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
(二)深入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持续深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指导检查,增加对涉及污水处理等重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开展专项指导服务检查,对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企业危险工艺、场所和重点安全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体检诊断,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一是进一步规范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对一般工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督促企业规范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二是对已经建成投入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和金属冶炼企业项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没有设计的要补做设计,从本质安全上防控风险;对已建成的非高危小微企业项目,督促开展安全现状评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推进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精细化管理。强化抽查核查,严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质量。
(五)加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中小微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抓实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制度落实。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七)提升工贸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适当加大对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班,强化对工贸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能力水平。
(八)严格规范执法。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相关专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依靠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
(九)开展工贸企业基础状况全面调查。组织对全区工贸行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艺设备等重点调查。全面核清工贸企业底数和台账变化情况,督促企业核实完善平台基础信息,从抓企业信息填报率向抓信息准确性、时效性、高质量过度,全面掌握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动态。
(十)强化工贸企业“互联网+监管”。坚持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两条腿”走路,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及应用,增强监管实效。加大手持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力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网上传递和执法文书电子化操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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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强化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及其配套法规,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得到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21〕23号)中重点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的原则,编制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考虑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灾害程度、生产规模及危险系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将本单位监管的非煤矿山(28家)、工贸企业(48家)、危化企业(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和零售经营点(148家),共266家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三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重点检查、检查频次等内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升,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局的实际,基础科、危化科负责对监管企业按照分类监管检查的原则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安全巡查(具体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表1、附表2)。综合科、执法大队负责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参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主抽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深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领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尾矿库(磷石膏堆场)汛期防溃坝漫坝、地下矿山汛期防治水、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企业、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工贸行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爆粉尘企业、重点大型商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抓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重点整治火灾、爆炸、透水、顶板冒落、井下坍塌的和通风不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改造、生产、掘进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格落实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重要部位、重要设备、事故多发的燃爆泄露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狠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等行为;狠抓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4.强化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执法。督促企业制订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250天。
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编制1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28人,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17人。全年共365天,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法定假日共计11天。
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1915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250天-1239天-1096天=1915天。
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4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一级监管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每次最低2人参加。一般检查工作日1300天。对直接监管的非重点企业每年检查至少2次。参加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215天。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39天。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综合督查、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目标考核等:150天。
2.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专项检查:250天
3.大型活动进行安全检查:60天。
4.实施行政许可:90天。
5.参与及事故抢险救援:50天。
6.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80天。
7.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70天。
8.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240天。
9.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60天。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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