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形式主义调查报告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
近期,重庆市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到部分区县和市级部门实地调研,梳理总结过去一年全市破除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取得的经验成效,分析仍然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研究深化治理的对策措施。
一、准确界定两组概念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破除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需要精准区分基层各层级、行业、领域不同范围履职群体的不同减负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施策。
关于基层。调研发现,党员干部对基层的概念认知存有较大差异,有的认为村(社区)是基层,有的认为乡镇(街道)是基层,有的认为区县及以下皆是基层。概念的模糊不清可能导致落实减负要求出现偏差。
党章第三十条明确,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组织均是党的基层组织。因此,基层是一个广义的、相对的概念,其范围不能简单从行政区划角度绝对地割裂开看,应当涵盖各个层级、行业、领域中具体抓落实的群体,把面对群众、企业提供服务的基层单位作为重点,通过减负让他们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负担。调研发现,基层干部对负担的感知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价值导向型。对感知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即使任务再艰巨再繁重也少有怨言,但对感知无意义无价值的工作,耐受程度较低。比如,有的机关干部坦言:“很多工作都是利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能够参与其中倍感荣幸,感觉负担的是有时很忙却似乎没忙对地方的一些工作”;
二是利益导向型。一些基层干部对工作本身是否有意义思考较少,更加关注个人付出与经济收益是否匹配,当感知付出大于收益时便觉负担。比如,有的村(社区)干部直言:“现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但以前有的各类专项补贴却很少发了,收入不增反减产生心理变化比较明显。”
因此,为基层减负要注意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既要把解决价值导向型干部诉求作为重点,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又要关注利益导向型干部的思想动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强化正面引导和正向激励。
二、调研发现的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监督检查过度留痕、落实要求层层加码、权责划分与制度保障不匹配、问责泛化简单化、起草材料不从实际出发,是基层干部反映相对突出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加以解决。
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的矛盾。“痕迹主义”是当前基层干部反映最强烈最集中最突出的问题,直接体现在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记录多等方面:
一方面,伴随监督力度增强、监督范围扩大、监督标准细化,基层花费在“留痕”上的精力不断增多,并且监督主体不同、要求不同,一些能统筹合并的事项也不得不分开进行并“留痕”;
另一方面,某些工作不出问题则罢,出了问题将面临被追责问责的风险,比如党建、安全生产等,监督中必须还原过程。因此,如何找到监督与被监督、过程监督与结果导向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特殊举措与常态管理的矛盾。由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在检查考核、指标设定、时限要求等诸多方面“层层加码”,进而滋生了基层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如,有的督查检查要求必须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实质问题或发现问题数量不多时,就找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凑数交差。此外,有的地方和单位把特殊情况下采用的特殊举措滥用到常态管理之中,并延伸至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违背一般工作规律,具体执行者在无法实际完成任务情况下,就把精力集中到材料美化、数据造假、盆景打造上,力求在形式上出新出彩。
责权划分与配套保障的矛盾。从具体工作实践情况看,一是对责权划分认识不一致,二是清单制定后实际执行效果不佳。调研发现,反映“属地管理”问题的不在少数,多是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认为自己承担了大量本该由上级部门承担的职责事项,出了问题还要“背锅”。调研组综合分析认为,在构建更加高效便民的基层治理体系目标指引下,乡镇(街道)今后还将承担更多职能职责,这是改革的总体方向,当前的问题在于职能部门下放服务管理权限时,乡镇(街道)履职所需的经费、人才、技术、网络端口、业务培训等保障环节未能同步跟进,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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