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谋划部署下,县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上下合力推动,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靠,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
在落实好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的同时,将会前学法向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工作会议延伸拓展,把中央和省委新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作为会前学法主要内容,持续跟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省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重要法律、党内法规和***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丰富会前学法,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
二、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一是坚守政治担当,责任链条不断扣紧。出台《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清单》和《县委常委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8方面项主体责任、4方面项第一责任、位常委从严治党责任,督促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制定“共性+个性”清单,实现“履责一单清”,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由虚变实。聚焦靶向督责。制发《中共县委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抽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问题49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次。
二是深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逐步健全。制定《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动态更新县委巡察组长和专业人才库人,充实巡察工作后备力量。出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组织提名考察和择优公开选调配齐配强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实现对家县直部门、单位的近身监督;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被监督单位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暂行规定》,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查办效率持续提升。制定或修订《县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设置的工作方案》《县纪检监察干部2021年考核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个。
三、强化党内法规监督
县委常委会委托纪委监委牵头,对全县党内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以全县政治生态考核为主线,通过日常监督、派驻改革、巡查监督三种方式,实现监督指导全覆盖。牵头制定《2021年度全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项考核指标、个考核要点;制定《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明确项考核指标、个考核要点,发挥“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考核及巡察工作反馈制度,将2020年乡镇和县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情况和问题清单,抄报各位县委常委了解掌握,向县委常委所在部门下达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县委常委精准传压,亲自安排部署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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