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管局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公管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一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主线,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平台服务为重点,一手抓营商环境优化,一手抓交易市场净化,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概况
(一)进场交易情况:截止5月31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346场次407个,实现统一平台进场交易金额40.36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个数511个的79.65%,交易总金额40.68亿元的99.21%,共节约政府性资金4.01亿元,节资率9.29%;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0.006亿元,增值率0.59%。其中:
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267场次、275个,预算金额42.52亿元,中标金额38.6亿元,节约建设资金3.92亿元,节资率9.22%;
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58场次、52个,预算金额0.65亿元,成交金额0.56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0.09亿元,综合节支率13.85%;
国土资源项目进场交易9场次、18宗地块,起拍价1.015亿元,成交价1.021亿元,增值0.006亿元,增值率0.59%;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6场次、6个,成交金额0.0079亿元;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6场次、56个,交易额0.1756亿元。
(二)乡镇自行组织发包项目情况:单个项目估算价5万元以上至60万元以下由乡镇自行组织发包项目104个,交易金额0.32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个数的22.22%、交易总金额的0.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平台建设“标准化”,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一是场所建设标准化。为进一步满足新阶段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需求,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在原有2个远程异地评标室的基础上,新增远程异地评标工位4个,对交易场所原有防火墙和核心交换机进行合并升级改造,对开评标区原有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对摄像头、拾音器、监控大屏进行优化调整,提升音视频下载质量;在评标专家休息室新增监控设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延续签订市县数据传输专线合同,更新优化政务外网供应商服务内容,保障交易平台市县一体化稳定运行;同时设置咨询服务台、茶水间等便民设施,为交易主体提供温馨舒适的交易环境。
二是交易事项标准化。对现有交易服务流程及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围绕咨询服务、见证服务、场所服务、信息服务、档案服务、专家抽取服务等交易内容,修订完善《XX县公共资源交易办事指南》和《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等服务制度,明确各流程环节的办理依据、责任主体、资料要件、具体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实现交易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智慧交易标准化。按照交易平台“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建设要求,积极协同省市主管部门运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成果,实现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对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数据库等资源,实现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中的广泛应用;充分利用平台信息技术,在六安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创建“一站式”“一单制”咨询服务,所有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所有进场项目实现“投标零跑腿”“开标不见面”“评标云上看”“信息全公开”“网上全留痕”,有效节约交易主体时间和成本,大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四是拓展进场交易范围。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把《XX县农村集体资源资产集中交易目录》内的项目全部纳入平台交易,搭建XX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网供需信息平台,通过拍卖拍租闲置集体资源资产等形式,全面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源资产,有序引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有力实现交易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构建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新格局。
(二)服务企业“零距离”,持续创建招投标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改革发包方式,加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监管。今年3月,县公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的通知》(金公管委〔2023〕2号),进一步明确发包范围和发包方式。凡属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的小型项目,主要通过询价方式,采取合理低价法确定成交人,进一步规范发包行为,消除隐性壁垒,创优市场环境。为保障小型项目发包顺利推进,积极创建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XX专区》服务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小型项目进场交易全部采用“不见面开标”,实行电子化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清理招投标隐形壁垒,推动市场准入更加公平公正。认真落实国办发〔2022〕30号、发改办体改〔2022〕911号、皖公管联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制度,有效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平等获得招标投标资格,坚决破除招标投标隐形门槛,取消一切不合理的评审项、加分项,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今年以来,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75份(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61条(次),依法及时纠正有悖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招标行为7次。
三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免收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和质量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中标(成交)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银行履约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高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和公务车辆协议供货采购。今年1-5月,共免收58个政府采购(含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不见面开标项目58个,协议供货采购公务车辆7辆。
四是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持续推动助企降费减负。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乃至施工建设过程中,全面推行企业以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资金占用,不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今年共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和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的企业投标保证金2447万元,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6598份,释放企业资金占用17.65亿元,指导敦促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2.38亿元。
五是着力推行“中标贷”服务工作。在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信息桥梁,有效缓解中标企业在项目施工进程中的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家银行为5家中标企业发放“中标贷”6笔,放贷金额达510万元;1家银行已完成对中标企业授信700万元,待中标企业正式开工后随时提取。
六是落实交易服务“好差评”公开制度。市场主体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好差评”模块,围绕交易环节的服务效率等情况实行网上实时评价,同步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满意度。今年1-5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收到公共资源交易环节网上评价993条,好评率100%。
七是实施小型项目施工企业诚信履约综合评价。今年一季度,继续组织23个乡镇对全县建筑企业51个施工项目进行诚信履约综合评价,其中差评项目3个,差评率5.88%。随着全县诚信履约综合评价的开展,差评项目逐步减少,施工企业诚信履约意识不断增强。
(三)交易监管“出实招”,严厉依法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全县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一律按规定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采用电子自动抽取系统随机抽取,凡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分别从省内不同地市按照一市一名的数量随机抽取,依法严格控制招标人参加评标评审的人员数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确保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合法公正。今年以来,共见证评标评审专家抽取73场次。
二是严格项目开标评标监管。全面推进项目开评标活动全过程监管,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开评标活动全程实现视频监控、录音录像,进一步提升项目评标评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法定程序公开评标评审结果,及时发布公示公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今年以来,共对XX县金刚台路(金岭路至金叶路段)工程等7个关乎民生的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邀请县人大、政协的特邀监督员、县纪委监委派驻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到开标现场进行项目交易全程见证,进一步强化开评标现场监管。
四是开展工程建设招标(发包)工作督查检查。今年以来,先后联合县委督查办、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标后履约联合督查2次,督查政府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6个。自5月下旬开始,我局分四组开展全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招投标工作半年检查及2023年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标后履约情况、乡镇自行组织发包工作流程以及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情况,共检查项目211个,持续加强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五是推进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公开公正交易。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事项纳入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目录中,列入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四议两公开”程序要求,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作为村级背包式巡查内容之一,有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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