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六个是否个人党性分析报告
按照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和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工作安排,在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本人对照*“六个方面”和教育整顿“六个是否”要求,逐条逐项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党性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认识体会
*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对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当前,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基层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以*作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至上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要把*与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的学习,做到刀刃向己、查纠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剖析透,真正触及灵魂、触及要害、触及痛处。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
二、自查的主要问题
(一)信仰缺失方面:是否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痴迷封建迷信活动,信奉西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宗旨意识不强等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总是觉得自己作为一名年轻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方面应该是过硬的,理想信念应该是坚定的,还没有从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度去考虑自己工作存在的困难不足,没有从加强党性锻炼的角度分析自己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能够做到常怀远虑、居安思危,一定程度产生了满足懈怠思想,导致自己在行动上找不准方向、盯不准目标,逐渐弱化了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立足纪检监察工作为民解忧办实事做得还不够。在弘扬“以人民为中心”的优良传统,立足纪检监察工作为民解忧办实事做得还不够,在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比如,因监督方式方法过于单一,发现问题能力仍旧不足,还无法完全倾听解决职工群众诉求;在查处漠视侵害干部职工利益问题,还是沿用老习惯老办法,没有结合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分析、解决问题。
(二)政治动摇方面:是否同党离心离德,搞“七个有之”,投机攀附,参与非组织活动,随意发表错误言论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
一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学常新仍不深不透。理论学习多是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结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较少,学习党的新理论、新论断存在碎片化现象,深度、广度跟不上新理论的更新速度;对“两个确立”的理论体系和思想精髓、丰富内涵理解把握得还不够系统,对“两个永远在路上”的理解还不够深刻,缺乏主动研究思考,还未能精准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仍存在差距。二是对政治监督的内容要求学习不深、研究不多,仍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存在对政治监督内涵认识不足、定位把握不准问题,开展政治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方法路径不多,与党中央及上级的部署要求存在差距。比如,还未能充分理顺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阶段性工作的关系,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投入过多精力,把政治监督等同于一般的业务工作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少,从而影响政治监督质效。三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还不够彻底,服务保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仍不够明显。仍存在对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把握不准,对企业权力运行规律认识不够到位等问题,运用所学所思所悟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还要提升,监督方式仍无法做到与时俱进,发现问题能力仍旧不足,对问题线索处置与上级要求仍存在差距,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放弃原则方面:是否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等
一是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时有“老好人”心态。监督执纪过程中有时候存在瞻前顾后、左思右想的现象,总想着工作稳字挺在前、到位不越位,尤其在面对复杂工作和比较棘手的案子时,有时候畏手畏脚、不敢大胆突破;面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敢于斗争、动真碰硬的勇气以及驾驭风险、善于斗争的本领仍然不足,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究问责较少,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二是仍存在“路径依赖”思想,主动出击精准“排雷”的意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仍要加强。对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思考还不多、探索不够深,过于依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监督工作的部署安排,习惯于完成“指定动作”,对如何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又充分结合企业实际、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因地制宜开展好监督做得还不够。同时,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还不够强,聚焦基层“关键少数”不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够,问题线索来源过分依赖于群众信访举报提供;运用个别谈话、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法,发现问题线索较少,可查性低,成案率不高。
(四)作风不正方面: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是否违规接受吃请,追求奢靡生活、低级趣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躺平”不作为等
一是未严格遵守“禁酒令”,非工作日“酒局”“饭局”较多。虽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坚决抵制违规吃喝宴请、奢靡生活、低级趣味,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但在非工作日,免不了亲人朋友间聚餐叙旧,虽然绝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但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过度流连于“酒局”“饭局”,却是危害极大。比如,倘若过度的“酒局”“饭局”在推杯换盏之间,就容易掉入了别有用心的围猎陷阱,就容易产生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室干部形象。二是事业心责任感还要增强,自身工作还不够严实。在日常工作中,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所松懈,有时候存在“追求速度不够重视质量”的问题,特别在繁重的工作面前有时会顾此失彼,往往容易导致忙中出错。同时,往往盯住具体问题多、解决面上多、就事论事多,对于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缺乏有效的应对招法,向领导的请示汇报也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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