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县公安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季调度年评价办法(试行)》等个办法的通知和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我局制定印发了《全面深化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工监督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督察大队、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大队、交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存在的不足,明确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各部门警种的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服务企业“护航警官”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完善了“护航警官”制度,制定了民警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落实公安“双十条”相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治安部门对我县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了摸排梳理分工,并确定人担任护航警官,确保任务落实到人。针对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名民警专责、一套机制保障,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治安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辖区经济健康、高效发展。
一是落实项目警官对接。我局对全县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逐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属地派出所为主体的服务专班。实行定期联系制,社区民警、所领导、局领导每月深入检查一次,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
二是实行项目责任服务。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辖区派出所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开展调研,对违法犯罪、涉稳涉访、治安隐患等提出打、防、管、控等一系列服务举措,落实案件责任侦破、矛盾责任化解、重点人员责任稳控、安全隐患责任整改、环境责任治理的五项责任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侦破”。为企业安全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是强化企业治安保卫。严格落实企业、重点工程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重点工程主要负责人为法定的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并督促建立和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隐患。
四是积极排查涉企矛盾纠纷。我局各部门警种大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紧紧围绕涉企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深入排查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疏导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了小问题引发大隐患,小矛盾引发大案件。
三、严厉打击犯罪,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2022年,我局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保障和服务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护辖区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开展。一是建立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对涉企犯罪案件快速受理,快速侦查破案,快速追赃挽损。二是加大对金融诈骗、虚开骗税、假发票、假银行卡、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优先查办侵害重点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三是在办理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中,对嫌疑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且社会危害不大的,慎重使用限制人身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四是主动会同银行、银监、工商、宣传等部门,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整治活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全面准确地摸清各类风险底数,同时利用新闻媒体适时通报经济犯罪的动态、特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企业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五是严打涉企网络传销、金融等方面的违法犯罪。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势严峻复杂,我局持续加大对新型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黑社会性质的高利贷和有舞弊藏匿行为的金融操控、关联交易等经济犯罪的排查力度,确保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
四、继续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对种从轻处罚情形、种减轻处罚情形和种不予处罚情形的违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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