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按照《中共XX市委转发〈中共XX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全市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的要求,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于今年9月至2022年1月中旬进行换届选举。
区委高度重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转发了《中共XX市XX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8月26日作出了《关于XX市XX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为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决定今天召开全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选举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下面,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和区选举委员会,讲五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逢我们党百年华诞,正值“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重要历史节点,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我们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和市委高度重视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书记多次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印发了文件,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作出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召开了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为我们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把区县人大换届选举摆在了重要位置。敏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做好换届工作的通知,同时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为我们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启新征程、“十四五”规划开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起步的特殊节点上进行的,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和人大代表,任期与“十四五”高度契合,是推动“十四五”发展的有力保障。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认真分析了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与以往相比,这次换届选举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是换届选举法律法规不断健全,《选举法》和《XX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支持;二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干部群众昂扬“六个干”精气神,推动实现“十个新提升”,干事创业的精神更旺、劲头更足,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全区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村居两委换届提前到位,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完成,摸清了全区人口底数,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全面的数据支撑;五是全区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选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六是全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胜利,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为人大换届选举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
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一是这次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强。这次选举涉及全区80余万选民,不仅区人大要换届,而且各乡镇人大也要同步换届,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因外出务工、城市拆迁等原因,使得选民呈现出流动人口多、人户分离多、委托投票多等特点,造成选举的组织工作难、选民登记难、选区划分难;三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各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各种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可能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反映出来,形成影响选举的不利因素;四是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国内高度关注这次人大换届选举,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隐患依然存在,境外敌对势力以基层选举为突破口进行渗透和破坏的图谋从未停止,使换届选举面临着更复杂的环境。
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站位,增强信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圆满成功。
二、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按照修改后的《XX市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重新确定全市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和XX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XX区确定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审核情况的回复》规定,这次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产生369名区人大代表和1069名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人员,选举乡镇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人员,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凝聚全区人民力量,推动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委明确提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总书记对XX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三、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
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21年12月20日前要完成新一届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同意,确定2021年12月10日为XX区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日;全区乡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要在2022年1月中旬前召开。
(一)选举准备工作(2021年6月20日至10月31日)
6月20日至8月31日,区和乡镇、街道分别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基本情况调研,提出重新确定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草案经区委同意后,报市人大审核或依法决定。提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日程安排,设立区、乡镇选举委员会,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提出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构成方案,提出选举办法草案。
9月1日至10月31日,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成立选办等机构,确定选区划分,分配代表名额,审定选举办法。依法合理划分选区,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统筹考虑保持选区总体相对稳定便于选民熟悉和参选,便于区、乡镇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有利于一次性选举成功等因素,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并将代表名额足额分配到各选区。要处理好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划分结合的关系,乡镇的区人大代表选区一般应由若干个乡镇人大代表选区组成;能够分配1个代表名额的单位,可以单独划分一个选区。
召开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业务培训。各街道、乡镇也要召开动员大会,抽调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选区分级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连选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完成区、乡镇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提名考察工作,并征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报区、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2021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善于运用新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法律有关规定,宣传换届选举有关政策、程序和要求,宣传区、乡镇切实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好做法好经验,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增强选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加选举。同时,组织选举工作人员依法办理选民登记。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为主,坚持选举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和选民到选区登记相结合。准确掌握上一届选民登记以来的选民变化情况,用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信息,通过入户、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调查核对,进行增减,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
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外出选民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不能回原选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按照“谁登记、谁告知”的原则,由登记方将登记情况告知户籍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和转接选民关系。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因征地拆迁安置等造成人户分离、居住未定的选民,仍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参选。工业园区和驻地机构人员按属地原则登记参选,各工业园区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协助搞好选举的组织工作。要在登记的基础上,认真审查选民资格。2021年11月20日,各选区以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这是第一个法定日。
(三)依法提名、酝酿协商和确定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2021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
1、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2021年11月21日至25日)。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形式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法律地位相同,均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无论何种形式推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民小组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情况。在这个环节,要严格按照市委和区委的文件精神,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选民联名推荐且未经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考察审查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实质性考察审查。同时,各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乡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前进行程序性审查。11月25日分别以区、乡镇选举委员会名义张榜公布区、乡镇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这是第二个法定日。
2、酝酿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是整个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参加选民越多,投票选举成功的机率就越大,大家务必认真扎实做好这项工作。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要遵循民主性、先进性、广泛性、可选性原则,采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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