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民对改善人居环境需求与物业管理工作滞后的矛盾已日益突出。为破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难题,助推文明创建,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市政协组织开展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住宅小区*个。其中,设立业主委员会小区*个,仅占小区总数的一半,远未达到全覆盖的目标;已实施物业管理小区*个,仅占小区总数*%,绝大多数老旧小区都是无物业管理小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家,物业从业人员*余人,但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总体来看,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不高,问题比较突出,既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也拖了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后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各级各部门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小区物业管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未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出发,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多数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认识有偏差,混淆了小区物业管理与小区治理的概念,将小区治理等同于物业管理,普遍存在“有问题找物业,解决不好就不缴费”的思想。
二是小区自治能力弱。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小区自治组织。调研中发现,我市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远未实现全覆盖;同时,受工作经费不足、缺乏监管机制等因素影响,多数业主委员会成员维护业主权益和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现象突出,“僵尸型”业主委员会比比皆是;个别业主委员会成员甚至串通物业服务企业打着小区改造、基础设施设备维修的幌子,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权益。
三是物业服务水平低。大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处于粗放经营状态,重收费、轻管理,重效益、轻服务现象突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水平不高,仅能提供保洁、保安、绿化等传统型基础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尚未建立,企业随意撤出、不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等现象屡见不鲜。
四是齐抓共管机制缺乏。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多,由于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机制缺乏,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不力,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情况时有发生;相关部门未有效对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仅从便于本部门工作开展的角度出发,采用“撒胡椒面”的方式进行分散投入,既不能形成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合力,又无形中助长了业主的依赖和攀比思想,长而久之,业主的自治意识越来越差,政府的投入永远满足不了业主的期望。
五是业主自治意识缺失。部分业主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落后,拒交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乱扔垃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毁绿种菜现象屡禁不绝;一些老旧小区居民习惯于政府“文明创建式”的统包统揽,无视自己作为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对需业主自身投入的建设和维修工作不管不问,出现问题就找政府。调研中发现,宁中小区、西苑小区等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多年来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全部依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投入。(材料来源: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
六是配套功能历史欠账多。我市住宅小区大多建设于*年前后,受当初规划设计和建设理念等因素限制,小区建设标准低、体量小,基础设施滞后,配套功能不完善,建筑质量差、停车位不足、公共设施老化、维修资金短缺等问题突出,导致多数物业服务企业不愿进驻。拆迁安置小区内“一区两制、一楼两制”现象存在,部分拆迁安置小区的拆迁安置户按当时的政策免交物业管理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与其他业主享有同等物业管理服务,造成业主之间的心理不平衡,给物业费收缴和房屋维修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三、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转变观念,强化顶层设计。
1、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小区物业管理作为推进“五维共治”、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成立高规格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组,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编制符合发展实际的工作规划;建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行之有效的指挥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实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力量,高位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2、推进依法治理。要以贯彻《*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强化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提炼,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业主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开展执法进小区活动,将相关部门的执法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纳入文明创建宣传内容,统一制作宣传牌进行公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掌握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线索;加大对小区内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等行为查处力度,引导广大业主转变生活方式,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将拒交物业费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范围,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调解中心作用,加大拒缴物业费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力度,并加强宣传,以案说法,引导广大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理念。
3、做实“红色物业”。借鉴武汉、温州等地“红色物业”先进经验,由组织部门牵头,相关职责部门协作配合,街道和社区抓落实,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加强物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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