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干部工作调研报告范文(1)
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全市依法规范信访举报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干部工作推进会召开后,x县迅速行动,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与及时澄清正名相结合,一手抓打击诬告、形成震慑;一手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不断增强推动此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x起,澄清正名党员干部x起。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安排部署。一是统筹部署全面启动。我县第一时间在县委常委会议进行汇报,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左朝阳同志领学市纪委会议精神,并要求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县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11月12日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出台了《关于开展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保护党员干部专项活动工作方案》、《x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制度(试行)》、《x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党员干部行为协作配合工作制度》。11月13日在全县范围内分层次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及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网站、“云上x”***PP、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横幅、宣传彩页等宣传媒介,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目前全县x个行政村已全部在公开栏张贴公告,x个乡镇在镇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x余条,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印发宣传材料x万余份、推送短信、微信x余条,在全县形成了打击诬告陷害、澄清保护干部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推进措施。一是对照标准逐案排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诬告陷害、澄清保护相关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对2020年1月以来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查证失实,或谈话函询予以采信了结的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初步厘清了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和需要开展澄清保护的案件底数,建立了工作台账。二是创新思路规范程序。根据四种澄清方式,统一规范,研究制作书面澄清函、会议澄清流程、通报澄清格式、当面澄清笔录。严格把握政策,严格审批程序,严格保密规定,审慎稳妥确定是否需要澄清以及澄清的方式、范围、内容等,对具体澄清范围和方式在实施前要充分尊重澄清对象的意见,严防因把握政策不准产生负面效应。三是组建专班全力推进。抽调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业务骨干x名对排查出的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和需要开展澄清保护的案件进行梳理,逐案分析,逐人研判,并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从而确保打击诬告陷害有法可依、澄清保护有据可查,为整个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化责任落实。一是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根据活动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将各案件承办单位、党风、案管、信访、审理等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逐项细化,明确每个阶段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实现各部门任务清、责任明,确保专项活动任务落实落细。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求各单位将打击诬告陷害工作与脱贫攻坚、村委换届等当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鼓励、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实名举报,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形成协作配合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三是坚持督导一体推进。案管室根据活动安排及时督促各单位、提醒各分管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科室、乡镇、纪检组在开展活动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应,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进行指导,协调处理,确保应予以严肃查处的迅速开展调查,应予以澄清保护的尽可能澄清。
二、存在问题
一是问题线索取证难。因刑法中设的诬告、陷害、诽谤等罪的立案标准较高,且取证时因证据“碎片化”有时无法取得,加之网络媒体繁杂,运行后台距离太远,获取有罪证据阻碍大,很难对恶意举报行为进行追查。
二是诬告错告界定难。一些信访人为实现自己不当利益,将道听途说的内容进行举报;有些信访人为求得信访件得到重视,故意冠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名义进行举报,但取证时主观故意情形很难界定。
三是诬告陷害排查困难。每个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都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工作程序,核查人员要对所有问题逐一进行核查,有的举报内容事实依据不足,核查人员就需要与举报人认真谈话、走访调查获取证据。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灵活运用多种澄清方式。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消除诬告陷害的不良影响。同时,还要加强对澄清正名工作的跟踪分析,考虑诬告陷害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素质,努力取得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
二是注重以案促改结果运用。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检查督导,务求落实见效,持续释放为干事者撑腰、让干事者无忧、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依纪依法做好相关工作。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做好党员干部澄清工作,维护其合法权利,又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在进行澄清的同时,注重深化澄清成果的运用,密切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澄清工作情况,并加强跟踪分析,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浅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范文(2)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不断提升,针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信访举报量也随之攀升,这其中不免存在一些随意污蔑、攀咬干部的不实信访举报。特别是在换届选举、人事调整等特殊节点或荣誉表彰、评先评优等关键时期,总有个别人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诽谤之实。2018年村“两委”换届期间,x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及村“两委”候选人及换届选举工作信访件x件,查实率仅有x%,其中匿名举报x件,经查全部失实。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准确将“正常信访”与“恶意诬告”区分开来,为干净干事、一心为公的干部撑腰鼓劲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途径。2019年8月,江西省委出台了《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指出要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但是,之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探索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常会遇到对象把握不准确、范围选定不明确、方式应用不恰当、程序运行不顺畅等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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