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从3月份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X牵头组织由监察司法委与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全体成员、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相关专(工)委成员组成的调研组,分三个调研小组全覆盖走访调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期间,听取了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情况介绍,征求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多渠道、多角度深入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X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全力打造“醉美之城·幸福XX”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依法决策。实现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全覆盖和动态化管理;推广“涉公合同精密智控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合同闭环式管理。创新推行工业厂房“预验即试产”改革,出台实施方案推动改革红利普惠均等。二是强化执法监督。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形成“1+8”执法队伍构架,76.39%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落实涉企“柔性执法”3.0版新型监管品牌,梳理形成柔性执法事项331项。三是强化数字赋能。12个应用入选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其中执法鉴定“一网办”获评省“数字法治好应用”,在全国现场会上推广。
(二)基层法治基础持续夯实。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6个。二是巩固深化“商人纠纷商会解”模式,探索打造“法院+工商联”联动解纷机制。创建XX北片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司法保护联盟,XX获评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三是深入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99.5%,较2021年同期提高5.27个百分点。行政诉讼案件风险预警及化解处置机制运转成效显著,2022年全市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XX行政机关败诉15件(经二审核减1件),败诉率4.9%,连续三年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监督意见落实总体向好。一是2022年法治政府审议意见有效落实。创新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新路径新模式,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汇集经信、统计、税务、科技等多个部门数据,以精准评价、精准配置、精准服务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2022年完成1834家规上企业数据以及用地需求数据采集,实现规上企业“全景画像”全覆盖;通过利用“工业用地数字化配置”应用预评审结果,辅以精准供地办法,成功出让9宗354.58亩工业用地。强化“行刑衔接平台”应用,市公安局组建专业团队对外单位移送的涉刑案件进行在线审核受理、通知补充材料,进一步提升案件移交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2022年,已开通使用平台的行政部门与市公安局网上案件移送率达100%。二是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358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7件,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29件,合计占比91.06%,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全部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X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不平衡。对《X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学习不重视、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偏差。有的部门仅从应付上级考核的角度界定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有的部门仅把执法工作当作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甚至全部内容,还有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作为一个单项工作由某一具体科室进行落实,未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部门全局性、统领性的工作来部署。二是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具体审议意见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发的审议意见交办函不重视,回应不及时,需要三番五次催报;有的部门回应质量不高,文稿中常有错漏之处,未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工作情况;还有的部门对审议意见缺乏研究分析和周密部署,落实质量不高、内容不全,这些需要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审议意见落实工作的部署和质效监督。上述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也反映出部分部门对监督法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落实人大监督意识不强。三是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信访投诉事项的重要性认识有差距。部门行政诉讼案件以副职出庭为主,个别案件由工作人员代替负责人出庭,且出庭不出声现象比较普遍,出庭应诉流于形式,以应付考核为主,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初衷落空。此外,对本部门行政诉讼案件、信访投诉事项普遍缺少分析梳理和总结整改,不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与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截至2022年,市政府26个组成部门共有公职律师82人、通过法考142人,但是总体上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理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法考的氛围也不浓。这和调研中各部门不同程度地表达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的情况极不应和,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研究有关对策。同时,有的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仍不够清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主要部门之间职责边界、案件线索移送和日常监管规则进行了梳理调整,取得重要进展。但个别领域和事项仍不够清晰明确,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易造成执法和监管的脱节、群众办事“来回跑”“多头跑”。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相较于执法工作量,各执法部门均反映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执法岗位招人难,缺乏新鲜血液;个别执法部门因人员编制问题,一线执法工作人员无法取得XXX省综合行政执法证。三是编外人员管理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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