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纪委监委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情况的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消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为深入了解县级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惩治“蝇贪”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委党校以举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培训班为契机,通过组织参训学员座谈、个别访谈、分析研究学员提交的专门材料等方式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县级纪委监委惩治“蝇贪”工作的探索实践
调研了解到,今年以来,县级纪委监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直接关系民生福祉的行业领域,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惩治“蝇贪”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明晰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部分县级纪委监委通过逐一明确基层小微权力事项,厘清了权力边界,细化了运行流程,保证了权力的公开运行。**区纪委监委围绕惠民政策资金、财务管理、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等问题,建立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服务规范“三张清单”,推行提议、审查、讨论确定、公开、质询答复、建档“六步工作法”,通过会议公开、入户公开、媒体公开等多种渠道,为干部行使管事、管物、管钱的权力贴上“说明书”,为群众办事提供“明白卡”。**县纪委监委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宅基地审批、农村危房改造、低保五保申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项事项,厘清村级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建立手机微信群、使用公示栏、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向群众公示公开。**县纪委监委为村(社区)干部量身订制“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履行职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既规范了小微权力运行,也为全面监督村(社区)干部履职用权提供了有力抓手。
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调研了解到,县级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能够及时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山西省岚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行政村制定《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集“三资”全面监管、审批监督、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责任运行机制,实现资金入账管理、资产台账管理、资源透明流转。纪委监委制定并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运行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余项,初步达到了“强内控、堵漏洞、防风险”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局等成员单位对“三资”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制定并完善村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债券债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监管制度。
加强系统联动,整合监督力量。调研了解到,县级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监督力量整合,对内采取“室组地”联动,整合人员力量,对外积极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县纪委监委坚持“室组地”联动,按照“区域就近整合、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将各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协作区,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一一对应,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形成“县纪委班子+监督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监督站+村务监督委员会+基层群众”的联动监督格局,打造县、镇、村三级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村(社区)监督站“贴身监督”的天然优势,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抽调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精干力量参与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部门联动凝聚合力。
聚焦重点项目,探索提级监督。县级纪委监委紧盯“重点名单”、进行动态更新,采取提级监督持续为监督“加码”,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区纪委监委以公众号为载体,发布提级监督公告,公布5种举报方式,督促提级监督试点村(社区)及时将“三资”清理、财务收支等情况张贴至公示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村(社区)“提级监督”,确定**个集体经济体量大、资金密度高、工程项目多的村为2023年提级监督村(社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聚焦15项重点监督内容,分片包抓带头落实,确保县级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区纪委监委探索对“三资”规模较大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级监督”,通过听取报告、约谈提醒、监督执纪、问题督改等方式,缩减监督层级,加大监督力度。
打造数据平台,开启智慧监督。县级纪委监委通过探索搭建智慧监督平台,积极打造指尖监督,以数字赋能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运用“群众点题监督大数据平台”公示惠民惠农资金,群众在平台内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本人享受的惠民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实现监督智能化、精准化。**县纪委监委在全县***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幸福**”监督和服务村级微信群***个,并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系统整合,进一步畅通民生诉求和问题反映渠道,打通基层监督与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下沉一线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县级纪委监委通过积极主动下访、开展广泛宣传等多种方式,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为精准有效监督提供有力支撑。涟源市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监督制,分片区下沉乡镇接访,纪检监察干部“带着板凳”下乡,“三多”信访积案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协管领导进行包案领办,通过带案下访、蹲点调研,对照监督清单逐项督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纪委监委开设“扶贫及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在“清风**”微信公众号开通“我要举报”功能,畅通举报渠道。
二、当前惩治“蝇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县级纪委监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自觉加大惩治群众身边“蝇贪”工作力度,从严查处“蝇贪”“蚁腐”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调研也了解到惩治“蝇贪”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部署、轻落实,在推动解决“微腐败”问题上缺乏有效举措,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乡镇党委视经济、社会、民生等为“硬指标”,视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为“软指标”,对干部的教育引导不够,致使干部把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政(村)务公开当摆设。一些乡镇、部门(单位)思想认识不足、责任担当缺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质效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彻底。有的村主要负责人怕“晒”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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