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需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表达,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缘由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如今: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缺乏,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洁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商量,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添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精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支配、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晰。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商量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便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方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觉察,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状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亮度不够。有些上会商量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状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状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简洁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根据“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商量的状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剧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表达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殊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表达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根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主动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缘由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缘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扬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扬方式、宣扬力度、广度及深度等缘由,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状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制度,只是简洁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根据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识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亮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状况,哪些必需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细致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养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文化素养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养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性不高的重要缘由。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扬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沟通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需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商量、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准时通报典型案例,增添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添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进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缺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商量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爱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主动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商量、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终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转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假如外部状况发生较大转变,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需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准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好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惩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阅历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削减失误。对于觉察决策失误仍不准时纠正的,要严峻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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