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材料:新时代新思想开创检察队伍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实践基础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检察工作的重心也随之发生相应改变,在目前面临的外在新形势与内部新情况面前,对于基层检察工作的开展有了更高要求,新时代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和创新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是摆在检察人员面前的“时代必答题”。
一、检察队伍建设的新意义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参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作为法律运行实施主体——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社会大众。推动社会法治进程,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需要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来保障实现,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必须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在新起点上不断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必然要求。检察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国家宪法法律的实施执行,关系到法律监督工作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契合度,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发展。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二、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学习培训方面,教育培训方法单一,“老办法”难解“新问题”。现教育培训面临着方法滞后、工作任务紧迫、压力巨大的现实难题。多媒体的普及虽然部分解决了教育培训中“上大课、集中训”的粗放培训模式,但依然存在着网络平台打开率使用率低、线上线下学习脱节、部分老同志不会使用网络培训系统的问题。如我院从20XX年10月份使用“XX州先锋”党建***PP开始,到目前***PP的平均打开和使用率不高,绝大多数老同志,甚至部分新同志没有使用的迫切需求,依然采取老办法开展学习,学习模式单一,效率低下。同时,由于网络平台操作流程复杂,各板块间职能任务重叠,进一步降低了使用效率。再加之基层院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种种限制,导致很难聘请到业务能力强、工作突出、理论功底深厚的优秀培训人员,线上学习和线下巩固严重脱节,教育培训成为了照本宣科的宣教式灌输,相当一部分是只注重形式,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实际效果不明显。
(二)在业务工作方面,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脱节,存在业务与理论“两张皮”现象。随着检察机关办案的逐步规范化,一些办案人员过于依靠文书制作、自动生成功能,部分办案人员将案件办理“简单化”,重程序,轻理论,职业责任心降低,不想、不愿学习更多的理论知识,提升业务水平能力。同时,受知识、年龄结构 “两头大”“中间缺”的困扰,人才断层问题十分严重,老同志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但知识迭代更新速度缓慢、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较低,在实际办案中有“唯经验、轻理论”的倾向。年轻干警理论水平扎实,但缺乏办案经验,过于照本宣科,应对大要案的能力较为薄弱。仅以我院为例,四十到五十岁的中青代支柱型人才十分匮乏,检察人才青黄不接现状十分严重,在办案中,实践与理论脱节严重。
(三)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方面,复合型人才短缺。受益于近年来高等院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年轻干警进入检察队伍,极大改善了现有人员的学历结构和业务能力,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基层检察部门的人才欲求。但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基层检察院干警是军转干部,其年龄大多数在50岁左右,在执法观念、专业水平和实际执法能力上与受过高等法律院校培养教育的青年检察官存在客观差距,影响了检察业务的开展。同时,检察业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工、行管、技术等保障服务人才。现基层院通过全省统一招录的政法专项编制干警大多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人才,中文、司法会计、法医、计算机网络专业等技术人才由于受检察官身份限制,以及受基层待遇低等问题影响,吸引和留住这些技术人才很难。基层检察院缺少站起来能出庭,坐下来会写文,沉下去会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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