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村建居相关工作汇报范文
(10篇)
篇1
2009年7月,在村历时四年撤村建(并)居试点工作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市区28个城中村原计划分三个批次推进,因宏观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和房地产形势逆转,受资金和土地收储指标制约,2011、2012两年未能完成预定目标。但第一批次9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各项基础性工作还在有序推进,其中等3个重点村的焦点、难点问题部分得到解决。村民普遍接受现行的撤村建(并)居模式,整个推进过程社会面总体稳定。
二、工作成效
(一)、拟收储土地明确了意见。明确了8个村土地收储分两年完成。市征迁办下达了、四个村466.69亩的土地收储任务书。目前,村已签订协议,村由于任务书下达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待于进一步协调。
(二)、集体资产完成了测量汇总分类。9个村共212处集体资产。其中,两证齐全的40处,需补办两证的134处,旧城改造范围内有18处(已签定协议),零星资产13处(明确不再办理两证),待核实的7处(权属不清或寺庙等特殊用途)。
(三)、集体资产两证补办工作取得突破。134处需补办两证的集体资产,61处为《土地法》颁布前建成的集体资产,核实认定后可办理两证。73处“两违”或复杂疑难集体资产,已通过专题协调会明确了处置意见。共有51处集体资产已办妥两证。
(四)、集体资产处置稳步推进。通过拍卖、拆迁、收储等方式共处置集体资产50处。其中:集体资产拍卖取得初步成效,分别是星火商城主楼、小学、大楼、钢窗厂、小学、阳街的五间店面、村游泳池、村办公楼3套房子、2间店面、村警务室、村菜市场***幢、B幢、C幢等14处,拍卖收入计12906.8万元;通过拆迁等其它方式处置集体资产36处。另有村解放街197号房产已出卖,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村综合楼、配电房、门卫等3处房产经评估,准备春节前整体推出拍卖。
(五)、待建集体项目有了明确意见。9个村11个待建项目均已明确了“政府不回购项目,只回购指标,对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意见。
(六)、村村民个人住房转出让工作已到期。截止到2011年10月26日有效期内,村可以享受村民个人住房转出让优惠政策的573户村民,有23户办理了个人住房转出让。
(七)、适时调整年度工作目标
在2011年“2011年底前完成9个撤村建(并)居村的基础性工作,实际完成2—3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的工作目标的基础上,2012年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提出“2012年底前完成三个村的撤村建(并)居工作,继续做好其余6个村的基础性工作,第二批撤村建(并)居村暂缓启动”的目标要求。区政府结合实际,对市政府提出的目标加以细化,明确三个村为今年目标完成村,、二个村为完成目标候补村,、四个村为正常工作开展村。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推动得力
1、调研推动。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街道、村进行调研,专题听取汇报,解决疑难问题,支撑推进信心和动力。
2、政策推动。一是优化试点政策。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撤村建(并)居有关政策的意见》,优化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缴纳出让金、农民待遇保留期限等政策。二是及时研究政策。出台了集体资产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政策,明确了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偿标准和项目指标回购的意见。三是注重撤建并重。将社区和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全部实行市场化管理,全面推进原村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同步研究推进等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3、协调推动。市区成立了撤村建(并)居工作协调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协调小组。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撤村建(并)居协调小组、集体资产处置协调小组等整个协调有力有序,推动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市区互动互应,突破重点难点
1、思想统一。撤村建(并)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单位,可以说寸步难行。因此,撤村建(并)居工作自启动以来,市区之间、部门和街道之间思想统一,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了撤村建(并)居工作顺利往前推。
2、工作联动。市发改委、执法局、建设局、国土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主动介入,研究政策、积极推动,区政府、区直部门、街道步调一致,形成合力,相关村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共同推动了撤村建(并)居工作深入开展。
3、突破难点。集体资产的“两违”处理和两证办理、土地收储、集体项目处置、改变用途的集体资产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难点问题一一突破,形成明确意见。
四、存在问题:
(一)、机制体制问题。一是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虽然成立了组织机构和资产处置协调小组,但土地收储、项目处置等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二是考核机制不完善,区是考核的责任主体,而撤村建(并)居的工作职能都集中在没有建立考核机制的市直部门,从而大大降低了工作效力,三是体制不顺畅,由连都区撤村建(并)居办(区政府下面的临时性机构)负责协调市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尤其是协调市直部门相关工作,小马拉大车的模式很难凑效。
(二)、工作保障问题。主要是资金和指标保障问题,据国土部门测算,9个村拟收储土地2400亩,全部收储共需资金11.4亿元。其中,土地收储资金需7.9亿元,二三产业指标回购需3.5亿元。2400亩的土地指标只落实了466.69亩,剩下近2000亩的土地收储指标有待于协调落实。
(三)、政策层面问题。一是政策不平衡。撤村建(并)居集体房屋处置政策和江滨区块拆迁安置政策差别很大。如同是违章建筑,前者经处罚后还要交纳评估价40%—100%不等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补办两证,后者经处罚后就可以享受合法房产的补偿价格。二是政策不明确。如“三南”农民公寓安置规划,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的住房安置政策,部分村涉及的飞机场土地处置方案,二、三产业土地指标回购价格,零星集体资产处置方案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协调明确。三是政策不合理。如村民个人土地性质转换中土地评估价过高;集体资产处置政府收费过高,导致处置成本大,干部群众不理解;集体项目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高;集体土地收储的地类范围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四是政策不衔接。如村拆迁和江滨区块拆迁的政策相差很大,原本进展顺利的村拆迁安置工作,因受江滨区块拆迁政策影响而暂停。部分没有按时拆迁的村民就要求享受新的政策,村干部就以此为由,不愿意撤村建(并)居,认为撤村后就没有人管了。
(四)、操作层面问题。一是集体资产“两证”办理难。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因受原始资料不全,遗留问题复杂,资产数量较多,认定审核、违章处理等工作繁重等多种原因制约,导致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效力低;二是集体项目处置难。现行的项目处置政策是指标回购或上市。据了解,2012年三个目标村的三个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都要求上市,但项目上市要交100%的土地出让金意味着一个项目建好拍卖后没有经济效益,处置工作也就无从下手;三是工作协调难。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职权和责任不相称,80%的职能在市级职能部门尤其在国土局,但工作责任和主体都在区,工作体制不顺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制约了撤村建(并)居工作的进程。三个目标村的个案问题错综复杂,有两违问题、拆迁补偿问题、合资建房问题、出让金缴纳、资产权属问题等,除需提交资产处置协调小组解决外,还需要和拆迁公司、银泰专案组、教育局、国资办等部门协调。在具体协调中,由于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人手调换频繁、资料遗失等原因,协调难度很大。
(五)、干部群众心态问题。村的四年试点以及9个村两年多以来的工作推进情况,让参加一线工作的基层干部感到,撤村建(并)居工作确实很难,这项工作牵涉部门多,时间短、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大量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协调解决,以致产生了畏难情绪,显得信心不足。
2012年区撤村建(并)居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作安排和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区政府出台的撤村建(并)居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理顺撤村建(并)居工作机制,综合协调做好各项工作。在2012年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完成第一批启动的9个村的后期工作。
一、围绕一个目标,抓好三项工作。首先根据市区的资金保障,结合土地收储指标、集体资产处置难易、村干部积极性等诸因数,明确2012年度工作目标。其次是围绕目标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村和重点工作,确保目标的完成;二是继续推进第一批次启动的其他村的基础性工作,如:土地收储、资产的两违处理和两证办理、项目的处置等;三是突破一些难点工作,如:集体资产两证办理工作效力低下、集体项目处置难操作、土地收储的地类划分等。
撤村建居范文篇2
一、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
2012年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共3个,分别为:北海街道西郊村、府山街道金鸡塘村、府山街道府山村。
二、工作目标
在总结完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总体部署,分阶段推进,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力争10月底完成西郊、金鸡塘、府山等3个村的撤村建居任务。
三、实施方式
按照“街道主责、行政村主体、部门指导”的原则推进撤村建居,即由街道为主组织行政村实施撤村建居,区建立业务指导小组,由区民政局牵头,其成员由组织、监察、财政、审计、农水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帮助指导街道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区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相关街道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
四、工作步骤
整个撤村建居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召开会议。区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动员部署2012年撤村建居工作。
2.成立组织。区成立业务指导小组,相关街道、村两级成立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纪律和工作任务。
3.调查摸底。开展村情调查,全面掌握干部群众对撤村建居工作的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全面掌握户籍、用房、公益设施等基础性资料。
4.制订方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街道、村两级工作计划和初步方案。
(二)实施阶段
1.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特别是要宣传“撤村建居”工作的意义、有关政策法规、具体做法等,提高认识,营造稳定有序的社会氛围。
2.召开动员会议。街道组织召开撤村建居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统一思想。
3.开展清产核资。村委托中介机构,全面清理集体资产、核实集体资产家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明确资产权属关系。
4.核实村民基本情况。开展村民在册户籍、农转非时间、土征安置、就业、养老保险、军转退伍、大中专毕业生、死亡人员等基本情况的核实调查工作。
5.处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按照“能变现则变现”原则,根据村集体资产构成情况,由村资产处置小组提出村集体资产处置初步意见,经村两委会讨论修改后形成《资产处置方案》(草案),在征得区指导小组同意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6.制定资产量化方案。按照“先保、后提、再量化”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由村两委会制定《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草案),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7.建立资产处置组织。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案》,为及时处置一时难以变现的村集体资产,应建立村集体资产处置组织,人员3-5人,由村两委会提名,报街道同意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原则上半年内完成集体资产处置。
如确需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还应推选产生股东代表,制定和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
8.方案报批。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撤村建居决议,表决通过《资产处置方案》和《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后,自下而上,由村、街道逐级提出要求撤村建居的请示,同时附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区政府审核批准。
9.建立社区组织。在区政府批复同意撤村建居后,街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建立新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10.做好政策衔接。社区居委会成立后,相关街道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农转非、社会养老保险、抚恤优待、福利救济等政策衔接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0月底前)
1.检查验收。组织开展撤村建居工作的检查验收,书面上报检查情况及结果。
2.总结经验。总结撤村建居工作经验,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完善撤村建居工作。
3.资料归档。收集有关资料并归档,特别是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资料的移交和集中保管。
4.指导监督。街道要帮助新成立的社区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管,督促资产处置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工作,确保新建社区的平稳有序运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撤村建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街道、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撤村建居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要加强对撤村建居工作的领导,相关街道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充分发挥村干部的作用,切实抓好撤村建居工作。
(二)完善方案,规范程序。相关街道要在充分调查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村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到位,手续齐全完备,困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撤村建居范文篇3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文明新社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撤村建居,完成了农民向城镇市民身份的转变,但使其观念转变,做到融入城市文明则任重道远,在加上旧有的农村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已不适宜现在的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顺应形势要求。加快建设文明新社区已成为城区规划区内各街道的当务之急。
一是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区的基础。社区是城区的基础,我们的新城由各街道和众多居民小区组成。社区的环境面貌、生活服务、治安秩序和社会风气直接影响着武清新城的整体形象。只有把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搞好了,建设文明城区才有可靠的基础。
二是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提高城区建设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城建设和城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撤村建居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由服务“三农”,转变为服务社区,在加上实行体制改革一些社会事务和管理职能逐渐转移分离到社区,社区在城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尽快适应这种转变,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落实,才能把城区建设和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提高撤村建居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实施撤村建居,人们由平房改为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物质生活更加丰盈,但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撤村建居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此必须顺乎民意,把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加大力度创建优美环境,活跃社区文化,搞好社会治安,提供多种便民服务,不断满足撤村建居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
四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加快推进撤村建居确保社会稳定的有力措施。在实施撤村前,村级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施撤村建居后,则社区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这因为社区为城区的最基层,各种社会矛盾表现最为突出,为各类矛盾表现的汇集地,只有切实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做好各类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在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文明城区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新城建设的重要保证。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下了一定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有一些差距,仍有些不尽如人意。表现在:
一是领导管理体制不畅。我们的各级干部长期从事农村工作,对农村管理可以说得心应手,而对城市管理则多数属于外行,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或是缺乏实际经验,无所适从,或是一知半解,无从下手,不知怎么干,怎么干好,缺乏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制约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的关键所在。
二是撤村建居居民缺乏城市文明素质。撤村建居居民由农民演变而来,绝大多数文化水平偏低,科技素质不高,再加上受传统小农经济束缚,其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与新城发展要求难于适应,教育引导撤村建居居民顺应城区发展,树立城市文明理念,提高文明素质已成为摆在各街道面前一项紧迫任务。
三是各类文体设施不配套。由于撤村建居还迁小区属住宅新区文化建设没跟上没到位,小区内缺乏文体设施和应有的思想文化阵地,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没场所、无处去,造成了不健康的文化乘虚而入。致使个别社区非社会主义思想意识有所滋长,腐朽落后文化有所抬头,甚至把当“娱乐”,成风。只有加强文化阵地建设,以先进文化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使撤村建居居民从事文化活动做到“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在加之予以正确引导,从而使各项文体活动活泼健康向上,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得以充分发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撤村建居群众的传统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文明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四是撤村建居居民文化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偏低。据统计,撤村建居居民过去长期从事种养业生产,受教育年限与原为城市的城市市民至少少三年。这种情况与最新讲话系列的科技发展形势难于适应,造成撤村建居居民因技能所限,造成“就业难”。顺乎工业化科技发展的形势要求,加大对撤村建居居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有力之举,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举措,更是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社区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必须狠抓落实。
三、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社区文明程度和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城区总体形象,关系到武清新城的发展和未来。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公共财政投入为支撑,以创新方法举措为动力,以提高撤村建居居民文明素质、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实内容,拓展形式,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社区党组织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只有坚持以党组织为核心,才能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健康发展。同时要重视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作用,做到党支部、居委会各司其职、尽职尽责、齐抓共管。
二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撤村建居居民思想道德素质。要坚持“以德治区”的策略,围绕新城特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大力宣传和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抓好邻里团结、家庭和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社区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的营造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三是搞好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生活。针对社区撤村建居居民对文化活动迫切要求的实际,街道社区要因势利导,把加强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增加文体设施,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别是广场文化要大力普及,开展群众性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各具特色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撤村建居范文篇4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全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的工作情况,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委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城区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的意见》(甬党办号)文件精神,自去年月开始,我区开始启动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工作。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区推进撤村建并居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仑委办号)和《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仑委办号)两个文件。成立了以俞雷区长为组长,王银泽、汪友诚、刘新华、叶双猛、李跃明、孙黎明等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及撤村建社区工作动员大会。按照计划,东部乡镇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为主,西部街道以撤村建(并)社区为主,通过一年多时间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了城市管理更加有序,为推进城市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目前,我区东部三个乡镇已完成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梅山乡撤销了个村民委员会,新设立了梅东、梅中、梅西、梅港个村民委员会,由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个;春晓镇撤销了个村民委员会,并以三个自然岙为基础,新设立昆亭、三山、慈岙个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个调整为个;白峰镇撤销了原白峰片和上阳片个村民委员会(郭巨片保持原状),新设立了白峰、新峰、司沿、港口、勤山、上阳、下阳、阳东个村民委员会,由个村民委员会调整为个。西部三个街道分别进行了撤村建(并)社区工作:新碶街道撤销了五星、镇安个村民委员会,居民整体划归百合社区居委会管理;大碶街道撤销了漕头、河南、干家、方夏、沿陈、扎马等个村民委员会,居民按居住状况并入相应的灵岩、高田王、学苑、金泉、坝头等个社区居委会;小港街道撤销陈山、渡头个村民委员会和桥东社区居委会,新设立陈山和渡头个社区居委会。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撤销村民委员会个,新设立村民委员会个、社区居委会个,减少村民委员会个、增加社区居委会个,撤并后全区村民委员会总数为个,社区居委会总数为个。
二、主要做法
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政策性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城市化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突破二元结构,整体推动城乡改革,加快建设一批规划起点高、发展空间大、综合实力强和领导班子优的现代化农村新社区,加快了农村向城市转型、农民向市民转变步伐。
(一)深入调研,听取意见
从去年月底开始,我区从区委组织部、农林局、民政局、区委政研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在王银泽副书记的带领下,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历时半年,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期间还组织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和区有关部门到江东、鄞州等地参观考察学习撤村建居和并村工作经验。先后召开了由各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区级机关干部、区级老干部、区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和群众参加的各类专题座谈会次,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层层统一思想,使制定的各项政策符合我区实际状况,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因地制宜,科学决策
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工作中,区委、区政府确定了两大原则: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坚持“因势利导、思想先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尊重民意、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协调发展”原则,对撤村建(并)社区工作,坚持“统一规划、依法办事、政经分开、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结合实际,对撤并方案提出了“规划引导,因地制宜,适度撤并,依法办事,利益兼顾、平稳过渡”的指导性意见。撤并方案区里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街道、乡镇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但对方案的制定,作了原则性的要求:一是必须要以《区村庄总体布局规划》和《区社区布局规划》为依据,要考虑中心村、基层村和“十百工程”的建设;二是撤并形式不搞一刀切,东部地区以并村为主,西部地区以撤村建(并)居为主;三是调整幅度适宜,对村规模过小、经济薄弱、村干部后继乏人的村,调整幅度可适当大一些;四是对土地基本被征用,村民大部分搬迁的村和城中村,则实施撤村建(并)社区。有效避免了方案制定过程的盲目和草率,使撤并方案更切合实际。
(三)把握政策,依法办事
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工作政策性强,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基层组织调整、集体资产、土地处理、农转非等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政策依法行事,确保村(居)民和社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不受损害。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把好两个环节。
一是依法制定撤并方案。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撤并方案由乡镇、街道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符合了村(居)民的意愿,村(居)民民主自治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是制订相关政策。区委政研室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集体资产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在行政村规模调整过程中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设置和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和项撤村建居的相关政策,为全区面上推开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村级集体资产调处中,牢牢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因村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不同情况来确定不同的处理方法,不搞一刀切;二是民主决策原则,对债权债务的处理、资产的核定和帐户的合并等重大事项,尊重村民的意愿,由社长代表会议决定;三是稳定发展原则,在并村过程中,不搞简单平调,着眼长远,巩固壮大新村集体经济。在资产处理方法上实行“资产合并、权属不变、统一记帐、分点核算”,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各方利益得到保护。
(四)稳步推进,平稳过渡
对符合撤并条件的村,如房屋大多数被整体搬迁,土地征用以上、人均耕地面积在亩以下和“城中村”等已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造(或资产界定清晰)的行政村,实施撤村建(并)社区工作。在处理好原各村干部的去留问题上,区委也及时出台政策,明确新村组织设置、班子配备职数等原则,对分流干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一是对原各村干部实行整体过渡,合并初期新村班子尽量由原各村干部简单相加。二是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多挖掘公益性工作岗位,优先考虑分流干部。三是在届内剩余时段内保留在职期间的适当待遇,对新班子选任时落选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等,确保平稳过渡。
三、利弊分析
从兄弟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和我区的试行情况来看,实施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并)社区工作,能有效促进农村产业、人口的集聚和中心村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优势十分明显:
(一)有利于行政村的经济发展。由于村的规模过小,受区域区位限制,生产要素得不到合理的整合,经济发展受到制约。通过合并,新的行政村规模及经济总量比以前扩张,有利于优势互补,通过生产要素的整合、集聚,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集聚效能,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二)有利于优化村级班子。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的素质。由于村规模小、人口少,再加上党员队伍老化,给配强选好村级领导班子带来困难。通过撤并调整行政村,有利于拓宽选人范围,配强村级班子,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
(三)有利于村庄的合理规划布局,推进中心村建设。目前,我区中等以下规模的行政村缺乏应有的现代农村基本社区功能,不符合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同时,在相当程度上也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撤并调整,有利于城镇和村庄的合理规划,也有利于推进中心村的建设,形成以中心村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基本社区,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架构现代化农村的发展框架,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
(四)有利于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由于行政村规模小、设置多,村干部选配数也相应增加,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随之增加。这一方面增加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村级基础设施及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投入不足。通过对行政村的撤并调整,可以精简村干部人数,减少开支,集中财力为民办实事,搞生产项目的开发。
(五)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居住在城市中心地区的村民,许多还是农业人口,相当多的村还是沿用农村的管理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与最新讲话系列的城市化进程不相协调,撤村建(并)社区开展,加快了农村向城市转型、农民向市民转变步伐,有利于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
但在行政村撤并及撤村建居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
一是村级一段时间内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并村后,村管理服务范围扩大,人口增多,农村各种社会事务性工作相应增多,新的矛盾增多,情况更加复杂,而并村后干部职数相对减少,后续管理工作难度会加大。
二是村民对自己的利益保护、资产不平调有顾虑。由于并村时,各村集体资产、经济实力、土地资源等情况不一样,村民利益上已存在明显差异。尽管在并村过程中,区委、区政府已出台意见确保资产不平调和各方利益受保护,明确一些具体的制度措施,但村民还是担心随着时间推移,自己的利益会慢慢侵吞。
三是村民各项服务难以保证。并村前,村民到村委会办事比较方便,人熟悉、路也近,并村后,村办公室外迁,有的人生地不熟,有的路远,给村民办事带来不便,对村民的各项服务很难保证。
四是村民建房择地空间有限。因受土地和土地使用政策限制,加上合并后新村发展规划制定还需时日,因此,村民要想选择在中心村居住集中地建房一时还难以实现。
(二)在撤村建(并)社区工作中:
一是对尚有部分土地资源的行政村,在土地未全部被征用的情况下,实施撤村建(并)社区工作,难度较大。如未征土地的耕种、征用发展用地兑现、村代征地问题、山林管理问题,如果土地利益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改革的推进。
二是撤村建(并)社区后,原村集体经济动作管理,虽然均保留了原经济合作社组织和人员,但会碰到一些管理、利益等新的矛盾。
三是农民转居民后,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农转非户籍办理、就业与社会保障和市政设施建设管理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妥善处理。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一)尽快缩短合并村的磨合期。一是加快推进新村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村务公决制、村级事务听证制、村级事务提议制、村级财务公示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民主听证会制度、村干部工作报告制和村民事务全程服务制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村务决策程序,畅通村情民意交流渠道。通过制度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团结、工作协调,建成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以此来缩短相互间的磨合期。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新村规范运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操作规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提高村务透明度。三是明确新村今后经济发展目标和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整合资源优势,努力巩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是进一步加大村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力度,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撤村建居范文篇5
为了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营造优美居住环境,大力鼓励和推广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建设,保障农转非居民入住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基本利益,明确以下政策:
1、符合农转居多层公寓安置条件的农转非居民,凡入住高层或小高层住宅的,给予在原多层公寓安置指标基础上增加10%面积指标。农转非居民可按建安价购买人均建筑面积44平方米的高层或小高层住宅,按成本价购买人均建筑面积11平方米的高层或小高层住宅。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享受有关城中村改造试点中农转居多层公寓“超出人均50平方米的原农居合法批准面积,经审核批准后可增加安置面积指标”政策的农转非居民,可按综合价购买该增加面积的110%面积的高层或小高层住宅。
2、凡2010年之前,对农转非居民以建安价、成本价、综合价购买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或小高层住宅的,应给予一定额度的价格优惠,使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价格与多层住宅价格接近或基本持平。具体优惠额度由各区政府拟定并报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3、凡入住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或小高层住宅的,原则上按照多层住宅标准向建管中心(建设单位)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建管中心(建设单位)按高层和小高层标准向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并纳入住户的物业维修资金专户。
4、各区建管中心组织实施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时,给予入住者购买价格上的优惠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差额部分,由各区在城中村改造资金专户内综合平衡。
其他建设单位实施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时,给予入住者购买价格上的优惠和物业维修基金的差额部分,由其自行平衡。
5、已在办理有关基建手续或已开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可按本意见调整该项目的农转非居民的安置面积。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建管中心(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基建调整手续。本意见之日前已交付使用的农转居多层公寓中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不再予以调整农转非居民的安置面积。
6、市区非撤村建居区域农居多层公寓建设和滨江区多层公寓建设,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完善农转居多层、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上市交易
为保障农转非居民享受“同城同待遇”,按照“明晰产权、统一标准、规范管理、保障权益、促进发展”的要求,完善农转居多层、高层和小高层住宅上市交易工作:
1、根据市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农转居多层、高层和小高层住宅,其所有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原减免的大市政配套费和相关税费后,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农转居多层、高层和小高层住宅所有权人(卖方)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乘以分摊的土地面积计算,不作年限修正。
三、落实撤村建居村10%留用地指标、开发性安置用地指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撤村建居村10%留用地指标、开发性安置用地指标(以下统称“两类”用地指标)目前难以落实的,可按以下办法解决:
1、经撤村建居村原村级集体组织向各区建管中心(建设单位)申请,各农转居多层公寓项目中按住宅规模一定比例(8%-10%)配建的公建配套用房,在扣除按规定必须提供给相关部门的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后,剩余用房中的50%以下部分可按综合成本价转让给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该部分用房应抵扣各村“两类”用地指标,并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撤村建居村中属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地上非住宅建筑物,经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会审确认,同意以该村“两类”用地指标抵扣后,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撤村建居村“两类”用地指标,可由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愿选择“指标货币化收购”。“指标货币化收购”价格按同类地段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乘以年度地价指数乘以55%确定(年度地价指数由市国土资源局统计后确定)。货币化收购资金由各级财政支付。
撤村建居范文篇6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提高城中村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品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步伐。
二、工作目标
确保农转居公寓开工150万平方米(力争开工180万平方米),竣工130万平方米,并同步推进拱墅区吉如、江干区章家坝和定海、西湖区杨家埭和龙章等5个撤村建居村实现“全拆、全开”(村内农居全部拆除、农转居公寓全面开工)。
三、时间安排
(一)根据目标要求,1月底前完成与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对接工作,拟订2008年开竣工目标任务并报市政府;
(二)3月底前制定年度开竣工项目的月度进度计划,并逐月开展工程进度督查;
(三)7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半年度工作督查;
(四)10月底前对年度开竣工项目进度进行梳理,针对进度滞后的项目,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2008年12月底或2009年1月,对各区政府(管委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召开2008年度全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
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工作要求、推进机制等,在全市形成上下一致、部门齐心、共建共享的良好工作氛围,为顺利完成年度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二)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协调会议以及专题协调会议的作用,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
继续完善市级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总协调会议(以下简称市级总协调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切实解决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召开一次现场专题协调会议,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和需要急事急办的问题,并前瞻性地提出工作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确保2008年度全市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稳步有序推进。
进一步发挥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农转居公寓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统筹协调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参照市级总协调会议的模式,建立区级协调会议机制,统一区内各项政策口径,促进区内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项目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应由区级协调会议先行协调,难以解决的提交市级总协调会议研究。
(三)实施分类管理,强化对难点项目的跟踪和定期督查。
撤村建居范文篇7
一、要充分认识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
城市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城市化是指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变农业人口为城市人口、变乡村居民区为城镇居民区的过程。在城市化过程中,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在不断提高,城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城镇建设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城镇人口的地区分布也在不断变化。随着这些变化,城郊村庄不断地融入城镇,成为城镇的组成部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有三个突出的表现:
1、原来的城郊村庄在不断地融入城区,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郊村庄变成城区的组成部分是不可避免的。以威海市为例,在19*年以前,威海的城区范围仅限于现在的鲸园、环翠楼两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以内。现在,威海城区的范围包括10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将原蒿泊、田村两镇和现孙家疃、张村两镇共95个村庄中的大多数变成城区的组成部分,或成为城郊村庄。文登、荣成、乳山三市城区也融合了许多村庄。
2、随着城郊村庄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lxzw.com/166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