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管能力的调研与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不仅是城市中,在县、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人口、物资、资源也越来越高度集中于特定的区域,给现有的基层消防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更大的难度。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当前基层消防综合监管存在的问题,正确分析做好基层消防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探索解决基层消防综合监管问题的方法措施,切实有效提升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推动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一、当前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逐层递减,火灾隐患多、发生多
近年来,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发展理念有所增强,但责任不落实问题仍然是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问题,表现为上热下冷、上严下松,到了基层末端更加明显。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没人管、不愿管、不会管”。大部分乡镇(街道)未定编设置专门的消防工作机构,不能将业务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效结合;一些乡镇(街道)设置的行业办公室,主观认为自己不是专业部门,对消防工作不想管、不愿管。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匮乏、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能力较差。二是未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体系。部分单位虽然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但未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体系,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特别是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足,导致农村消防工作普遍抓得不紧,农村防火措施普遍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普遍存在消防安全责任感不强和管理水平跟不上的问题,甚少接受培训,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导致基层消防工作难以推进。三是乡镇(街道)火灾隐患存量大。部分小作坊、小旅馆和农家乐大量采用木质、竹质的可燃易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多数乡镇企业采用农村自建或者租赁(购买)居民住房做临时厂房、库房,建筑消防设施不齐全,建筑耐火等级低,与其他居民住宅防火间距不足,“三合一”现象突出。
(二)消防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差,火灾防控能力弱
一是先天规划不足。由于各种原因,在很多地方,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规划不够重视,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对防火间距、建筑高度、使用性质不能进行科学规划,造成多数建筑留下“先天隐患”,且农村建筑多为砖木或土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一旦发生火灾,易形成火烧连营。此类建筑在后期使用过程中需要投入较大的物力、财力整改隐患,整改难度大。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差。受历史遗留、规划不当和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镇整体建设发展水平。现有消防站点保护半径过大、分布不均,部分消防站辖区面积超过7km2的标准要求,有的甚至需要1h车程才能到达起火地点。消火栓总数缺少、损坏率高,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建设进度缓慢,微型消防站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突出。农村道路普遍狭窄且路面上方电线乱接乱拉,有些村口设置隔离墩,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如不加快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陷入欠账未还、新账又增的恶性循环。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基层消防监管力量缺位
一是消防法律法规不完善,乡镇一级暂未设立消防监管机构,无法对基层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公安机关原承担的火灾隐患类行政处罚不再受案办理,导致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萎缩,原兼职消防民(辅)警的消防参与度降低,很难把监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干部、基层网格员等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多数工作人员在日常的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停留于“抬头看线头,低头看灭火器”的初级阶段,在对场所建筑物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的过程中不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消防监管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导致基层综合执法改革面临“放不下”和“接不住”的尴尬局面。消防监督管理需要对被监管对象开展系统的消防检查,涉及消防布局、消防给水、消防设施设备、防排烟系统、消防疏散等,大多需要通过动用消防车辆来进行现场测试和测验,专业性较强,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无相关的车辆设备和专业人员,工作难以进行。况且目前广西尚无关于消防救援机构委托执法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行政执法人员经费、人事又不在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在具体监督执法工作任务交办、统筹指挥调度等方面,容易造成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不动、“防消一体化”脱节的实际矛盾。
(四)宣传模式单一普及率低,群众消防意识欠缺
一部分乡镇政府对于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重视不够,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财力做好消防宣传,宣传形式以单一的标题式、口号式为主,覆盖面窄,针对性不强,火灾事故教训的警示效应不够、效果不明显。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放任小孩玩火、乱丢烟头火种、乱倒炉灰炉渣等现象时有出现。受经济、地域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地区弱势群体较多,多为妇女、儿童和体弱多病的老人,大多不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自救常识,有的人甚至连“119”火警电话也不知晓,容易使小火酿成大灾。
二、基层消防监管面临的好形势和新机遇
尽管基层消防监管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但在国家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大战略框架下,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也面临着大好形势和崭新机遇。一是体制改革带来的时代机遇。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我国应急事业一次历史性的飞跃,是适应当前应急救援复杂形势的迫切需要,具有强大的内生动力。随着改制转隶,原有体制限制被成功打破,县一级以下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和事业发展存在光明前景。以玉林市容县为例,容县乡镇专职队保障站从2017年设立以来,全县除城区镇以外的14个镇的乡镇消防队伍力量由改革转隶前事业编8人、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27人,发展壮大为目前已实有事业编制33人、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57人。此外,县编办已正式发文明确各乡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落实2名事业编制人员负责应急和消防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二是政治机遇源于机构改革及政府的重视。当前乡镇机构改革,切实提升乡镇“两办三中心”履职能力,消防队伍整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门以来,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联系更加紧密,在经费保障、政策落实、优抚优待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既为消防工作提供了前进的动力,也为消防队伍强基础、补短板,解决基层消防综合监管问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三是发展机遇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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