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例
(11篇)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为指导,以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按照“五个集中”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田间工程、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现田网、渠网、路网、林网“四网”配套,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综合产出能力“四力”提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二)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四)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从事农牧业生产的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三、总体任务
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1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见表1。
四、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14)执行。建设目标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
(一)田。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实现田块相对集中,农田有效土层厚度达到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达到35厘米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区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土。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30克/公斤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6.0~7.5,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三)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四)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6米,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米以内,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林。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新建、修复防护林带,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85%。
(六)电。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技。加快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农林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至少达到9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管。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
五、工作步骤
分五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2月15日。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14个县(市、区)发改、国土、农发办、水利、农业部门要主动与省直相关部门汇报衔接,省直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有关项目。省政府将与14个县(市、区)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责任书。
第二阶段:项目招标。2016年2月16日~3月15日,各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三阶段:春季施工。3月16日~6月底。组织项目春季施工,完成年度建设工程量的40%,其中土地平整等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工程量50%。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拍照施工过程图片,收集完整内业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程做好实施工作。县(市、区)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组成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督查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及质量、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督导组,进行进度、质量、任务量等抽查督导。
第四阶段: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7~8月底。继续推进项目道路建设、渠闸、林网、电力配套等非田间工程建设。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发办、省国土厅、省水利厅总结上半年高标准农田推进工作。研究谋划2017年项目安排。
第五阶段:秋季施工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9~12月底。组织项目秋季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年度工程量的50%。由省直部门组成联合工作验收督导组,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参加,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年度验收,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时安排落实2017年项目建设任务。
鉴于国家尚未批复我省2016年千亿斤粮食规划田间工程指标任务,此项工作依据省发改委的时间安排进行,但到年底验收时间一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主管农业省长牵头,省政府组建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高标准农田整合建设工作协调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遇到的问题。进一步确定省里资金整合的方式,集中投放到14个县市,建立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工作机制。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发改、农发办、国土、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规划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有序推进。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各类规程,集中力量统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据《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和本方案,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本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各类项目建一块成一块。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
(三)严格建设监管。完善监管机制,采取“规划标准统一、相互协调配合、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强考核评价,建设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和规范、有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开展项目实施后评价,对高标准农田的利用、产出效益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绩效。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切实做好资金的使用和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2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
Thinking about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Zhao Hui
(TianJin Land Reclamation&Expropriation Affairs Centre TianJin 3002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significant effects have been obtain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ianjin high-standardbasic farmland. However, many problems were initiated.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ianjin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work on the basis of summarizing the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main method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future work.
Key words: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land consolidation
1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2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3 主要做法
3.1 完善制度建设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3.2 加强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3.3 强化公众参与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3.4 严格制度执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4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思考
4.1 资金缺乏动力不足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4.2 从业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4.3 参建单位水平参差不齐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5.有关建议
5.1 理顺资金渠道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5.2 进一步健全文件标准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5.3 加强土地整治专业队伍建设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5.4开展对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参考文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5号.2012.3.27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1033-2012)2012.6.20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3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首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动摇,严格耕地管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在保住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的基础上,积极转变基本农田保护的方式,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探索出了一条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路子,促进了全市基本农田由定期保护向长期保护的转变?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安排基本农田建设
基本农田建设立足于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强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还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因此,我们力求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在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选择上,做到“三结合”:即与生态环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小城镇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在项目实施上,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实施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可增加耕地10%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先选择对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在项目立项前,要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新增耕地潜力?群众参与意愿进行综合评定?每个项目的规划设计都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机构编制,确保项目的规划设计质量?规划设计要求以大比例尺实测现状图为底图,经过认真详细的调查?分析,做到因地制宜?地尽其用,满足现代农业生产要求?特别强调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内的耕地表土,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田块归整的,都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回填的专项设计,将祖先们长期劳动留下的宝贵财富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把它保护好?利用好?对于每年安排实施的3万~5万亩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要求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出具30年内不改变项目区农业用途的承诺函,保证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的保护?
实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保证基本农田建设的质量
我们在基本农田管理中坚持制度先行,强化项目管理,把基本农田建设的每个环节纳入规范化管理?一是认真执行项目申报?踏勘?审批?设计审查?资金申请拨付?质量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做到每个关口都有章可循?二是坚持依法和自愿的原则,进行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的土地权属置换?调整?整理前后,因道路?渠道?田块走向改变,需要土地权属调整的,乡村之间?农户之间都签订协议书互相认可,作为历史的档案?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和资金管理的问题?四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县级报账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监控,争取把每一笔资金用好,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性?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制度,依据设计图纸逐一对照?逐项验收?六是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验收后的每一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都及时更新保护资料,设立一块永久性的保护标牌,制定保护乡规民约,向群众印发管护政策的宣传册,落实设施管护责任?制度?资金?
所谓标准化建设,就是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建设的工程标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设计编制规范?工程验收制度,开展每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做到每一个步骤都有标准可依,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实效性?
推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高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
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后,密布的沟渠?零碎的地块?显眼的坟墓?无人居住的旧宅不见了,代之以项目规划合理?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标准良田?一亩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在2000元左右,建设后如依旧生产粮食,可增产100公斤左右,降低生产成本20%,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
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实现了“田成方?林成行?路相通?渠相连”,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走向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发挥建设后高标准基本农田更大的效益,全市把基本农田建设看成是一场“土地革命”,更看成是一场“农业革命”?通过调整土地产权关系和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走产业化?集约化的路子,使基本农田建设焕发更大的生命力?经过积极的引导,目前,全市建设后的基本农田已成为外资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的热点?一些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开始,就被这些企业盯住,纷纷要求签订耕地承包协议?仙游县钟山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完成,福建超大现代农业集团马上与项目所在的村签订4000亩土地承包合同,种植蔬菜出口?该企业以每亩每年500元向农民承包耕地,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交一定的管理费,农民又被该企业聘用为农业工人?这样一来,农业实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村级财政增加了收入,农民既当“地主”,又是农业产业工人,收入增加好几倍?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4
关键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
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6-0292-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浇灌和旱田节水灌溉而修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不包括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要素,是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财政部、水利部于2011年1月11日联合下发“财农(20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剑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一针见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号召,进一步解决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落后而制约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笔者根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几点相应的建议: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工具都是密切相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诸如此类的一些水利工程在建设中大都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给农业生产和日常的农村经营带来许多的不便和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缺乏筹资渠道,工程建设降低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除应急的抗旱节水灌排和国家统一调配的少量资金由政府投资外,其他的政府投入几乎为零,所需建设和运维资金基本上从农民中自筹。几年来农民收入尽管有了大幅提高,但由于农资产品价格上涨,导致农民生产和生活成本剧增,自筹难度也非常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很难及时到位,总是一拖再拖,导致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由于资金短缺,最后不得不降低标准建设,高标准制定计划低标准验收完工。这样就导致水利工程建设普遍标准低,过早地失去了起原本设想的使用价值。
1.2 缺乏整体规划,工程目的不明,重复建设隐患多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部分是各级乡镇、村级等小单位小圈子内自己基层单位组织农民筹资建设,区域性的工程建设,缺乏全局发展性战略眼光,在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无法统一兼顾。这样修建成功后,就容易造成重复建设、工程管理人员也无法配备到位,而且在工程质量方面也留下了隐患,最后导致工程烂尾废弃。
1.3 工程质量不能达标,后续维护难以为继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属于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浇灌设施,大多为当地小型工程队伍承建,虽然在农田灌排、区域规划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建设和运维标准,但缺少必要的前期计划制定、工程实施、监督监察、完工验收等工程实施和运维方面的管理措施,再加上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农民队伍,施工单位属于无资质施工,缺乏质量意识,相关的建设标准徒有虚名,大多没有专门质检部门和专职的监理人员,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工程质量无法达标,后续养护更无从谈起,致使多数工程成了有人建无人管、不达标、无人维护的三无工程。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对策
2.1 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投资,提高建设标准
多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筹资渠道过窄,资金投入少,制约了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提高。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应该遵循投资主体多元化、投入形式多样化原则,建立健全新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探索政府和全社会联合办水利的路子。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以政府、农民、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筹资有机结合。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放宽政策条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投入水平和建设标准。
2.2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流程
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承担起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责任,真正把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突破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农田水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众多,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审批流程,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合理规划是任何完整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也合理利用资源、最大程度发挥经济效益的首要因素,避免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性。
2.3 建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的监管体系是任何工程的质量保证的最根本要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也不例外。要确保修建的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就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工程监管体系。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严把工程设计和招投标过程关 。根据实施工程的规模,从严制定工程队伍资质准入制度,严禁资质低甚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参与水利工程设计;任何水利工程的建设都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进行。招投标过程至少要3家以上的具有准入资格的单位参与,引入竞争机制严把设计资格入门关。
第二,工程实行施工准入制和监理制度。施工单位工程师、技术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等都必须具备施工准入证,要求持证上岗,施工准入证由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从工程施工阶段开始,建设单位配备的具有资质的质检人员马上到位,时时检测工程实施情况,详细填写质检记录,从工程所需材料,工程实施基础数据,到一些重要的工序及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必要时还需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从严把好质量关。
3 篇尾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范文5
关键词农田水利;建设原则;管理措施;河南沈丘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1沈丘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原则
农田水利建设要始终围绕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多方协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
1.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农田水利综合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
1.2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建设管理与改革同步
根据沈丘县农业经济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慎重布局,坚持走“政府组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之路;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全面发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协作,稳步发展
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稳步推进,使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全县各部门的共同行动,全面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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