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2023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23年,XX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强化组织协调,市领导高频次深入整改现场20余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4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议题,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防反弹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技防工程,全市79家重点企业均已安装在线监控。
印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涉及XX重点任务分工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协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是深化联动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发布机制,制作发布全市72小时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落区预报和站点预报,形成每日一会商、大气污染指数加重加密会商频次的会商业务流程。
(二)聚焦“双碳”目标,加快绿色转型
一是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定落实《XX市节能诊断绿色技改实施方案》,重点支持绿色技改项目6个,补助资金521.25万元。实施或计划实施绿色技改项目共计114个,计划总投资额41.92亿元,已完成投资额20.09亿元,项目建成后,年节约能耗19.61万吨标煤,年节约成本4.14亿元。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0家、国家级绿色工厂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家。
二是发挥科技项目引领作用。优化市级科技项目类别,“基于高镍+硅碳材料应用的大圆柱电池”等4个污染防治相关领域项目获得省科技项目立项,财政支持资金5800万。“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垃圾分类治理”等污染防治相关领域纳入到市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支持,“汽车用废弃回收碳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成型工艺研究”等9个污染防治相关领域项目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财政支持资金124.66万元。
三是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开展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暨千人签名倡议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起签名1200余人次。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组织“清洁城乡、美化家园”暨“贴近群众六走进”环境整治督查暗访9次,投入以奖代补资金1050万元。2023年1-10月,全市民用建筑竣工面积296.23万平米,绿色建筑竣工面积296.23万平米,占比达100%。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69万平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2.54万平米。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坚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检查重点,严格督查整改。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排查行动,组织十二个市级部门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排查。为落实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暨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预督查工作,对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进行复核,重点排查全要素全行业、全区域全领域突出环境问题,逐一制定“四清单”,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强化日常自查排查,市县两级累计上报“1+1+N”突出生态问题整改调度系统1697项问题。
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信、访、网”等途径反映的环境信访诉求录入“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落实环境信访受理、转办、办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达100%。落实“带案下访”“绿桌恳谈会议”制度,实施“一线工作”法,开展“带案”下访26次、绿桌恳谈5次。进一步拓宽信访投诉渠道,解决群众“家门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坚持落实问题发现、交办、暗访、排查、公开曝光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验收销号程序,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每季度制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暗访片,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发出提醒单、督办单43份,解决具体问题,督办整改落实。截至11月底,我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达到序时进度,2个中央层面问题、5个省级层面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
(四)持续攻坚发力,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守护蓝天不松懈。截至11月底,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优良天数比例为83.6%,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对5538家企业开展核查并制定相关减排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措施执行情况现场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99人次,检查企业564家。积极开展臭氧前体物治理。全市19条在产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达到或严于省地标,14个VOCs年度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治理。持续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XX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XX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提前淘汰老旧营运车115辆,累计完成14983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累计查处超标机动车200起,安装1606台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将1652辆机动车列入监管黑名单,公开曝光324辆本地籍逾期未维修机动。
二是保卫碧水不松劲。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1-10月,全市10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达标率均为100%;1-11月,12个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100%。强力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隔离网等设置工作,新建水质自动监测微站4个、移用站点4个、利用现有站点8个,实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和监测预警分析。撤销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3个,整并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44个,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地格局。推进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出台《XX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长江XX段及其各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各项任务。11月底完成长江干流80%左右的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干流树牌276个,对965个长江干流排污口进行监测,完成1533个长江干流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整治排污口1421个。
三是坚守净土不松手。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管控和修复工作机制,共开展148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疑似地块应查必查。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治理进度,加大污水设施运维督查督办力度,新增排查20套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设施,11月底完成8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8.7%。印发《XX市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完成3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率达75%。稳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XX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手册》,申报26家养殖场,奖补资金130万元。持续开展有机肥补贴试点,每个县市区有2个以上示范点。全面部署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大起底、大排查”工作,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65%,规模场粪污装备配套率100%。坚持抓好固体污染防治,举办2023年度XX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累计53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各医疗机构的环境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印发《2023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检查企业95家,排查发现问题318个,已交办整改。
四是扎实推进“十年禁渔”。建立“人防+技防”互补机制,全市从事渔政执法工作人员157人,市、县、镇三级护鱼队伍共计291人,落实县、镇、村三级网格责任人728人,明确包保责任。构建XX市智慧长江和省渔政信息平台,在长江干流等重点水域共布设点位47个、安装光电设备89套、共享海事雷达7部、加装小目标雷达5台。开展“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今年1-9月份取缔残留废弃网具532顶(张),清理“三无”船舶69艘,规范管理禁捕水域344艘乡镇自用(备)船舶。开展禁捕联合执法巡查500余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5万余人次、车辆1.3万余辆次、船艇2000余艘次,水上巡查5万余公里。查办行政案件560余起(80%以上为违规垂钓案件),处罚金额32万余元,查办刑事案件53起,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偷捕势头。深入开展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36次,在各级政务平台宣传53次。在重点区域、向重点对象实行长江禁渔短信提醒,各县市区累计发送提醒短信180万余条。组织开展禁捕专项宣传活动进学校、进机关等,发放宣传手册、一封信等宣传材料5万余份,发布公益广告1千余次。
(五)加强应急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多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行动”“长江沿线污染环境犯罪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侦破省级挂牌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动,查办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起。印发《XX市生态环境局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排查企业28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4个,已整改68个,立案查处6起,夯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推进“南阳实践”实施。充分发挥“以空间换时间”的“南阳实践”经验作用,全面推进长江干流XX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着力提升我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三是深化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常态化,建立“执法+损害赔偿”工作模式,开展“一案双查”,将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无缝对接。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探索小型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简易鉴定评估与赔偿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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