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流程图及参考样本
XX省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参考样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规范有序推进2021年全省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参考中组部、民政部《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版)》,制定此操作程序。操作程序共分为前期准备、部署启动、宣传动员、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后续工作6个阶段,供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前期准备
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县(市、区)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
(一)调查摸底
各县(市、区)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和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分析,全面了解村组党组织在发展稳定、工作开展、组织设置、班子配备、“一肩挑”和“交叉任职”、补贴待遇、后备力量培养等方面基本情况,了解班子及成员公信度、认可度、履职情况,党员群众愿望诉求等情况,以此为契机广泛宣讲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析研判,精心制定换届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顿
县乡党委整合工作力量,重点摸准吃透存在情况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等问题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把存在下列情形的列为重点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①2020年被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②2016年以来,书记、主任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③经分析研判难以实现“一肩挑”的;④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渗透、侵蚀基层政权的;⑤“三资”管理混乱、审计问题突出的;⑥信访问题矛盾突出、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⑦当地党委认为需要进行整顿的。
对重点难点村(社区)建立包保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难点村(社区)都有县级领导包保,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整改。对那些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要“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情况特别复杂的要下派工作组驻点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对于确实没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三)离任审计
各县(市、区)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中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人员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经济责任目标、集体“三资”管理、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严格程序步骤,扎实开展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审计,审计工作应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完成,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审计结果作为客观评价村组干部的重要参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部署启动
按照上级党委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谋划,及时部署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一)制定方案
省级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文件,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前置审核。各州(市)、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报上级组织、民政部门前置审核。
县(市、区)委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换届范围。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集中进行换届。2020年以来新设立并已完成选举的村(社区)党组织,经县级党委研究批准,可不纳入集中换届范围。
村(社区)党组织有下列情况的,报经县(市、区)党委研究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全力以赴处理的;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按照要求需要协调县乡村三级换届选举时间的。
2.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全省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换届选举时间,从正式启动到选举结束,一般不超过2个月。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统筹做好村(居)民小组党组织选举(党小组长推选)。
3.工作程序。可参照本操作程序确定。
4.职数结构。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设立纪委的,可设纪委书记1名。村(社区)党组织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委员。各州(市)、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一肩挑”“交叉任职”“设岗定责”等要求,明确具体职数。
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本村致富能手、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重点选拔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稳边固防、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员。
5.资格条件。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要求。新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对超过60岁、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提高女干部比例。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把牢底线要求,列出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负面清单,告诉党员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各州(市)、县(市、区)在省级列出“五不准”“十不宜”情形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其他情形,并指导写入村(社区)选举办法。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社区)“两委”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
6.选举方式。明确村(社区)党组织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制定“两推一选”细则。
“两推一选”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即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必要时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资格联审、组织考察、预备人选公示之后,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7.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候选人竞争规范、党员大会组织筹备、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等各项措施。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标准和查处主体,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责任。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加选举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签订纪律承诺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和境外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置。
8.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三级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指导、培训督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配套建设等工作措施,明确经费预算和拨付时限。明确县(市、区)党委要向所有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督查组或指导员。明确将换届工作纳入各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等硬性措施。
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在县(市、区)党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时间到天。乡镇(街道)要向所辖村(社区)派出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注重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策”。
9.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注意防范化解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
(二)成立机构
统筹考虑2021年市、县、乡、村换届实际,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县(市、区)委领导下,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政法、公检法司、财政、农业农村、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县乡党委书记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主持研究分析,精心部署推动。
(三)启动换届
召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动员部署。
(四)业务培训
主要由省级、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省、州(市)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示范培训班,县乡全覆盖开展培训。各地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县级重点培训县(市、区)委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重点培训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社区)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等。培训内容主要是有关换届的党内条例、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特别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步骤、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各地可通过现场讲授、实战推演、情景模拟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
(五)上报请示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报请示(详见参考样本1),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作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详见参考样本2)。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提前1个月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详见参考样本3)。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批复(详见参考样本4),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六)任务分工
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教育、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参选等工作任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党组织书记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换届选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
三、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集中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主题演出等传统方式,发挥“XX”智慧党建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脱贫攻坚成果、扫黑除恶成效、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和“百名好支书”等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实践中来。
(二)教育动员
对于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要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三)确定人数
村(社区)党组织确定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党员人数,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党员因下列8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本人和家属意见基础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X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⑥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⑦已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党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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