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xx建设的意见》(xx〔2022〕x号)、《中共xx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共xx市委员会关于谱写清廉xx建设xx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2〕x号)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做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xx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22〕xx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全面领导,围绕“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把清廉乡村建设融入“美乡村”全过程各方面,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为主线,抓住村“两委”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下同)这个关键,面向基层群众这个主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防治,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建设、增强思想文化支撑、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乡村,为我市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将清廉乡村建设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乡村产业培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分头分部门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党委政府主抓、部门配合落实、纪委监委协助监督”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主观能动性,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在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转变、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农村财政收支与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帮扶领域长效监督机制、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突破,分步分类推进,研究相应可行管用的举措,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打造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示范点。
三、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施治,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为主要内容,全面落实谱写清廉xx建设xx篇章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到2022年底,清廉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村“两委”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存量进一步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崇廉敬廉的乡村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清廉示范村,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建设文明村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美丽乡村。
四、工作举措
(一)实施清廉干部队伍提升工程,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强化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开展“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推进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党组织设置摸底调研,规范行政村党组织设置。实施“头雁提升”行动,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采取“市级抓示范、县级抓兜底”的办法抓好村党组织书记轮训,开展“红湾启航领雁论坛”活动训强村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管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配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推动积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村“两委”干部纪律作风教育,充分发挥党建和廉洁工作站职能作用,督促村党组织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考察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村“两委”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触犯的职务犯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和X纪政纪规定,增强村“两委”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事意识和治理能力,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乡村振兴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村“两委”干部要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注重自身形象。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督查,畅通群众反映清廉乡村建设问题举报渠道,建立重要时间节点提醒教育、监督检查、通报曝光机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整体持续好转。(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3强化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任职县级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加强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运用,将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将村干部基本报酬、评先评优与星级评定结果挂钩,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村“两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牢规矩意识和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推行基层干部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制度以及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加强村“两委”干部廉洁档案规范化管理。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两委”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二)实施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
1完善“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重基层抓基础为工作导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高全市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以及各类组织负责人,推行村级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述廉制度,依法把党的领导写入各类组织章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为乡村管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提升乡村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xx市“三大纠纷”排查工作制度》,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全覆盖,总结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措施,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防范基层“微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2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通过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推进村级“三务”即时公开,丰富公开的内容、形式。发挥党建和廉洁工作站一线监督作用,督促指导村级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条例,保障农村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持续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推行专款专项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实行一事一公开,逐项详细公开,实现公开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
3加强村级财务与集体“三资”监管。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严格规范集体资源配置交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基层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示范培训班,指导县(区)结合实际开展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水平。做好村党组织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持续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管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实行“一事一议”公开,通过会议、意见箱、电话、微信等形式征求和听取居民的意见,按照规范程序全程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监管主体,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产、资金)多层面、立体化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触摸屏、财务公开栏、手机***PP等方式进行公开,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强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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