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 突出重点
全面提升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质量
同志们:
根据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的有关安排,结合我自身经历和个人体会,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一下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急剧爆发并持续蔓延,波及之广、危害之大、影响之深远,已经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最严重的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面对疫情,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习总书记亲自指挥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风雨同舟,经过“抗疫”鏖战,全国疫情形势已从高位运行期进入到中、低位运行期,我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坐镇中央、统领四方的中枢大脑,是力挽狂澜、扶危济世的中流砥柱。在这场政治大考、生死考验当中,相对于西方个别国家疫情管控不力、治理能力羸弱,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制优势和制度优势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这些“优势”当中,我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最大限度保持了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汇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力量。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法宝”之一。只有坚持用好这一“重要法宝”,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永葆党的肌体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下面,围绕民主集中制这个课题,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交流,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剥丝抽茧”——学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方法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明确:“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之后历次修改《党章》,都对这个原则作了强调和完善。90多年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现在它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且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推广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成为我们党始终保持统一、团结、活力,我们国家始终保持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那么,如何理解、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呢?
(一)确定议题要在“及时正确”上尽心尽职。正确确定议题,是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的前提。如果议题不正确,议事决策就会偏离方向、失去意义。确定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环节。一是要弄清职责。有的同志觉得,党的会议就应该由书记来确定议题。是不是这样呢?“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确定议题应当事先征求意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党委会的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共同研究,互相通气、商量确定。实际工作中,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对讨论决定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开会,要主动考虑和提出意见,与副书记商量,必要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副书记和其他委员也可以向书记提出议题的建议。无论是书记提出的建议,还是副书记和其他委员提出的建议,都要按照确定议题的职权来确定。二是要掌握时间。各级党组织研究决定问题的内容、时间,通常根据三种情况来定。其一,上级的要求;其二,例行会议;其三,本单位建设和遂行任务遇到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依据这些情况,及时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防止误事漏事。三是要把握原则。确定议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精神,这是个大前提;必须符合党组织议事决策的职权、职责范畴,搞清楚哪些是党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哪些是行政会议研究的事,这就是按责议事决策;必须符合本单位建设的实际,开会目的是为了研究工作、推动建设,议题一定要切合实际,解决问题,这就是有的放矢。四是要讲究方法。确定议题要注意效果,比如:议题要具体,讨论研究问题才能抓住中心和重点,避免大而空,不着边际;计划要合理,党委研究决定问题,要善于提前思考,统筹安排,不能说开会就开会;内容要相对集中,讨论研究的问题能合并的合并,该重点突出的要突出,防止零碎散乱。
(二)会前准备要在“全面充分”上精耕细作。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是保证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所以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防止因准备不充分,出现议不透或议而不决等问题。从实践看,议事决策顺不顺利、成不成功,很大程度取决于会前准备是否全面充分。会前要做哪些准备呢?我感到,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一是基本情况要准备“实”。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有关精神、议题相关内容的来龙去脉、群众的意见建议等。比如,研究中心工作时,不仅要了解上级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还有对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研究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事先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研究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时,要注意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必要时还应听取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这样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胸中有数、议事有底。二是讨论发言要准备“细”。一般应当在一天前把召开会议的时间、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参会的委员或列席人员应当认真准备意见。意见通常包括对讨论问题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需要决策事项的态度等方面。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开会时,也要尽可能让委员有一定的思考和准备时间。有些议题,分管的委员应当重点准备,先行发言,以便其他同志多了解些情况。对其它委员,注意引导他们克服思想顾虑,理清发言要点,防止出现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到点子上等现象。三是统一认识要准备“早”。毛泽东同志讲过:“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有分歧意见的重大问题,必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做出决定”。这种“个人商谈”就是个别酝酿。十六字原则特别强调个别酝酿的重要性。实践证明,会前酝酿越充分、越透彻,会上就越便于达成一致,决策的质量就越高。因此,对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书记、副书记之间,书记、副书记与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相互交换看法,既听正面意见,也要听反面意见,在不同意见的商讨和比较中统一认识,为民主讨论、会议决定奠定基础。
(三)民主讨论要在“凝聚共识”上集思广益。能不能进行正确深入的民主讨论,直接关系到议事决策的质量。在这个环节上,主要把握好三点:一是要议而有据。讨论发言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法规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做到言之有理。特别是讨论决定一些不好把握的问题时,应组织参会人员先学习有关政策规定,领会上级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应当把握的具体原则,防止跑偏走调、脱纲离谱。当发言出现错误的观点时,要及时提醒纠正,防止产生误导。二是要议得充分。从实际情况看,要让参会人员充分准备,有话可讲;要营造民主宽松的氛围,让人敢讲愿讲;要有充足的时间,让人放开讲。作为书记、副书记来讲,关键是要搞好引导,做到放得开、收得住。放得开,就是要让大家畅所欲言,不能先入为主、抢先定调,更不能随意打断委员的发言,压制不同意见。收得住,就是要会适时、适当地进行引导,当讨论出现冷场时,要鼓励准备比较充分或思维比较敏捷、语言表达能力比较强的同志先发言,给其他人一些启发;当讨论深不下去的时候,应及时对讨论的方向和要点加以提示。三是要议有质量。讨论发言要增强思想性,善于从思想上政治上、从事物的本质上分析问题、研究问题,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化;要增强原则性,敢于讲真话、说实话,防止说虚话、套话、违心的话;要增强针对性,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防止大而空;要增强全局性,站在党委领导全局上思考和讨论问题,防止事不关己、少说为佳。
(四)形成决议要在“适时集中”上把握好度。形成决议,是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程序中出结果的重要一环,是衡量集体领导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基本功。重点应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集中的火候。所谓火候,起码有三个标志,其一,每个同志的意见都充分表达,态度都很明朗;其二,对讨论的问题认识比较到位,议透议明;其三,大家意见一致或者多数人意见一致时。具备这三个条件,就要及时集中,形成决议。这里面很重要的是如何正确处理少数委员的不同意见。一般来讲,对合理的成分要加以吸收;对虽正确但和形成的决议无关的意见,要加以肯定;对属于不了解全局情况出现的不同意见,要加以解释;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使有不同意见的同志得到尊重和理解。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难以统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二是集中的要素。书记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梳理归纳出意见,经表决后形成决议。决议通常包括是否赞成的意见,重要议题需要把握的原则、达到的目标、落实的责任和时间节点等。这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以书记个人的意见代替大家的意见,能用大家意见表述的要用大家意见来表述,切实体现大家的意志;要防止舍本求末,切实抓住带本质性的问题,体现把方向、抓大事;要防止没有抓手,切实好贯彻、好操作、好检查,体现刚性要求。这个环节十分重要,书记一定要高度负责,防止简单集中、草率集中。三是集中的原则。要严守政策规定,不能闯红灯、打擦边球;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能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按有关规定实施表决,该用什么方式就用什么方式,保证决议不偏向不离谱。
(五)分工落实要在“高度负责”上从严要求。对党委会(支委会)形成的决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一是要在态度上从严。党委定了的事,就要严格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去办。书记要对党委(党支部)负责,副书记和委员对书记负责。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雷厉风行,立说立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搞变通打折扣,消极应付、对付。个人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上级反映,但在党委(党支部)决议未改变前,必须坚决执行,这是一条重要的组织纪律。二是要在督促上从严。书记、副书记要履行好“检查督促上级决议、指示和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的重要职责,防止执行决议中出现本位主义、各取所需、各自为政、拖拉敷衍等问题,确保决议的贯彻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要发挥好骨干作用,按照职责和分工,让他们主动负责地开展工作。一些重要工作、重要环节和重要时节,书记必须亲自抓,不能当甩手掌柜。三是要在落实上从严。落实党委(党支部)决议不能满足于自顾自,而是要积极地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一道去抓落实。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一些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外,都要及时向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群众通报,搞好宣传发动,把全体党员思想统一到决议上来,依靠整体力量把决议贯彻好、落实好。
第二个问题,“拨开云雾”——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六对关系
贯彻民主集中制既要讲原则讲规范,也要讲艺术讲方法,就是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中的各种关系做到正确理解、恰当把握和灵活处理,防止和纠正各种偏向。从实际情况看,需要重点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六对关系:
(一)要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集体领导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的最高原则,分工负责是党委(党支部)决策的执行机制,两者不可偏废。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领导核心;而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这样一些现象,有的把行政身份带进党内,习惯发号施令,把集体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开成书记安排部署工作的行政会议;有的将分工看成是一种权力划分,把自己分管的工作当成“自留地”、容不得别人涉及,而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往往是不太上心;有的借口集体负责,议事随大流,遇事互相推脱,或者对自己有利的就态度积极,否则就被动消极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很重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一方面,要摆正个人位置,防止越权错位。集体领导,实际上分决策和落实两个阶段:决策阶段在党组织范围内进行,所有成员都是平等一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共同参与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落实阶段在行政范围内进行,书记分别就行政工作和政治工作抓好决议的贯彻执行,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书记的安排,抓好所分工的工作,并对书记负责。党委(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任何人都要自觉服从和遵守集体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委员要有参与议事决策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发挥好集体领导中一员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树立大局观念,防止分工分家。单位建设是个有机整体,各项工作都要协调开展、相互促进。书记既要各司其职,也不能搞各自为政。两名书记都在位时,要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密切协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台,抓好落实。如果一名书记不在位时,除了副职履行相应职责外,另一名书记就要做到工作一把抓,主动担当起责任。当然,有些重大问题,书记之间要注意及时沟通。
(二)要处理好书记与委员的关系。个别单位民主氛围不浓,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书记、副书记民主作风不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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