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民政局关于社区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有:“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抓好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制定社区准入制度和减负增效清单;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社区化公共服务有关工作”等方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机构设置。对在居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服务中心、警务室、计生服务站及相关职能部门需加挂的其他标识牌的规范设置工作。
二是推进社区机构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在全县个城市社区中,除城北社区、河东社区未实行规范化建设外,其他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面积不低于每百户平方米,并配有标准的服务台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基本满足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文化、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需要;同时,设立有民政、人社、计生、文化、综治等服务窗口,确保有效开展矛盾化解、养老托育、助残、安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并在合适位置设置了党建宣传栏、居务公开栏等设施,以便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各社区居委会班子配备齐全,建有综合服务站的社区至少有一名专职(兼职)人员负责综合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配备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负责社区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指导社区建立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居民自治制度,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站日常管理制度,在社区综合服务站设置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能力。
(二)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在切实履行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职能,统筹指导全县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社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了《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清单”,明确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能力作用,全面清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的不合理负担,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水平。
二是制定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清单。制定了《县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县社区代办政务指导目录》“两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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