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党委组织部、政法委,省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全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内组通字〔3231169〕8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组通字〔3231169〕38号)精神,现就推动全市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优化完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拓展延伸党群服务触角,推进机构、场所标准化建设,丰富服务功能,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党群服务中心整体提档升级,真正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2020年底前,市、旗县区、XX镇街道和市级以上园区、XX村社区四级党群服务中心100%达到建设标准,其他领域党群服务中心80%以上达到建设标准;2021年6月底前,全市党群服务中心100%达到建设标准,形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体系布局。完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5月底前全面完成XX镇街道、市级以上园区、XX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在此基础上,按照集约、简朴、实用原则,综合考虑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充分整合现有公共设施、服务空间、活动阵地等资源,合理规划选址,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领域建立党群服务中心,在小区、公共设施和功能区建立党群服务站,进一步扩大党群服务中心体系覆盖,延伸党群服务触角。新建党群服务中心要注重与各类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执法中心、文明实践中心、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共享资源,推动管理服务平台能融尽融,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旗县区对应单位)
(二)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统筹推进机构设置,旗县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的,由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兼任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具体负责管理运行;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党(工)委书记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按党群服务中心正职配备(副科级事业编制);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党工委书记兼任;XX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由党组织书记兼任。旗县区、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由旗县区委组织部按照编制部门核定职数统筹选配,确保8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采取选派、选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党群服务中心配备数量充足、熟悉业务的专业化工作队伍;配强党群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业务骨干或中共党员,相对固定到窗口工作一年以上。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的旗县区党群服务中心至少在党员服务窗口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按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职数配齐配强工作人员;XX村社区干部在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园区及其他领域党群服务中心要保证正常工作时间至少有1人坐班值班。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到党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党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住建局,XX高新区党工委,旗县区对应单位)
(三)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党群服务中心是党组织牵头建设管理,以联系、组织、宣传、服务、凝聚、引领党员群众为基本职能,以学习教育、活动管理、党建指导、便民服务、民情办理、宣传展示等为主要内容,以”五个三”为基本模式,向党员群众开放的共享空间,为党员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的支撑平台。其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培训,教育引导党员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等组织生活和党建活动;为党建联合体开展联建活动提供场所和指导服务;开展基层党建业务指导和政策咨询。三是开展政务服务,做好部门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协调对接和具体安排,建立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分别明确各类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根据党员群众需求变化,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加强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引领”三调”联动,以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为契机,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来信来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制定完善并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开展民主议事决策,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五是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守法、公益风尚、节庆礼仪、文体娱乐等各类活动,丰富党员群众生活。六是负责对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事项的审核把关,采取适当方式对需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做好公开事项存档备案工作;负责解答党员群众对公开事项的疑问询问。七是完成所属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务服务局、人社局、医保局、住建局,XX高新区党工委,旗县区对应单位)
(四)进一步加强场所建设。一是面积标准化。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规定的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标准,市、旗县区、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用于服务群众和开展活动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不包括办公面积)面积未达规定标准或场所位置不适宜开展党群服务的,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盘活、置换、整合等措施对场所进行改造,确保年底前全部达标。二是标识标准化。旗县区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规范为”XX旗(县、区)党群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的,同时挂党群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两块牌子),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统一规范为”XXXX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XX村社区统一规范为”XXXX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名称牌匾要具备夜视功能,已挂牌但不具备夜视功能的,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改造。在交通主干道、主要道路进口等位置设立醒目的指引牌,标明党群服务中心名称、所往方向、开放时间等。XX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入口处规范悬挂”中共XXXX镇(街道)XXXX村(社区)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会)”“XXXX镇XXXX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XXXX镇XXXX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其他牌子一律取消。三是功能室设置标准化。优化功能区域设置,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原则和《赤峰市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室建设参考标准》,突出党群服务功能,合理设置功能区域,避免成为宣示性、展示性、仪式性场所。市、旗县区党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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