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6日正式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为认真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重金属和矿山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x新篇章上彰显XX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下同)和市直有关部门担负本地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科学精准、务实整改。问题整改既要符合督察要求,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既不能过于急躁,也不能拖拖拉拉,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严禁整改工作“一刀切”。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点上问题整改与面上短板补齐、现实问题整改与长远工作推动相结合,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并总结经验,抓好长效巩固;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其他市州问题,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明确、细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清单,按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整改主体清楚、整改时限清楚,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限、有序整改到位。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思想认识有偏差、城市管网建设落后、矿山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产业转型升级乏力、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低、农村面源污染反映大、环境监测网络构建有差距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地表水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保持在全国前列,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全市11个县市区持续全域巩固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92%;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全市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5%以上。到2025年,完成中央、省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三)生态环保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细化、实化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教育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问题检查督办销号机制,建立综合评估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砂石土矿行业专项整治,推进我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市创建,建立全民行动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1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等方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抓好生态环保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2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总书记作出的“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守护好一江碧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担负起保护湘江源头的重大责任,全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推动***总书记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锚定在全省版图中增加XX分量的目标,加快建设“三区两城”,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奋力建设现代化新XX。
(二)坚定信心,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1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抓好长江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历史遗留重金属、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推进湘江岸线生态修复,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落实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2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三线一单”监管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面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绿色矿山创建和尾矿库治理,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积极履行有关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建立XX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
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已建设施运行。强化全市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解决雨污合流、污水溢流问题。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配套设施,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合力。
(三)聚焦重点,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按照整改方案,统筹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和省级日常督察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适时对问题整改组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2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水污染物减排,进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污染治理,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工业、农业节水,转变高耗水方式,优化调度水资源,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动湿地、河湖生态恢复,加强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3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和控制,强化重点行业N0x、VOCs深度、科学治理。
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使用。加强秸秆燃烧、餐饮油烟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夏季臭氧和特护期强化帮扶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
4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土壤信息系统,推进土壤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建立XX市土壤环境和污染土壤数据库,加强污染源、污染地块的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管控,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土壤和重金属项目过程监管,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5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整治农村生活污染,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禁养区管理,严控农村种植污染,提倡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推广采用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
6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聚焦抓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重点,将重点、难点任务纳入“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持按照“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一督导一帮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调度督导,视情采取预警、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等推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7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精心包装项目,主动向上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建立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社会积极性,通过PPP模式等调动社会资本,多方筹集资金参与公益环保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湘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滨江新城段)、湘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零陵-祁阳)、湘江中心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项目长效管护和运营机制,切实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优化升级,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1积极落实碳达峰行动。积极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升级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和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对极端气候应对能力。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体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构建全民环保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践行“光盘行动”、绿色低碳出行,鼓励绿色消费。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居住,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
(五)服务发展,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推进基础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四严四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督察、执法、审批、监控、监测、信息等能力建设,推进环保督察智能化信息应用。抓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综合执法职责职能和队伍整合。加快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数据汇聚与共享。
2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xx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强化日常执法、照单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3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认真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空气、地表水等监测站点与国省联网共享。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整治,加强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渣污染治理,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5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围绕国家政策支持重点和保护湘江源头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6健全生态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等,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深化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监测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XX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等日常工作。市直牵头督导单位(排第一)具体组织对相应问题的督办、帮扶和验收销号工作,配合督导单位按要求参与。整改督导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整改办”)牵头,案件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市政府各明确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整改协调有关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市、县两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导。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原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所联系县市区的反馈问题包县市区督导,分管行业部门的市政府领导对所分管行业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县市区和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要对所涉问题明确领导包案负责。
(三)强化督办落实。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督办,按照督察组要求,在上报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加强协调联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强指导帮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对在整改工作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单位,实施警示约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约束措施,全力助推问题切实整改,效果长期巩固,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结合我市财力,增加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大督察整改资金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销号管理。印发《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流程,规范问题整改核查、验收和销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主体责任,按照“生态修复、污染消除、群众满意”的总体销号标准和“初审、公示、申请、核查、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六)强化信息公开。根据督察组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一台一网一报”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进展。建立市、县市区宣传联动机制,全面跟踪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报道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全程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责任追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等需要追责的,先行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告,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谎报虚报瞒报等情况,由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市整改办,市整改办核实后,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切实发挥好追责问责以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附件: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
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xx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中央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仍有欠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有的进展滞后,有的标准不高,有的销号把关不严,有的整改过程中又出现新的问题,督察整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管委会)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整改措施:
1认真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措施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多种会议形式,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编制、投入等重大问题,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3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原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划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机关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中的评分比例,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理论知识、介绍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5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担当作为,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城镇雨污合流、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确保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见行见效。
6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长江大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长江保护法以及国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包装实施一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深化湘江、潇水系统治理。
7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中央、省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力度,对已整改销号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快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警示、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挂牌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及市级销号管理规程等,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二、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xx市为引进吉电长乐光伏项目,在项目尚未获得任何行政许可情况下,主动协调调整区域用地规划,默许企业毁林占地。
整改目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xx市xxxx光伏项目违法行为为鉴,举一反三,严禁光伏项目破坏林地、耕地。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新发展理念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在研究制定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时,统筹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各方面均衡发展,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
3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好对县市区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各地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
4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绿色生态约束性指标要求,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目标。充分发挥约束性指标的引领管控作用,强化指标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5加强和规范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对全市新能源资源进行有序、统一开发,指导各地政府和开发企业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新能源资源配置办法。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组织对全市所有光伏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发现有破坏林地、耕地的行为,及时禁止建设,并责令进行生态修复。
6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三、XX市为了开发湘江源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忽视湘江源头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申请降低xx公路涉及的保护区域等级,方便湘九公路项目顺利通过审批。
整改目标:恢复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蓝山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范围,加强湘江源头生态保护。
主体责任单位:蓝山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部门:市林业局
市直配合督导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林业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1汲取教训。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认真汲取湘九公路建设的教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好***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
2严格管理。严格按照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边界进行管理。
3停止建设。湘九公路长铺至高塘坪段中的K29+09519-K29+21165段为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至今未动工建设,该段不再进行修建,将终点桩号定为K29+09519。
4重新选线。待建的湘九公路高塘坪至宁远段目前已经升为国道G647,重新对该路段进行立项和选线,避开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设计。
5依法管理。依据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整治湘九公路施工过程中的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取土占地等违法违规现象。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源头生态。
6严肃追责。对失职失责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四、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根据xx省2021年3月21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情况表,xx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共计33个,预计新增能耗约473万吨标准煤。督察发现,xx省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xx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要求。
2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
3严格“两高”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并按要求督导抓好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五、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未进行能源技术评价就已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完善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能源技术评价及审批手续。
主体责任单位:xx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国资委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县相关部门、xx瑞和钙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抓问题整改。
2按照严控“两高”项目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影响,依法依规完善节能评审等相关手续,获得能评批复后再复工。
3将项目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同步配套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开展举一反三,推动其他问题整改。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开展扬尘治理不到位、生态恢复进展缓慢等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六、化解过剩产能不够有力。
整改目标:积极化解煤炭、水泥、钢铁等过剩产能。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把好入口关,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
3认真抓好国家有关“去产能”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对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进行监察,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
4根据工信部和我省产能置换有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5对全市钢铁去产能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七、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
xx省对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整合部门力量、项目资金力度不够,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完善,对市州、县市区指导帮扶不足。同时,部分地方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重点任务标准不高、进展较慢。谈话中,一些省直单位领导反映,部分市州、县市区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能力不够,导致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而部分市州同志则认为,规划、政策、资金等资源均在省级层面,该规划的不规划,该指导的不指导,该投入的不投入。
整改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克服“等靠要”思想,统筹整改部门力量和项目资金力度,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和效力,将省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财政局等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2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3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摸清底数,推进整改。按照《XX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系统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突出尾矿库污染防治系统治理,2023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到位,基本消除环境风险。按省规划要求,全力推动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加强尾矿库闭库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管,拟闭库的抓紧推进闭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闭库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4整合统筹各部门力量,集中资金保障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推进,积极包装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力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持。加强督导调度,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八、xx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导致各地采取的技术路线差异很大,工程费用和整治效果也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轻信企业推荐,选择“不接地气”的治理工艺,耗资巨大,持续性不强。
整改目标:摸清矿涌水底数和特性,因地制宜,优先合理选择利用省推荐的技术路线抓好矿涌水整治。
主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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