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全文13516字)

    根据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月日至月日对我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月日向我委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委第一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部认领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的主要问题,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第一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委第一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2021年月日,委党组研究通过了《中共民宗委党组关于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委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三)推动整改落实。2021年月日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次及专题会议次,专题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进展情况,着力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期间,委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责任追究,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委的相关指示要求,2021年度我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2022年月日,召开了我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重点从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以严肃认真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委第一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紧盯问题不放松,积极推动建章立制,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个问题个整改事项,提出了整改措施条,制定和修订完善《中共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民宗委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等个制度,提醒谈话人次,批评教育人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对民族宗教工作指导督导不力。
    1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不到位。
    (1)存在问题:对***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具体,研究不深。党组20年第次(扩大)会议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没有任何其他内容,没有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月日,根据《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民宗委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对***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行台账式管理。二是针对上述问题,20年月,委巡察办到我委指导督查时提出此问题后,已作整改,党组20年第次会议之后的会议记录和纪要均有贯彻落实意见。三是2022年月日,我委分管领导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如实记录,不漏记、错记。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存在问题: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不到位。州民宗委2021年月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没有按照文件第二十五条要求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情况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停留在读文件层面。
    整改情况:一是20年,我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试点单位,于20年月制定印发《民宗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三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发后,委党组召开2021年第次党组会议,再次对《民宗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于2021年月日印发实施。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制度制定不切合实际,制度实施不严不实。
    (3)存在问题:制定“三重一大”制度思考不深入,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度规定经费支出单笔在万元以上,重大工程项目单笔在万元以上才上“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单笔金额支出过大,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委党组根据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对金额支出存在风险进行再研判。二是根据研判情况,对“三重一大”经费支出单笔和重大工程项目单笔金额进行调整为“万元和万元”。三是2022年月日,下发了修订的《中共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并从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存在问题:制度实施不严不实。20年月日、月日支付市文化公司宣传广告费万元和民族报社新闻宣传报道经费万元,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委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经查,20年月日支付凯佳文化公司宣传费用元,此项经费年月日经州民宗委党组第次会议研究同意支付。三是经查,年月日支付民族报社新闻宣传报道经费万元,此项经费年月日经州民宗委党组年第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列支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工作经费万元,其中州广播电视台万元、州融媒体中心万元、东南报业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万元,大视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万元,民族报与大视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隶属关系,经与大视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谈,最后支付万元的宣传报道经费,为我州创建工作节约万元宣传经费。四是严格执行《中共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20年以来,委党组会议研究凡涉及“三重一大”都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研究不深,监管乏力,跟踪问效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5)存在问题:指导督促使用资金不到位,导致部分县(市)资金长时间闲置,未能有效助力脱贫攻坚。20年月、20年月、20年月下达从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合计万元,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年月日发文决定将上述项目资金用于百香果项目,直到2021年月才落实,资金闲置两年多,未能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效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查了解,经核实,从县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因脱贫攻坚需要,从县政府决定对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用于百香果项目,具体实施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20年月日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从县20年百香果种植基地(入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明确涉农整合资金万元用于百香果项目,实施方式为“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万元中包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七香公司与乡(镇)政府和农户于20年月日开始签订资金入股合作协议书,项目实施涉及乡镇个,贫困户户,人。20年月日起,项目资金由从县财政拨付至七香公司账户上,项目开始实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分阶段建设,直到20年月才完成前期工作正式上苗木定植,月完成验收。目前运转情况良好,并兑现分红。二是加强工作对接,梳理问题清单,已请从县作出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调度,从2021年月下旬起,采用电话通知、日常QQ工作群发布提示、重点县市单独调度、下发工作提示等多种形式,完成“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报送”工作,规范资金监管,加大资金跟踪问效力度。同时,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清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加强资金调度。四是从2021年月份开始,根据州财政报账系统模板,为了便于统计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州财政,调整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每月报送模板,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调整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月份后,全州项目资金报账工作进入冲刺阶段,采用具体到项目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月中报送)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月底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调度报送工作。五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研究,下发少数民族资金投向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资金投向、前期谋划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存在问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监管不力。一些项目未及时跟踪问效,效益不明显。如:20年投资入股从公司万元种植香菇和黑木耳,投资乡良田村专业合作社万元种植香菇,经现场查看,大棚撂荒闲置,资金投入存在安全隐患;一些项目投向不符要求。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备案监管的通知》(东南府办函〔20〕号)规定“州民宗委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备案监管”,由于州民宗委对县(市)指导和监管不够,存在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到“负面清单”的文化广场、寨门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20年,县镇村实施硬化串户路、镇牛场村实施地面硬化弧形长廊,县镇河坝村续建寨门、镇村修建文体广场设施、美化甘塘村村容村貌,镇远县报京乡报京村新建新进寨门等,金额合计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万投资入股从公司香菇和黑木耳种植项目,根据食用菌生物学特性,香菇和木耳属于中低温品种。结合两者种植季节因素的影响,生产香菇和木耳菌棒安排在每年月培育菌丝,月月入棚上棒,月至次年月属于采收期,菌棒出菇结束后清理菌棒,到月更换新菌棒。从江月期间属于高温天气,不宜种植。根据从江气候条件,月份生产的香菇、木耳菌棒,刚好对着从江高温天气,公司决定利用空档期期间给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大消毒工作,分三次进行,期限为一个半月,消毒结束后,正常生产榆黄菇菌棒,该品种养菌周期短只需要天即可,采收期只有个月,刚好避开高温天气。检查期间恰逢菌棒厂正在进行消毒工作,当时不生产菌棒,但养菌车间有万棒正在养棒,基地种植有万棒香菇、万棒木耳和万棒榆黄菇正在出菇。二是万元刚边乡食用菌项目,食用菌生长大都集中在上半年,如灵芝是月到月培育菌丝、月提供菌棒、月收,过了菌棒生产、上架、出菇季节,短时间内会出现闲置期,经过核查合作社在正常经营,未存在、撂荒、闲置状态。我委已要求从县就巡察反馈问题,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及印证材料。三是2022年2月9日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县、县就相关“负面清单”项目说明具体情况。四是镇远县报新建寨门项目,县已完成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五是2022年月日工作通知,指导各县市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六是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调度,从2021年月下旬起,采用电话通知、日常QQ工作群发布提示、重点县市单独调度、下发工作提示等多种形式,完成“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报送”工作,规范资金监管,加大资金跟踪问效力度。同时,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清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加强资金调度。七是从2021年月份开始,根据州财政报账系统模板,为了便于统计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州财政,调整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每月报送模板,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调整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月份后,全州项目资金报账工作进入冲刺阶段,采用具体到项目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月中报送)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月底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调度报送工作。八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研究,下发少数民族资金投向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资金投向、前期谋划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资金投向、前期谋划工作。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
    4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7)存在问题:《民宗委财务报账制度》除标题外,在总则、报销管理等都出现“市级党政机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等,全文一字不差套用《凯里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民宗委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出现“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等语句,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召开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组织修订完善《民宗委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民宗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民宗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试行)》《民宗委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民宗委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民宗委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民宗委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报销管理制度(试行)》等个制度。二是2022年月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鉴于时任分管领导已退休,2022年月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已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月日,在召开干部职工“二五”学习会议上,分管领导就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作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
    (8)存在问题:违规发放福利。州民宗委20年月日、20年月日使用少数民族专项经费报销干部职工子女“六一儿童节”慰问品共计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和委有关规定,从财务制度上严格把关。二是20年月日,使用省民宗委拨付“蝴蝶妈妈”展演经费支付“六一”慰问品折合金额元,20年月日,使用公用经费支付“六一”慰问品折合金额元,两年合计元,现已全部清退完毕。三是举一反三,现已主动清退2021年“六一”慰问品折合金额元。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财经纪律意识淡漠,违规使用专项经费,资产管理不规范。
    (9)存在问题:使用专项资金开支党建活动就餐费用。使用民族专项工作经费开支20年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经费元,违反《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月,已将使用民族工作经费开支党日活动经费元的项目资金归位。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存在问题:20年月日、日用公用经费开支单位职工非直系亲属去世慰问费元,单位退休职工亲属去世慰问费元,违反《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20年月日,慰问我委退休职工母亲去世元,该退休职工及其父亲均为我委退休职工,该退休职工母亲不仅为我单位退休职工直系亲属,也是我单位干部遗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人社通〔20〕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经工作人员单位领导批准,可在元内给予补助”。三是已将20年月日慰问单位职工非直系亲属去世慰问费元退回。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7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
    (11)存在问题:支部会议安排人事工作。20年月日支部集中学习会议,讨论名干部的工作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委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熟悉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经查,研究名同志的工作安排是20年月日委党组第次会议讨论议定的,20年月日,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因有退休党员参加,为便于开展好退休党员服务工作,实则是对名新同志的工作岗位安排进行通报,没有进行讨论和表决环节。
    整改时限: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存在问题:非党组成员参会讨论人事问题。20年月日、2021年月日,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决策人事问题,并表决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月日,委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熟悉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中共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民宗委党组“三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lxzw.com/26178.html
(0)
投稿用户
上一篇 2022年9月27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27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