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想起一周前到邮局办事,意外听到两个工作人员的对话:“哎呀!这封信超重啦,收件时太大意啦!”
笔者当时就联想到如果重要信件被退回寄件人将要耽搁几天时间,万一还要造成损失可咋办?善念涌现心头,遂向工作人员提出代替寄信人补交欠资,让信件正常发走。想不到工作人员坚决拒绝了我。本想学一次雷锋,做一件助人为乐的小事,不曾想得不到成全。
难道信件超重只能退回发信人吗?退回寄件人难道不需要成本吗?
记得在科研单位工作时,大门口除了接待室还有个收发室,在一张大桌子上堆满了贴着“改退批条”的信件。最多的打钩选项是“查无此人”,这种信统统是跑了来回加倍的路程,但并没有人补交邮资。退回来后因为寄信人一般不在信封上写明寄信人姓名和详细单位就只能堆放在收发室,成为死信。
回头再说超重信件,为什么就不能高抬贵手让信件正常寄达收信人呢?哪怕与收件人协商酌情补交邮资也比退回好得多。退信导致的成本开支应该远大于所欠邮资,关键对于寄信人和邮政部门都不是什么好事。
建议邮政和快递单位收取信件时一定做到精准称重,尽可能避免因超重而退信的情况发生。偶尔遇到超重信件,尽可能让信件也能正常寄达目的地而非退回寄件人。
创新保障机制建言人李明强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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