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就贯彻落实办法谈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实质内涵
《办法》聚焦当前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党员标准和纪律作出进一步明确,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制度利器。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
一是聚焦“突出政治不合格”,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纪教育,根本目的就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如果政治合格,就会同党中央要求一致,言行一致,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如果政治不合格,就会同党中央要求相违背,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办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经验新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划出“不合格”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章规定了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作风和纪律等内容。《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一些党员党性观念弱化、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意识淡漠等问题,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意识,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党章。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明确“处置”措施,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能一阵风。近年来,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之心和约束力,有的违反廉洁纪律跑官要官;有的违反组织纪律拉票贿选;有的违反群众纪律欺压群众;有的违反工作纪律懒政怠政;有的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有的违反保密纪律误导他人;有的违反财经纪律贪污挪用;有的违反外事纪律泄露机密等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威信,必须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对不合格党员采取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把执行《办法》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对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对一般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和全局性。没有制度约束、依靠个人自律的无序状态必然导致道德滑坡甚至违法犯罪。近年来管党治党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成就是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的。《办法》总结提炼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做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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