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制度(全文5539字)

党费收缴制度1
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党员应按期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2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戚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4、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5、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6、党费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建立专账,支部至少每季上缴一次党费。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四、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
六、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盒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六、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格次。
党员目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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