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XX届市委第XX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我认真学习指定篇目,围绕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收获及成效
巡视巡察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县委第六轮巡察组反馈我局问题后,我按照局党组安排,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带头抓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中有如下收获:一是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定力。“天下至德,莫大乎忠”。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常修常炼的“心学”,整改中,我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检视言行,常掸思想“灰尘”、常拨思想“迷雾”、常滤思想“杂质”,做到了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悔其节。二是进一步筑牢了纪律防线。干部权力越大,面临的考验越多。本次巡察反馈的很多问题,根源都在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上。我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教诲,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真正形成在诱惑面前保持“画地为牢”的纪律定力。三是进一步践行了初心使命。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执政底气和坚实根基。巡察反馈的很多问题,都是群众身边具体问题,群众普遍反感。下一步,我将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坚持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办事情,用实干实绩赢得群众认可。
二、查摆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剖析
紧扣会议主题,对照十四个方面,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本人进行了认真查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学懂弄通有差距。受事务性工作繁忙以及自身惰性思维等因素影响,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一定程度存在“走马观花”、浅尝辄止的问题,未能做到学懂弄通。比如,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仅停留在思想认识层面,对如何结合我县工业发展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发展实践还存在思之不深、研之不透的问题,学习成果转化还不到位。
二是以学促用有差距。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日常工作深度融合还不够,主动服务和融入局机关工作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还不够,方法还不多。比如,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虽然也第一时间组织分管联系科室加强精神学习,但结合实际,从全会精神中寻找政策利好、破局方法不够有力,对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没有好的举措。
(二)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方面
一是正确政绩观的树立还有差距。虽不存在搞“政绩工程”问题,但对标更高标准,一定程度还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学习理解不够。比如,工作中一定程度对上级和领导安排的工作落实较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动解决落实上却有所弱化,没有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关系,说到底,还是政绩观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二是担当作为精神有所弱化。主要表现为担当落实精神有所减退,随着工龄的增长,加之近年来各类业务工作压力的增大,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担当作为这根“弦”绷得还不够紧。比如,近年来面对国际国内大环境对市场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对抓好2024年工业经济指标涉及我分管的方面,仍然缺乏有力有效措施,主观上对扭转经济下行形势信心也不足。
(三)在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方面
一是帮助企业更好生产经营措施不够。在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多维度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还不够完整准确,对满足进入新时代后人民群众需求新的变化回应不好。比如,在中小企业主体联系帮扶工作中,针对分管联系的企业,确也认真联系过问其存在的困难,但对其因近年来消费下行引起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因考虑是受到整个经济大环境影响,没有过多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提升帮扶效果的措施。
二是服务企业不够主动。虽然能做到遇到群众利益诉求优先处理,但有时存在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服务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比如,在开展企业包保服务工作中,对自己联系服务的企业,最关心的还是帮扶工作能否及时完成,没有始终将企业满不满意、高不高兴放在第一位,对帮扶成效巩固也没花太多精力去关注。
(四)在全面推进法治工作、执法程序方面
一是法律知识学习较缺乏。工作中存在干一行才学一行的片面思维,对行业之外的知识缺乏主动学习。比如,认为自己不分管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很少主动学习执法程序相关的法律知识。
二是法治思维树立不够好。工作中总认为自己也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干部,对本领域工作已经很熟悉,遇到问题用经验主义思考较多,用法治思维思考较少。比如,有时分管联系科室牵头印发的通知和方案,很少从依法行政角度去充分考虑文件的合法性,往往会忽略请求县司法局帮助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在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国有企业管理
一是动真碰硬魄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是情况较为复杂,长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存在不敢过问、不敢插手的问题。比如,对企业改制中我局涉及的一些国企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平时想着情况复杂,加之也不是自己分管,便没有主动多过问。
二是国资国企改革措施不多。今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国有企业改革都提出了明确的改革要求,但反思自身,仍存在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了解不够,缺乏针对性工作举措的问题。比如,目前包括工信领域在内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平均主义,激励机制不得力,影响企业生产效益等问题,但我因不分管该项工作,平时没有主动思考对策。
(六)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面
一是传承和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不够。主要表现在信访接待、调查研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方面还做得不够。比如,对局机关联系帮扶的村,没有积极主动到这些村开展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扑下身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得不够。
二是乡村振兴中存在本位思想。工作中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就重点关注,对不分管的乡村振兴等工作就很少主动参与。比如,平时认为乡村振兴工作有其他领导分管,我本人主动补位过问确实不多,充分利用联系分管的民营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上思考也不够。
(七)在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凡事“留痕”的思想还是存在。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考虑“做过了”多于“做好了”。比如,受上级检查方式及多年形成的工作习惯影响,在对上迎接检查时,更多使用工作资料印证,在调研了解各乡镇工作情况时,也要求工作资料多,关心项目实际效果少。
二是狠刹“四风”做得不够。在督促分管科室成员坚决反对“四风”韧劲和狠劲不够。比如,有时为保证工作质量,在报材料、提要求方面存在不断加码、高标准处置的方式,导致资源浪费大、工作绩效差,文山会海还不同程度存在,给基层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八)在财经制度方面
一是制度学习不经常。业务学习上存在用什么学什么的思想,缺乏对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学习。比如,平时认为自己也不分管财务,对分管科室只是要求他们按照财务要求报账就行了,没有主动组织分管科室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对分管干部的财经纪律要求不够严。
二是制度执行认识存在偏差。对财经制度底线红线缺乏深刻认识。比如,工作中对财经纪律和制度还是存在“只要不揣荷包就没事”的错误思维,没有主动学习提升认识,对基本财务常识缺乏了解。
(九)在项目监管方面
一是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对自己的岗位存在项目方面的廉政风险认识不够深,认为自己工作中与企业交往能够把握原则,做到“不伸手”就行了,但未能在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比如,有时在与企业交往中会产生思想麻痹、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为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就可以了,没有自觉在“做到更好”这一层面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项目监管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对分管科室人员在项目经办中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风险排查不够经常。比如,在日常工作中,对一些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有时依赖于听汇报、看结果,未能深入挖掘过程中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十)在把方向、管大局作用方面
一是“两个确立”内涵把握不全面。因“两个确立”内涵丰富,在从总体上、整体上、制度上深刻认识和具体把握“两个确立”内涵的丰富性和逻辑的严密性做得不好。比如:截止目前,对“两个确立”的学习把握仍注重字面的本身,而忽略了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需要“两个确立”掌舵领航,需要科学理论指引方向。
二是把方向、管大局作用认识不足。对总书记“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重要论述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发挥党委(党组)协调各方,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够好。比如,工作中存在抓党建不如抓业务的想法,认为只要经济上来了,就代表工作干好了,没有充分帮助企业抓好非公党建,用党建促发展作用发挥不好。
(十一)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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