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与完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此,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完善农业经营体系的重大意义
农业经营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可以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理念,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二)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市农民收入增长面临诸多挑战,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下农民增收渠道相对单一、空间有限。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有助于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能够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泛开展,可以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间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三)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多个方面,而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与这些目标紧密相连、相互促进。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完善的农业经营体系能够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产业基础。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带动农民增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传承乡村文化、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经营体系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已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XX家、家庭农场XX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XX家,在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组织不断涌现,为小农户提供了多样化、便捷化的生产服务,有效解决了小农户“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有序推进,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XX万亩,流转率达到XX%,土地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运行机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带动能力较弱。一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较小,生产经营水平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紧密,在带动农民共同发展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还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多样化需求,尤其是在农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环节的服务相对薄弱。服务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不够紧密,资源整合共享不足,尚未形成高效的服务网络。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收费不规范等现象,影响了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三是农村土地流转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土地供求信息不对称,流转渠道不畅,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不高。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顾虑,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生活保障,土地流转意愿不强。此外,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率不高、纠纷调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四是政策支持和保障体系尚需完善。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对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困境。农村金融服务创新不足,针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相对单一,贷款门槛较高,抵押担保难问题突出。农业保险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较低,难以有效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同时,农业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不完善,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制约了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发展。
三、全力推进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完善的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我市农业经营体系存在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完善章程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成员账户和盈余分配制度,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业务范围,向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登记注册办法,规范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家庭农场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和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示范家庭农场,引领带动全市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建立研发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围绕农业生产全过程,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单一环节服务向全程综合服务拓展,从提供生产服务向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延伸。加强农业产前的农资供应、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产中的耕、种、管、收等作业服务,产后的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品牌策划与营销等新兴服务领域,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二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服务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服务组织联盟、协会等合作机制,整合资源优势,形成服务合力。支持服务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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