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思路
2024年度,XX县资管办共完成101个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投资XX亿元,中标金额XX亿元,节约XX亿元,节约率达11.5%;完成进场采购项目140宗,其中政府分散采购42宗,政府集中采购38宗,国企采购60宗;预算金额XX亿元,中标价XX亿元,节约额XX亿元,节约率7.9%;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45宗,起始价XX亿元,成交价XX亿元;产权项目19宗,起始价XX亿元,成交价XX亿元。
一、2024年度工作总结
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资管办以“红色引领、清廉交易”党建品牌为引领,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要求,依托“公优廉一体化”专项行动、“交易,让中小微企业更友好”专项行动,坚持以市场主体营商环境满意度为出发点,着力破解招投标领域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全力营造最优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为我县加速构建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交出优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答卷。
(一)“高效化”整合,“一张网”建设再推进。中心按照温州市推进“全市一张网”建设工作要求,提出具有XX特色的招投标创新举措,助力完善全市“阳光e网”一体化平台建设。助推构建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实现交易数据共享利用、交易信息全程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覆盖范围不断拓展、交易项目见证服务等工作不断推进深化。
(二)“数字化”改革,交易流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不断强化区域合作.大力推进省内远程异地多点评标运行。依托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借助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协调调度机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场地“一体调度”、交易项目“一屏统览”、专家资源“一键调配”。2024年度共与全省97个县市区完成21个远程异地主场项目、19个副场项目。与3个省份4个市州签署远程异地合作协议,积极扩大省外远程异地评标“朋友圈”,实现不同区域、不同专业领域优质专家资源共享,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多元化”覆盖,应进必进再拓展。开展框架协议采购,通过申请参加联动市本级印刷(开放式)、审计、会计、预算绩效评价咨询、资产评估(封闭式)框架协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封闭式)引用省厅框架协议,进一步规范我县的小额零星采购。推动限额以下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建设,积极运用乡镇限额以下交易平台,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向基层延伸,让企业少跑腿。同时加速推进国企小额交易平台建设,4月份已实现国企小额项目进场交易,助推全县小额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四)“智慧化”监管,交易秩序更规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行冒烟指数预警等智慧监管模式在关键环节设立警示节点,自动分析比对有关交易数据,着力发现交易过程中IP地址相同、MAC地址相同等异常情况,对违规行为预警提醒;以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枢纽作用,畅通线索预警信息、移送及查处工作,强化后续跟踪职责,加强对招投标违法违规线索的动态监控,定期对接相关主管部门获取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切实提升业务监管的针对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建成交易活动异议和问题反馈专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违法违规问题征集专栏,实现投诉举报“线上有人看、线下有人办”。今年以来在招投标领域,通过开展线索移送处理,行政案件共立案9起,涉及企业28个,涉及行为人18人,涉及标的额XX万元,已查处5件,共对16家投标单位和11个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共XX万元;刑事案件3起,涉及企业13家,涉及责任人13人,涉及标的额XX亿元。
(五)“专业化”提升,交易主体更合规。一是全面落实全省招投标“七个不准”工作要求。紧盯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不放松,1月以来,我县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招标投标指标全部获得满分。二是加强标中对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定标专家管理。根据《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场内执业行为评价办法》、《定标告知书》、《工程建设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对16家代理机构以及4名代理人员报温州市政务服务局信用扣分;根据《浙江省综合性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对13名浙江省综合库专家失信行为报省发改局扣分。
(六)“标准化”引领,服务质效再提升。一是持续优化招投标流程。按照“对标最优、调高标尺”原则,持续优化招投标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对项目招标备案、招标公告、资格审查、中标备案等环节均予以能当日即办就当日即办。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备案服务”,争取做到线上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零跑腿,推动实现“备案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过程全留痕”。三是执行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贯彻《XX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标前审查工作导则》要求,严格把关进场招标的项目。2024年通过对95个项目开展标前检查,共发现12个问题和线索,整改或完善了12个问题,有效避免业主向特定投标人有倾向性,导致可能产生的腐败现象。
(七)“精准化”推动,惠企政策严落实。通过深化“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试点改革,进一步鼓励联合体投标,持续推进“中标贷2.0”、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电子保函规范化管理等增值服务举措。督促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增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2024年1月以来,共为96个项目开出21765单电子保函,据测算,为投标企业解除资金占用XX亿元。持续推广年度一次性预缴保证金。针对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一次预缴、循环使用的方式,为守信企业设置年度保证金独立账户,大幅节约了企业成本。截至目前,共有164家企业合计XX万保证金入帐并办理申请手续。
(八)“协同化”推进,专项整治显成效。面对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新要求、新形势,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原则,开展招投标“公优廉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专项行动。完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制。发布《关于开展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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