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
支撑海洋强国建设
建设海洋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具有重要作用。*总书记指出要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海洋强国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关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使命和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国际话语权日益提升。但同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仍面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压力大、海洋生态系统认知及功能提升问题依然存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实现等挑战,亟须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推动原创性、体系性成果不断涌现,培育海洋生态环境新质生产力,高水平支撑海洋强国建设。
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就
“十三五”以来,*总书记高度关注和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强调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倡导陆海统筹,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重构重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体制机制,打通了陆地与海洋的管理壁垒,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初战告捷。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3%,高出既定目标9.3个百分点,49条国控河流入海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18 886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应查尽查”,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约8 891公顷,岸线整治长度约132公里(数据来源:《2020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成效评估总结报告》)。
二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23年全国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2%,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5.0%,同比增长3.1个百分点,实现自2018年以来的“六连增”,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从企稳向好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转变(数据来源:《2023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显著加大。全国30%的近岸海域和35%的大陆岸线纳入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建立涉海自然保护地352个,保护海域约9.33万平方千米,筹建涉海国家公园候选区5个,保护对象涵盖斑海豹、中华白海豚等珍稀濒危海洋生物和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生态系统等。截至2023年,全国已营造红树林约7 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约5 600公顷。2022年全国红树林地面积增长至2.92万公顷,比21世纪初增加了约7 200公顷,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数据来源: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四是基础保障能力逐步提升。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逐步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不断优化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以近岸海域为重点,覆盖管辖海域,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现代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成陆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构建了以1 359个海水质量国控监测点位为基础构架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重要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面积增加至7.3万平方公里,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自然资源部组织完成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生态调查。
(二)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形势
一是国家各层面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关注达到新高度。在国家层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于2022年1月印发《“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4年元旦起施行,2024年7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在企业层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中。一方面企业在进行海洋开发和利用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可持续的开发方式;另一方面加大对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投入,开发出更加环保的海洋开发技术和产品。例如,海洋油气企业研发环保型钻井液和采油技术,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同时,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例如,蚂蚁森林基金会和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合作开展的净滩公益行动进行得有声有色,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蓝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项目荣获2023年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在公众层面,各类海洋环保组织不断涌现,积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监督活动。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通过社交媒体、环保活动等渠道,表达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切和诉求;积极参与海滩清洁、海洋生物保护等公益活动,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高质量发展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要求。聚焦未来5年和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系统部署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六项重大任务,涉及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沿海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近海海洋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海洋碳汇、海洋生态安全等内容。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推进110余个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探索推进厦门市等7个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要达到40%左右。
三是技术创新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当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世界各国均希望通过未来产业的发展在新一轮变革中占得先机,不断加大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战略空间产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核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等一批具有爆发潜力的前沿技术及产业的发展,为颠覆性解决我国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机遇。
(三)新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遭遇新挑战
当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突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一是海洋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部分海湾河口出现污染反弹,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劣Ⅳ类水质面积比例仍然较高,海水水质和海洋垃圾污染等影响了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海洋环境风险压力仍然较大。二是海洋生态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高强度开发对海岸带地区的干扰依然显著,多数重要海湾、河口生态系统仍处于亚健康状态,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退化,关键海洋物种及栖息地环境受到威胁,海洋生态灾害多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仍然艰巨复杂。三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健全、治理能力发展滞后。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亟待健全,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尚不健全。
二、存在的主要科学问题
(一)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关键技术和政策体系不完备,入海污染物的源头治理“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改善,但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定,污染源头治理不够精准、陆海统筹协同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未到来。一是适用于海洋污染物的高通量、自动化、高精度、在线连续监测技术及设备欠缺,精准掌握近海污染状况“难”;二是流域入海污染通量监测与近海污染溯源技术薄弱,海洋环境污染的精准溯源归因“难”;三是多来源、多尺度、跨介质的陆源污染输入与河口/近海环境质量响应关系不清,科学设定陆海协同治理的量化目标“难”;四是适用于我国海洋生物区系的、有效的毒理学效应数据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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