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书记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本人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找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是政治方向存在偏差。在推动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把握中央要求,导致实际工作不到位,出现了走过场和敷衍的现象。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重视不足,措施不够及时。对分管领域内破坏政治生态的行为关注不够,尤其是面对县内个别部门中的团体主义、搞小圈子的情况,未能及时识别并纠正。尤为突出的是,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时,对于部分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模糊、发表不当言论的情况,发现不及时,处置也不够果断。
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充分。在工作中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和本位思想的整治无力。比如,在重大项目和政策落地过程中,对于某些单位存在的本位主义倾向、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没有加以有效纠治,影响了项目推进。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对干扰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惩治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对某些基层党组织违反集体决策程序、搞独断专行的问题,缺少足够的重视,查处力度不够,进而影响了基层的政治风气。
三是贯彻落实不够彻底。在贯彻中央及省市各项重点工作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例如,在巡视整改中,对一些走形式、假整改的问题关注不足,导致整改效果不理想。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时,对改革中面临的难题研究不够透彻,工作推动缺乏力度。尤其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时,对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干部等重要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了一些违反纪律的问题。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
一是组织纪律认识存在偏差。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仍存在着不够严格的问题。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对人事纪律的把关不严,导致个别干部档案造假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请示报告制度上,时常出现未经审批就私自决策的现象。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使得档案材料不够完善。在干部调动和交流过程中,标准执行不严,程序亦不够规范。尤其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对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现象重视不足,处理迟缓。
二是廉洁纪律认识存在偏差。对廉洁从政的要求缺乏深刻理解,在廉洁自律方面仍有松懈。例如在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上,制度执行不严格,时有超标现象发生。在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上,未能及时发现和坚决处理违反廉洁纪律的苗头性问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廉洁风险防范不够有力,存在监管盲区。特别是在干部监督方面,对于个别干部收受礼品、违规宴请的行为,查处不够及时。在工作中,存在执行不严不实的情况,对下属单位的公款消费及公务接待监督检查不力。
三是群众纪律认识存在偏差。与群众的联系服务不够紧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够迅速。例如在基层调研中,常有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问题,未能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中,偶有推诿拖延的现象。有时甚至存在征地补偿不合理、吃拿卡要等行为,损害群众利益。尤其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未能及时解决,导致问题积压。在推进民生工程时,由于前期调研不足,致使某些项目效益低下,群众满意度偏低。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一是工作落实浮于表面。在日常工作中,精细化要求不达标,工作执行标准不严谨。例如在文件撰写、会议准备中,缺乏严密把控,导致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会议组织不够规范等问题。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落实不够及时,工作效率偏低。对分管部门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缺乏力度,存在只重部署不重落实的情况。尤其在重大任务和活动组织中,统筹协调欠缺,工作衔接不够顺畅。督查督办工作时,流于形式,部分工作落实浮于表面。
二是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自我约束不够严谨,存在放松警惕的问题。社交方面,对不适当交往缺乏警惕,交友方面失察。在生活圈和朋友圈中把控不严,偶有不当言辞。对家人从业情况关注不够,缺乏严格的管理监督。家风建设中,重视不够,管理不严。作风改进方面,自我革新不够强力,某些不良习惯仍未彻底纠正。
三是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在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时,创新意识不强,沿用老旧方法。在处理复杂问题中,创新措施欠缺,工作推进乏力。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入,解决方案不够多样。尤为突出的是在推进创新工作方面,思路不够开阔,难以实现大的突破。执行关键任务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与作为。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责任担当力度不足。例如,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压力传导不充分,导致一些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质量仍然不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分管领域问题的研判能力不足,预防措施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尤其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乏力,部分问题长期未得解决。在选人用人上,审核不严,出现用人失误。
二是监督知纪不够严格。对严明纪律的重要性理解不够深刻,责任担当有待加强。如在纪律教育中,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违反纪律问题的查处不够果断,处理滞后。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纪律建设缺乏有效统筹,部分问题未能根治。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部分现象有所反弹。在纪律监督执行中,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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