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四个带头”+反面典型案例)
按照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我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思想等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敏锐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虽然能够及时关注国内外重大政治事件,但对于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边缘化的政治信息,如网络上一些带有隐蔽性、迷惑性的不良思潮,未能第一时间敏锐察觉其潜在的政治风险,有时只是简单地认为这些信息影响有限,未从维护党的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去深入分析和应对,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治执行力不够精准有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时,虽然能够做到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偶尔会因对政策的理解不够透彻或对实际情况的调研不够深入,导致执行的精准度不够高。比如,在推进某项涉及多部门协同的新政策落地时,由于前期对部门之间职责划分和业务流程衔接的细节把握不够精准,导致在执行初期出现了一些协调不畅的情况,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效率,反映出在将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党内政治生活参与质量有待提升。虽然能够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但在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不够深入,存在“蜻蜓点水”“隔靴搔痒”的现象,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有时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辣味,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在自我批评时,也偶尔存在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情况,没有完全做到敞开心扉、深刻剖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不利于党员之间的相互教育、相互监督和共同提高。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的持续性不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虽然能够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但在党性修养的提升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特别是在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的时期,容易放松对自己的党性要求,将更多精力放在完成具体工作任务上,而忽视了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比如,在面对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时,有时会本能地从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出发去考虑问题,而没有完全站在党和人民的利益高度去权衡,反映出在党性修养的深度和稳定性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纪律意识的日常警觉性不够高。虽然深知纪律规矩的重要性,但在日常工作中,对于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问题,如偶尔的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短暂离岗等,有时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些行为不会对工作大局产生实质性影响,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约束。这种对“小节”问题的忽视,反映出纪律意识在日常的警觉性上还不够高,没有真正做到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工作作风的务实性有待加强。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情况,工作安排下去后,没有及时跟进监督和检查,导致部分工作在执行环节出现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同时,在调查研究工作中,虽然能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但有时调研的目的性不够明确,调研问题不够聚焦,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后续的跟踪解决力度不够大,存在“一阵风”的现象,没有真正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举措,工作作风的务实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作为的主动性不够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工作形势和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有时会存在畏难情绪,对于一些没有先例可循或风险较大的创新工作,缺乏主动担当的勇气和魄力,习惯于等待上级指示或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敢大胆尝试和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比如,在推进单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业务流程再造和技术系统的整合,面对其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难题和协调困难,一开始有些犹豫不决,未能及时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度,反映出在担当作为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创新思维的灵活性不足。在工作中,虽然能够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创新思维还不够活跃,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去解决问题,对于新事物、新理念的接受和运用速度较慢。比如,在开展党建活动时,往往沿用以往的模式,如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未能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映出在创新思维的培养和应用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工作的需要。三是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实不够到位。虽然单位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方面,对于哪些错误属于可容范围、哪些属于不可容范围,缺乏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界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把握不准的情况;另一方面,容错纠错的程序还不够完善,当出现需要容错的情形时,申请、审核、认定等环节的衔接不够顺畅,导致容错纠错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影响了干部职工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监督责任履行的精准性不足。在协助党组履行监督责任方面,虽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但在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监督中,对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还不够深入细致,存在监督盲区和薄弱环节。比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虽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一些隐蔽性较强的违规行为,如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导致个别违规行为未能及时被发现和查处,反映出在监督责任履行的精准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党建与业务融合的紧密度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虽然能够认识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重要性,但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在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任务时,有时未能充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导致党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业务工作实际,成为一种形式上的存在,未能真正发挥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同时,在业务工作考核中,对于党建工作的考核权重设置不够合理,未能充分体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导向,影响了党员干部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从严治党成效评估的科学性有待完善。在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时,虽然建立了一定的考核评价机制,但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完善。考核指标多侧重于对工作过程的检查和台账资料的审核,对于工作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党员获得感等关键指标的量化考核和动态跟踪不够到位,导致考核结果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际成效,难以准确评估各项工作的优劣,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和提升工作质量,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从严治党成效评估体系。
(五)反面典型案例。针对本系统违纪行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规矩、重戒行,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及时纠治,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绷紧思想之弦,树牢底线思维。领导干部要拧紧思想“总开关”,认清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牢记身份职责,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警示教育,杜绝酒驾醉驾。各党支部要发挥监督“前哨”和“尖兵”的作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利用“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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