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联党支部书记2024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根据xx党支部召开2024年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逐章逐节研读党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每一次学习都是一次思想的洗礼,每一次领悟都是对责任的再明确。通过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身为侨联党支部书记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也以更加清醒的视角洞察到自己在工作实践与思想认知层面存在的诸多不足。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
(一)围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和系统性存在明显欠缺。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时,仅仅停留在文字表面,一知半解,未能深入挖掘其中与侨联工作的内在联系与指导价值。例如,在推动侨联改革进程中,面对如何优化侨联组织架构、提升服务效能等关键问题,本应从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中汲取智慧与力量,却因理解的肤浅而无法找到有效的创新思路。在学习过程中,没有形成常态化、系统性的学习机制,往往是碎片化地浏览新闻报道、简单参加几次集中学习,缺乏深入的思考与研究,没有构建起完整的理论体系。二是政治敏锐性亟待提高。身处信息时代,侨界的思想动态和潜在政治风险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但我对这些变化的感知不够敏锐。当部分侨胞对国内税收政策调整、人才引进政策变化产生误解时,没有及时从政治高度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通过有效的沟通交流加以引导,致使一些不实言论在侨胞群体中传播,影响了侨胞对国家政策的信任和对侨联工作的支持。对国际形势变化对侨界的影响也缺乏前瞻性分析,如全球贸易格局调整对侨资企业的冲击,未能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解读准备。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差距。在侨联重大事项决策,如大型侨胞联谊活动策划、重要侨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有时过于自信个人经验和判断,未能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基层侨联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确定侨联年度重点工作方向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侨联组织在不同区域、不同侨胞群体中的实际情况,导致一些决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阻力,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影响了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需进一步加强。侨联工作涉及大量与侨胞、侨资企业的沟通合作,在面对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各种诱惑时,偶尔会出现思想波动,对侨联为侨服务的初心和使命坚守不够坚定。在处理与某侨资企业合作的文化交流项目时,因对方是长期合作且关系较好的伙伴,在项目审批环节中,对一些申报材料的审核放松了标准,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这反映出自己在党性原则面前出现了动摇。在日常工作中,也缺乏对党性修养的持续锤炼,没有时刻以优秀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参加党性教育活动时,也未能充分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际行动。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基层侨联组织和侨界群众调研不够深入,更多是通过电话、文件了解情况,实地走访调研较少。对偏远地区侨胞,尤其是生活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农村的侨胞生活和工作状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在制定侨胞创业扶持政策时,由于缺乏对这些地区侨胞创业环境、资金需求、技术短板等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导致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无法有效满足他们的需求,服务工作的精准度大打折扣。在调研过程中,也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的问题,没有真正沉下心来与侨胞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三是纪律执行存在宽松软现象。对侨联内部个别同志出现的迟到早退、工作态度不认真等问题,碍于情面,批评教育不够严厉,没有严格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没有形成令行禁止、严格规范的纪律约束氛围。这不仅影响了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整体形象,也让一些遵守纪律的同志感到不公平,削弱了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考勤管理、工作任务落实监督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考核办法,导致纪律执行不到位。
(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推动侨联重点工作,如侨胞权益保护体系建设、侨务资源整合利用等,以及解决复杂问题,如侨胞信访积案处理、侨资企业纠纷调解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在处理一起侨胞因房产纠纷长期信访的难题时,没有积极主动地协调房产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各方资源,而是等待上级指示,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侨胞的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保障。在面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利益关系复杂的工作时,存在推诿扯皮、不敢决策的情况,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二是创新能力不足。侨联工作方式方法相对传统,习惯于沿用过去的模式和经验。在利用新媒体和新技术开展侨联工作方面严重滞后,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和传播力。在侨务宣传工作中,依旧主要依赖传统的报纸、杂志、座谈会等宣传渠道,没有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兴形式。在宣传侨联组织的活动和政策时,内容和形式单一,无法吸引广大侨胞的关注,导致侨联的影响力和凝聚力难以有效提升。在侨胞服务领域,也没有充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对侨联一些项目资金,如侨胞帮扶资金、海外联谊活动经费等的使用和管理,监督不够细致。在侨胞帮扶资金发放过程中,对个别环节的审核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隐患。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督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在与供应商合作开展活动时,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价格谈判、合同执行等环节,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等廉洁问题。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侨联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进行了多次部署,但在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方面不够有力。对廉政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定期、深入的检查,往往是走过场、搞形式。在一些重要节日前夕,虽然强调了廉洁自律的要求,但没有对党员干部的实际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导致个别同志出现违规收受礼品的现象。在廉政教育方面,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没有真正触及党员干部的思想深处,未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二是党建工作与侨联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对侨联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在开展侨联活动,如侨胞文化交流活动、侨商投资洽谈会时,没有很好地将党建元素融入其中,没有发挥党员干部在活动组织、服务保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制定侨联业务工作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导致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脱节,无法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对侨联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在出现问题后才进行突击式教育,缺乏日常的潜移默化的引导。业务培训内容陈旧、形式单一,不能满足新时代侨联工作的需要。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在与侨胞沟通交流时,政策解读不准确、服务态度不热情,影响了侨联在侨胞心中的形象。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在侨联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侨联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倾向。在制定侨联年度工作计划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体现较少,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开展侨联日常工作时,也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其中,缺乏对侨界思想动态的关注和引导。二是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侨联的宣传阵地,如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传播主流思想和价值观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陈旧,缺乏吸引力;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缺乏专业团队,推送的文章形式单一、内容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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