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攻坚克难,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全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现将我办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119户8128人,全部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0。脱贫不稳定户共计17户,其中风险已消除14户,风险未消除3户;边缘易致贫户共计62户,其中风险已消除53户,风险未消除9户。全县共有8个“十三五”省、市定贫困村,其中2017年退出4个省定贫困村和2个市定贫困村;2018年退出2个省定贫困村。
二、上半年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1.保持机构稳定,做到工作力度不减。一是今年1月,为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25日下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工作提示》,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两个保持、十个持续”工作要求,坚持做到思想不懈、干劲不松、力量不减、政策不停,强化“两类人群”监测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二是继续坚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驻村工作提示》,3月底,县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驻村帮扶工作会议,对近期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保持驻村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加强驻村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驻村干部队伍尖兵作用和持续加大驻村干部关怀激励作用。目前,全县173个驻村工作队,519名驻村干部,均未进行更换或者撤离,全部驻村干部继续按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三是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县扶贫部门整建制转成乡村振兴部门,全面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保持政策的总体稳定工作要求,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牵头制定了相关衔接工作草案,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目前相关草案正在通过机要程序征求意见。
2.开展“三个回查”,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回查。根据我县出台的《XX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今年1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县“两类人群”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抽查,重点围绕帮扶工作的及时性、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帮扶效果的真实性进行入户核实,4月12日上午XX县召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推广使用培训会,对《江西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了讲解,观看了防返贫监测系统示范操作视频,要求各乡镇尽快组织乡村干部培训,在乡镇政府、村部等醒目位置张贴两类人群申报二维码、使用指南,要让脱贫户、普通农户了解该系统有主动申报帮扶诉求功能、并掌握申请基本操作方法。截止5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3057户7979人;边缘易致贫户62户149人,其中未消除致贫风险9户23人;脱贫监测户17户53人,其中未消除返贫风险3户11人。二是开展防贫保险实施情况回查。根据《XX县开展“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2月5日,县扶贫办联合县财政局对承保公司的2020年防贫保险理赔程序进行回查,3月25日又选派干部实地抽查了6户理赔户,对理赔效果等情况进行了回查。为今年优化防贫保险实施方案打好基础,根据调查情况,县扶贫办将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通过进一步优化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确保防贫保险分类设置更加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求的理赔标准。1月17日县扶贫办与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签订2021年保险协议,今年至目前已完成防贫保险理赔2例,理赔保险金额0.856万元。三是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查。为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各项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3月以来,县扶贫办先后3次对18个乡镇(场、管委会)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抽样督导,在指导提升基层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压实责任、推进工作,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明确要求乡镇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截止目前,我县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共排查认领5个方面19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回访排查发现的3个具体问题,已于5月底全面完成整改。
3.抓好“三项管理”,发挥资金项目效益。一是抓好2021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为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带贫增收效益,县扶贫办联合县财政、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2021年拟实施计划项目进行实地察看,通过对项目的实地分析研判,项目可行性论证,于2021年1月27日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分配计划的通知》(奉财农字〔2021〕7号),对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4万元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8万元进行使用分配,除切口12万元用于统计监测费外,其余84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化占比达到98.6%,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我县县本级投入专项扶贫资金914.07万元,同比增幅2.46%,目前正在对乡镇上报产业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待核查完成即可下达县级专项扶贫资金。二是抓好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按照我县制定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0年3月起,我县全面部署推进扶贫资金确权管理,并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县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开展清查确权工作,共清查出2016-2019年度资金所形成的扶贫资产6632万元,已纳入台账管理6632万元,已确权到户1390万元,确权到村5242万元,目前,清查出的资产已全部录入省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资产监管,同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台账,厘清了扶贫资产的所有权、使用者、收益者、监管者的权利和责任,切实维护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贫困户的权益。今年我县出台的《扶贫资产运营管护制度》被市乡村振兴局在全市推广。目前,已聘请第三方会计机构开展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管理工作,预计6月底可全面完成。三是抓好光伏收益分配管理。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XX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2021年已要求村级按照收益不少于6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的要求制定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并在村公示、乡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发改委、国资公司审核备案。目前,各村均已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围绕“四个重点”,扎实做好后续帮扶。我县按照“落实一套机制、补齐两项短板、抓好两业帮扶、推进五有建设”工作机制要求,重点围绕产业、就业、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社区管理四项重点工作,加大了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帮扶力度。在产业帮扶方面,加强了桃源村集中安置区2020年债券资金项目建设进度的督促调度力度,新增投入22.2万元的桃源村民宿旅游扶贫项目已完工,后续可带动搬迁户3户就业;在就业帮扶方面,继续保持原有“公益岗位”、“扶贫专岗”等促进就业措施不变,坚持每月抽查至少5名搬迁劳动力就业状况监测信息;在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方面,利用社区3处管理用房设置了农家书屋、娱乐室、幸福食堂等、建设公共活动广场2处;在完善社区管理方面,石溪管委会桃源村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成立了安置点管理理事会,明确管理人员6人,负责对集中安置点实行村民自治管理,定期开展安置户生产生活情况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目前所有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户住房不动产权证已全部颁发到位。
5.做到“五个持续”,力促脱贫群众增收。一是持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在省市文件要求,继续实施风险补偿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边缘户发放小额信贷。截止目前,我县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贷款2989.2万元1086笔,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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