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XX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以来,XX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镇党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其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通过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截至目前,本年度已开展相关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1次。在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心得,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为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
    (二)开展培训情况
    为了使本镇各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和准确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XX镇积极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培训覆盖镇政府机关、村(社区)两委成员等,累计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的融合等。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互动答疑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同时,还组织了线上学习课程和测试,确保培训内容入脑入心。
    (三)宣传情况
    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在企业,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在农村和社区,利用法治宣传栏、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递给广大居民,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在机关,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会和知识竞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校园,举办主题班会、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此外,充分利用微信群,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的宣传文章、视频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决策程序落实情况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于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例如,在联三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板石岭乡村旅游提升建设项目决策过程中,通过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吸纳各类合理建议。在制定涉企政策时,主动听取企业意见,积极主动与企业代表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情况
    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组建了由法律专业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文件和决策事项9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7条,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三)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专业法律顾问参与镇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积极履行职责,为镇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服务。在重大项目谈判、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今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4次,审查合同6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有效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于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审核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共公示行政执法信息47条,开展法制审核10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工作,整合各执法部门力量,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建立了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进行一次性综合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5次,涉及企业15家,减少了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提高了执法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首违不罚”“两轻一免”工作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首违不罚”“两轻一免”工作,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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