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芙蓉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批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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