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党章》指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3、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4、《党章》指出,要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5、《党章》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6、我国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
7、《党章》指出,我们都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
8、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
9、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要员会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10、根据《党章》,对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11、《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12、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13、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
14、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5、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16、中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在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17、《党章》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8、“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章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表述。
19、《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按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20、党员除了享有表決权、选权和被选举权以外,还有权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21、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X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本人有权参加并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也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22、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23、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4、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25、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6、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7、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28、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9、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0、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
31、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2、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服从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央委员会。
33、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34、《党章》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
35、《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36、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7、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8、在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时,表述正确的是(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9、在选举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40、《党章》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査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査委员会。
42、《党章》指出,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43、《党章》规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X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44、《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45、《党章》规定,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46、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
47、《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48、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49、党支部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50、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同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
51、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来选拔干部。
52、党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
53、《党章》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54、《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5、《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56、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57、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58、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59、(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60、党的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61、下列不属于党的六大纪律的是(财经纪律)
62、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63、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64、中共党员王某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后逃逸,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依照《党章》,王某所在党支部应该给予王某(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
65、某县副县长杨某,在招投标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应当追究杨某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据党章,对杨某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6、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査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67、上级纪律检査委员会有权检査下级纪律检査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査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68、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9、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70、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1、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72、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7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題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査委员会审査批准。
74、2018年1月,张某因违犯党的纪律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他的留党察看期最长到(2020年1月)。
75、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76、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
77、党的各级纪律检査委员会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8、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党、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组织性纪律性。
79、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80、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80、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82、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是(党徽党旗)。
83、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84、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灵魂。
85、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86、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
87、(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
88、(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89、(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90、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9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9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
9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94、(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95、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9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97、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9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99、(思想理论)上的坚定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
100、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
101、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102、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103、(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104、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105、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保证。
106、(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107、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
108、(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109、(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党保持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110、以下不属于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是(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应该是“四个坚持”。
11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修身中(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11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齐家中(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11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中(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114、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X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X纪、国家级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115、实施X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116、处理违犯X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17、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18、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9、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20、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121、X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1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其所在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122、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123、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4、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6、《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
127、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8、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X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129、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30、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131、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X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132、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X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X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133、党组织作出X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X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134、预备党员违犯X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135、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136、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137、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违犯X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138、《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39、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140、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41、执行X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142、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不明真相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143(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44、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5、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6、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47、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49、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0、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加重或从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151、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15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3、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4、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5、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6、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57、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158、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9、党员吴某因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应当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60、某党员被法院判处单处罚金4万元,对其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留党察看处分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61、党员李某因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民族分裂游行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据此,对李某的处理是(可以免于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162、党员张某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相关组织对其作出处理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163、党员刘某因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64、党员王某因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65、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
16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67、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168、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69、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0、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1、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72、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73、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74、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党组织不按照规定给予X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X纪处分而不处分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75、党员受到X纪处分后,党组织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工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
176、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7、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8、党员刘某因工作严重失误被处以开除党籍处分,受处分后刘某痛改前非,更加努力工作,3年后做出重大发明创造一项,为所在单位创造经济利益500万元,1年后,因其工作突出,且多次申请入党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刘某不应被批准入党)。
179、党员王某系某区干部,2016年1月,该区组织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王某违反有关规定获取加拿大永久居留资格,对王某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80、王某系某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王某不顾群众意愿,未经调研,盲目将集体资金全部投入经办养鸡场,导致集体资金部分无法收回,王某的行为(违反群众纪律)。
181、党员方某为某市副市长,2016年1月,经方某协调,某公司从银行贷款3000万元。为感谢方某,该公司经理刘某将人民币50万元送给方某的妻子王某,王某收下后未告诉方某。案发时,方某对此事尚不知情。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对本案应如何处理?(虽然刘某将钱送给方某妻子,方某不知情,也应当追究方某的纪律责任)。
182、党员张某系某县民政局长,2016年1月,在市民政局长到该县检查工作时,张某向上级虚报工作成绩,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对张某应如何处理?(应对张某给予留党察看(含留党察看以下)处分)。
183、某县委书记杨某同时存在两种《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违纪行为,按照规定应分别给予其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应给予杨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84、某县党员副县长魏某,因篡改个人档案资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自处分实施之日起,魏某(四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185、某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杨某,以其女儿名义购买一套别墅价值260万元,当年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未填报该事项,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应如何处理?(给予其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86、任某系某市市委副书记,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依照《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其(18个月)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87、胡某,某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18年1月的一个周末,该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胡某马上出面协调。市政府联系胡某,胡某表示正在郊区调研。实际上,胡某当时正在海南旅游。后查明,2017至2018年胡某多次利用周末、节假日到外地游玩,且未向组织报备,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胡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188、2016年至2017年,张某在担任某镇镇长、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以加强镇村环境治理为名,违规按每间500元的标准向建房户收取建房卫生费,用于镇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合计22万元。依据《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189、2016年至2017年,根据与外方签订的互访协议,某局7次组织“因公出国团组”赴国外“考察访问”,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批准,但其本人未参加出国团组。后经查,出国团组既无明确公务目的,也无实质性任务安排,以观光游览为主,团组人数、出访时间等均超出规定标准,相关费用由该局用公款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张某未参加出国团组,对部分团组成员违规违纪行为不负责任)。
190、张某,某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因个人违纪逃往国外,依据《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对其应当如何处理。(开除党籍)
191、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192、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193、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194、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95、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
196、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
19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198、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19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200、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01、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02、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203、党的基层组织在党内监督中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04、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X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20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206、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207、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208、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
209、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10、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21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212、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
213、巡视组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214、下列对巡视组工作方式和权限说法有误的一项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直接执纪审查)。
215、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6、(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得第一责任人。
217、下列与巡视组工作程序相关说法有误的一项是。(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218、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意见,并于(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9、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220、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21、《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价值目标。
222、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223、党支部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24、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225、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226、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包括,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
227、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28、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
229、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230、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
231、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
232、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33、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234、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35、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236、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237、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238、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X纪等内容。
239、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240、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241、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242、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
243、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244、党支部应按照规定,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245、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围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246、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247、要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248、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49、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二、多项选择题
1、《党章》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
2、《党章》指出,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3、《党章》指出,(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4、《党章》指出,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必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5、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7、《党章》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8、《党章》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9、我们党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1、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2、《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13、以下关于党员权利的正确表述是(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14、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15、对待党外干部的正确做法是(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16、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7、赵某因滥用职权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党组织应当如何对其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党组织对赵某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赵某见面;听取赵某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赵某对处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押。)
18、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9、下列各项哪些属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20、《党章》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无效选举;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
22、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23、《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的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24、、下列关于党组的正确说法是(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25、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监督;服务;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
26、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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