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委报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牢记***总书记殷切嘱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来抓,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跟上、盯住、办好”,尽锐出战、精准发力,实现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4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XX这个全区脱贫攻坚主战场上书写了减贫奇迹的精彩篇章,在XX的发展历史进程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找准人大履行职权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依法履职,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法治保障、监督推动、代表参与的作用,对脱贫攻坚落实情况跟踪问效,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战,为首府XX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出坚实力量。
监委是在党的领导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监委的第一属性、根本属性。2018年1月22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2月13日,12个县(区)全部完成组建挂牌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年多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市监委始终牢记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职责,坚持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化使命担当,既在“专”上做文章,又在“治”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一体推进、精准施策,以有力有效监督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一、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
三年来,市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坚决扛起职责使命,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监督调查处置,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雷霆之势,拍“蝇”打“鼠”,全力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质量开展。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153条,给予政务处分208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0人。
(一)突出专班专治,形成上下贯通联动的监督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坚持“核心在专、重点在治”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坚持专班管理,把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单列出来专门抓,市、县(市、区)逐级成立监察监督领导小组,从扶贫责任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监察监督长期有人抓、有人管。坚持专项施治,逐年制定年度方案,创新推行“7+2”机制,推动监察监督更加科学、精准、有效。聚焦脱贫攻坚“四大战役”推进情况,对57个重点村“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开展暗访,全面排查工作短板、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1个。坚持以上率下,市、县(市、区)监委领导班子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带队深入县乡调研督导,共蹲点1289人次、发现问题1066个。市监委实行清单化监督模式,每月印发重点监督任务清单,统一监督方向、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扛责、精准履责,形成齐步跟进、同向发力、逐级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精准施治,构建“抓系统、系统抓”工作格局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创新实施扶贫领域“九项重点任务”专项整治,督促扶贫责任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形成首府特色、XX经验。突出重点整治,对医疗、教育、住房“三大保障”,残疾人补助、民政补助、农业补助“三大政策”,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三大项目”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责任弱化、监管泛化、落实虚化等突出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精准落地、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使用。突出整体谋划,把行业专项整治放到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督导等反馈问题整改中谋划推进,各级扶贫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开展检查3003次、检查项目12468个、检查资金119.6亿元。突出协同联动,制定派驻机构与扶贫责任单位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线索排查、联合监督责任要求,着力解决联合监督协调不够、合力不强等问题,各级扶贫责任单位检查发现问题643个,移送问题线索296件。
(三)深化“三不”机制,全面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惩治贪腐与扶贫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和查办阻力较大的案件直查直办372件、提级审理308件。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这个点”,聚焦“关键少数”和具有资金使用分配权、项目设施和产业项目决定权的关键岗位,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503件,查处并通报曝光了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原所长覃文宁贪污财政资金、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梁永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马山县周鹿镇智超村村委会主任黄玉照、副主任黄冠新收受危改户和低保户好处费等一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件。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聚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扶贫审计、“四合一”实地考核、脱贫攻坚综合性大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开展监察监督,推动实现整改完成率达100%。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县、乡、村三级公开”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基层“三公开”的监督指导,促进扶贫项目公开化、透明化。注重在“小切口”做“大文章”,聚焦社会经济组织违规获取扶贫财政补贴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6个,立案10件,清退财政补贴54.63万元;紧盯违规办理残疾人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整改问题838个,督促残联部门建立制度机制19项。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出台《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编印工作手册,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整改、一统计、一排名、一分析、一通报等“六个一”工作模式,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印发监察建议书145份,督促制定和完善制度84项。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313批654起,组织公职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3500人次,开展警示教育689次,打造XX廉洁文化主题园,培育首府廉洁文化品牌。用好宣传主阵地,在中央、自治区等媒体刊发脱贫攻坚稿件326篇,深挖亮点、推广经验、树立典型,讲好XX脱贫攻坚监督故事。
(四)坚持宽严相济,激励扶贫干部担当作为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规范实施监督执法,做到监督有力度、问责有精度、执法有“温度”,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抓早抓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把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摆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突出位置来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或有苗头性问题的,及时红脸出汗、拉拉袖子,发挥监察监督的正能量、正效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4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员总数82.97%。加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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