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x月,***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xxxx年x月,***总书记在中国石油xx石化分公司视察时指出:“国有企业地位重要、作用关键、不可替代,是党和国家的重要依靠力量。要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以贯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努力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国有企业要将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此,笔者通过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访和到xx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与相关领导座谈等方式,对xx省(中)直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在党建方面的实践、探索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国有企业提升党建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党的十九大以来xx省(中)直企业党建的新探索新实践
加强国企党建是xx省委省政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更是省(中)直企业要抓好的重要工作。近年来,xx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部署,省(中)直企业党委(党组)对党建工作具体领导并高位推动,国企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强化顶层设计,为国企党建出谋划策
xxxx年xx月xx日,xx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省委将xxxx年确定为“全省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xxxx年x月,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将xxxx年确定为“全省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未来将继续巩固基层党建质量建设成果。省国资委党委早在xxxx年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了“xxx”抓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通过《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三年工作规划(xxxx—xxxx年)〉的通知》制定“一个规划”,通过《关于印发〈关于省(中)直企业基层党组织“固元铸魂工程”“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两个工程”,通过《关于印发〈关于省(中)直企业开展“强党建、兴国企、为xx振兴发展做贡献”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一个行动”。xxxx年,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建立“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顶层制度设计为国企党建出实招、谋实效,保证了党的领导有效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
(二)加强思想建设,为国企党建固元铸魂
以“固元铸魂工程”作为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抓手,强化政治引领。各省(中)直企业既抓“关键少数”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又重视“绝大多数”学习;成立宣讲团,使理论宣传进区队、进班组;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化,将教育活动融入企业发展中。省国资委编写并发放了《省(中)直企业党的思想政治文化建设经验材料汇编》等。通过各类培训宣传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了“两个维护”,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明确了国有企业既要讲经济效益也要讲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的方向。
(三)推动组织建设,为国企党建固本强基
省(中)直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精神,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对照企业实际梳理问题、挂图作战、及时销号。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计划,以“固本强基工程”作为组织建设的抓手,大力推动和加强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省国资委党委编印了《省(中)直企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范例选编》《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问题》等系列丛书x套②,用于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四)狠抓作风建设,为国企铸牢防腐之堤
省(中)直企业党委(党组)与xx省纪律检查委员会、xx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每年度组织国资系统召开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压实各级党组织预防腐败的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警示教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我省十起国企腐败典型案例剖析报告”批示精神,认真梳理容易发生腐败的风险点,提出预防腐败的具体举措,确保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持续整顿“四风”。集中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四是建立省管干部的廉政档案,从源头上扎紧预防腐败的笼子。
二、当前xx省(中)直企业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自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以来,xx省(中)直企业党建有了长足发展,党的领导优势在国企日益凸显。xxxx年xx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使得国企党建由“软要求”变为“硬约束”。目前,比照《条例》规定,国企党建还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一)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党的领导被虚置弱化现象
第一,有的企业虽然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但做得不实。通过查阅企业章程,我们发现上述情况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党建工作往往以单独的条款出现,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二是“书记意识”不强,在章程中通常提到的是董事长及总经理,没有真正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治理结构之中。三是党建工作写得不全面,按照《条例》要求,企业章程要写明党组织的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目前,对于运行机制、基础保障,企业章程鲜有提及。第二,参与企业的重大问题讨论时,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和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在有的企业中流于形式。没有厘清党委(党组)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厂长)的权责界限,没有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权责清单,导致各主体越位、缺位行为屡屡发生。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存在被弱化的现象,难以完成党委(党组)应尽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第三,党建带群建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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