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同志们:
依法治市是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根据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在今天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我讲几点意见。
一、依法治市工作站位要再提高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好中国梦的篇章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到2025年,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依法治市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社会法治观念要再增强
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信仰在全社会普遍树立,社会大普法格局不断健全,县(市、区)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力争实现100%覆盖,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实现100%覆盖,村(社区)法治文化设施实现100%覆盖,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社区)“双语”普法人才实现100%覆盖,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实现100%覆盖,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要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在全社会深入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健全完善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及程序,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毕业典礼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大力加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建设,拓展延伸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进一步向普通群众,向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偏远村寨,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延伸覆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安全、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强边固防、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双语”普法人才队伍建设,巩固提升“法治宣传边关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普法活动成效。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提高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法律意识。完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培养法治乡村建设带头人,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力争全市每个村(社区)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
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定期编制发布以案释法案例汇编,培育以案释法的普法品牌,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地方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规制度的过程。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推动市、县(市、区)级主流媒体至少形成一个普法品牌栏目(节目),打造一批高质量普法新媒体账号。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大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县(市、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全覆盖,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村(社区)法治文化设施全覆盖。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举办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法治文化精品数字库。
三、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要再健全
涉及社会领域的法规规章不断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不断完善,律师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合法合规性审查覆盖率不断提高,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章程审查登记率达到100%,道德规范建设不断加强,万人失信率逐步下降,实现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提高社会领域地方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权限,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升立法质量。
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居民公约促进城市社区治理,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以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治理,规范村民日常行为,预防化解民间纠纷,引导形成良好民风民俗。以行业规章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净化行业市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和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合法合规性审查的长效机制,制定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定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有机融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活动,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不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丧失道德良知的现象。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全面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企业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快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系统建设,完善“信用”“信用社区”“信用居民”等平台功能,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健全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四、公民基本权利保护要再加强
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100%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力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扩大至500人以上,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将重大公共决策事项、依据、说明等内容向社会公示,采取实地调查、书面调查、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处理、反馈机制,畅通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等监督渠道,推动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文化旅游、边境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要依法予以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及时调整更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大涉及民生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探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推进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受援人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制度,完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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