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是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XX市认真总结实践做法和经验,从选拔主体、选拔客体、选拔路径和价值取向等方面深化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对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按照中央要求,XX市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深入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赢得了干部群众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通过竞争性选拔产生的科级以下干部达XXXX名。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显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连续多年被评为最有成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举措。
1、增强了干部选拔工作透明度。竞争性选拔的突出特点就是公开、公平,不仅把竞争岗位、条件资格、操作程序公之于众,而且通过笔试面试、演讲答辩等形式,把选拔的关键环节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压缩了走门子拉关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空间。调研中有同志说,过去集中调整一次干部,接各种说情电话一天能到100多次,现在实行竞争性选拔,由程序说了算、让大家来监督,有效堵住了歪门邪道,提高了透明度,也避免了“人情债”。
2、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竞争性选拔干部突破了部门、区域、身份、学历等限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平台。调研中大家谈到,竞争性选拔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领导点将”为“比武上岗”,变“闭门选官”为“开门纳贤”,较好地克服了以前圈子小、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有利于发现人才特别是体制外优秀人才。XXXX份问卷调查显示,82%的人认为经公推公选产生的领导干部表现“好”和“较好”。
3、激发了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竞争性选拔将竞争理念引入干部工作,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传统用人观,盘活了干部人才资源,使一大批年纪轻、学历高、综合素质好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大大增强了干部队伍整体活力。许多干部群众反映,竞争性选拔发挥了很好的“鲇鱼效应”,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激发了学习热情和创业动力,形成了良好的竞争导向和工作导向。
4、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近年来竞争性选拔的探索实践实现了“在少数人中选人”向“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体现了民主用人;实现了由“封闭操作”向“阳光运行”的转变,体现了公开选人;实现了由干部被动接受选择到干部主动参与的转变,体现了竞争择优;实现了由“以人选人”向“以制度选人”的转变,体现了干部工作规范化;实现了选任方式由定性分析为主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转变,体现了干部工作精细化。大家普遍反映,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符合干部群众心愿,推进了选人用人制度创新,通过“好中选优”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与常规性选拔干部方式相比,竞争性选拔在干部选任中更具导向性、在用人视野上更具开放性、在选拔方式上更具科学性、在操作过程上更具规范性、在实施效果上更具公正性,是重要的选人用人制度创新,改变了干部成长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具有明显特点和优势,越来越被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大家普遍认为,竞争性选拔干部体现了中央对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高瞻远瞩,考验着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气魄和胸襟;在当前竞争开放的社会形势下,应当成为我们党选拔干部的重要方式,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规范、形成常态。
二、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探索推进,与常规性选拔干部工作形成了有效呼应,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第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确保竞争性选拔的正确导向。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放在首位,科学确定竞争性选拔的方向、范围和程序,突出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在干部工作中的领导权不动摇。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关注干部真才实学,更注重干部品德素质,想方设法将德考实考准,防止以才蔽德、以绩掩德。实践证明,只有牢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才能确保各级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才能保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第二,坚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群众对竞争性选拔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把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作为竞争性选拔的重要原则,采取多种措施落实群众“四权”。比如,普遍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有的还实行“海推”;组织群众代表当“考官”直接参与面试打分,明确群众评价在量化考察中的比重,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等等。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渠道,增加群众参与深度,才能使竞争性选拔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才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第三,坚持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践中,资格条件按岗位职责来设置,参与人员按岗位需求来审查,考试方法按岗位特点来选择,考察测评注重干部能力实绩,重“分”而不唯“分”。调查中普遍反映,竞争性选拔比常规选任方式更能体现按岗位选人才、凭实绩用干部。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干部德才与职位要求的匹配程度,才能更好地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真正让选上的人坦荡、落选的人服气、用人单位踏实、社会群众满意。
第四,坚持科学设计、规范运行,推动竞争性选拔制度化、规范化。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许多配套制度。从适用范围到选拔程序,从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从组织考察到决定任用,基本形成了一系列切实管用的制度,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制度建设,增强制度刚性,才能进一步革除选人用人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科学把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定位和趋势
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带来的巨大变化、引起的良好反响,但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听到了一些不同声音,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竞争性选拔工作持有不同意见,反对推广这一做法。其主要理由是:第一,竞争性选拔是所谓“唯分取人”,往往有“高分低能”现象,经常出现“干得好不如考得好”,未必能准确选人用人;第二,竞争性选拔成本高、时间长,冲击日常工作,得不偿失;第三,竞争性选拔缺乏效率,人为制造工作量。因此,不同地方就出现了“此热彼冷”,同一个地方出现了“时热时冷”。
二是搞“假竞争”,或打着改革的旗号搞“伪竞争”。主要表现是:第一,任意减少程序或环节,损害竞争的实质内容;第二,虚假竞争,人为进行引导或操控,如量身定制竞争性选拔的条件和程序,搞“萝卜招聘”,明显与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一致;第三,随意进行,因人而异,易人而废,最终还是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让不少参与者心冷,从而破坏了竞争性选拔的声誉。
持不同意见的人虽然数量不多,问题也多限于操作层面,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工作中应予以研究和关注。总的原则是,对合理的意见予以吸收,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对错误认识予以澄清。综合调研中各方面意见和看法,经过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实践的深入总结,我们研究形成了如下3条基本判断:
第一,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潮流,体现了在党管干部原则下中国特色干部选拔的竞争与民主,体现了党的开放形象,有利于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统一、公平公正与竞争择优的统一、德才素质与岗位需求的统一,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是现阶段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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