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汇编
(修订版)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xx 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建设的意见》等,结 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保证党的 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3.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党工委议事决策,必须深入调研论证, 广泛征求意见,事先充分酝酿。
4.坚持按规则程序办事。党工委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召开会 议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落实党工委管党治党责任。
二、议事范围
1.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贯彻市委、 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党委(党组)的决定、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讨论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改革 措施、重点项目建设、30 万以上大额资金安排等事关全局的工作决策;
3.审议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党委(党组)报送的重要 请示、报告;
4.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等重大事项;
5.按照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任免、调配、考核、奖 惩、招录等事项;
6.讨论研究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7.召开党工委民主生活会;
8.其他需要经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议题由相关处室(下属事业单位)以书面形式 提出,报办公室汇总,经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后,报党工委书记审 定,或者由党工委书记直接提出。
2.充分酝酿。对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应当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召开听证会,进行科学分析论证,
开展决策风险评估。党工委书记应在会前听取党工委成员意见, 进行个别酝酿。重要人事安排应当提前沟通酝酿。
3.民主讨论。党工委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相关处室(下属事 业单位)向会议作全面汇报,分管的党工委成员可对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出席会议的党工委成员应对审议的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4.会议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可以 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工委成员半数为通过。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 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四、决策实施
1.党工委会议作出的决议,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党工委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2.党工委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机关党委负责督查,并及时向 党工委书记或党工委会议报告,确保党工委决策落实到位。
3.要及时了解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 时可以按照程序对有关具体事项予以适当调整完善,确保决策顺 利实施。
五、议事要求
1.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党工委会议由党工委成员组成,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工委 成员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不得研究决定人 事调配事项。
3.党工委会议须有过半数党工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出席。
4.召开党工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工委成员的领导班子成员 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工委成员或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党工委书记请假。议题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需要回避时,本人必须回避。
5.党工委会议除因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召开的以外,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 1-2 天通知到与会人员, 议题材料应提前送达,与会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参会准备。
6.“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在会议前报派驻纪检监察组。
7.会议应安排专人记录,重要内容需编发会议纪要的,报党 工委书记签发。
8.会议研究的内容,未经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露。
党工委会议议事流程
xx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议事质量,根据有 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传达学习市委、 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确定中心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中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工作总结和 有关重大工作方案;
4.研究政务服务和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建设;
5.研究制定、修订或废止中心重要的工作制度;
6.研究讨论中心经费预算、大额经费(1 万以上、30 万以下) 开支等重大事项;
7.需要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题的确定
1.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由有关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提出,经 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或者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
领导提出,汇总到办公室,报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2.主任办公会议相关材料(电子版)至少于会议前 1 天将汇总至办公室汇总,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呈与会领导审阅。
3.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应在会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以便参会人员提前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参与决策。
4.主任办公会议应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事先未经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三、会议的召开
1.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 1 次,如遇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提前通知各出(列)席人员。
2.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 应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
3.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4.主任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中心班子成员。召开主任会议可以邀请不是班子成员的其他人列席。办公室负责人、记录员列席会议。其它列席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5.主任办公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等人员利益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
6.主任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存档备查。
四、议事决定或决议
1.主任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规范化、民 主化、科学化的要求。需要决定的事项必须充分讨论,在大多数会议成员同意的基础上,由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提出决定性意见。遇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会下 分别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主任办公会议再定。
2.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或决议应按实做好记录存档,重大事项的决定或决议要及时编发会议纪要,经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签批 后印发存档。议事结果由相关处室(单位)按会议要求执行。
3.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涉密或不公开事项,要严格保密,违 者追究纪律责任。
五、决议的执行及反馈
1.主任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2.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按照行政领导分工,由承办处 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 查,同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3.如确遇新情况、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提交主任办公会议重新讨论;紧急情况可征求班子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并在下次主任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主任办公会议办会流程
xx市行政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xx市行政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决策科 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防控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决策的原则
1.坚持会议集体决策。凡属中心责任范围内的“三重一大” 事项,都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要求,集体讨论决定。
2.坚持依法依纪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 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 定。
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注重调 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优化决策 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决策的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 定、重要会议的重大措施;
2.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 有关重点工作的部署;
3.行政审批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等重大事
项;
4.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
5.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6.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7.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
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8.须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2.内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等事项;
3.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优秀后备干 部的推荐、选拔;
4.机关人员晋职晋级事项;
5.干部考核、奖励及组织处理、违纪处分等;
6.中心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
7.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工作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专项建设项目;
2.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和服务购买,国有(固定)资产的处(购) 置和使用安排;
4.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
1.单项大额度资金的支出(30万元以上);
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3.其他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决策的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由党工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 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决策。有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需要报经党工委集体讨 论决定的,先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议定,再由办公室汇总,党工 委会议议定。
(一)议题准备
1.议题由相关处室(下属事业单位)提出,报办公室汇总, 经分管领导初审同意,报中心主要领导审定后,方能提交会议研究。
2.议题确定后,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必要的协调,分管领导 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
3.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参加人员和派驻纪 检监察组,使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4.选拔任用干部,须事前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
(二)集体决策
1.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 员到会方可召开。
2.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 项逐个明确表态,说明理由。
3.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 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4.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干部任免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议安排专人记录,详细如实记录讨论和表决情况,重要 内容应编发会议纪要。
6.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露会议内容。
(三)决策实施
1.会议作出的决议事项,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 施,承办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 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狠抓落实推进。班子 成员应及时向班子集体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承办处室(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 和评估,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决策的,应及时按决策程 序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中心主要领导或班子集体报告。
3.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4.对涉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等应公开的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形式的责任追究,并 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1.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 其他成员的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 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对于重大事项未做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损失或未向 组织提供真实情况而导致决策失误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 任。
4.虽经集体研究,但其决策有悖国家法律法规、X纪条规和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应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决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继续执行将会造成损失,未及时报 告或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责任。
6.其他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形的。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xx市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归口管理
第三章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第四章内部牵制控制
第五章预算控制
第六章决算编制与审核第七章收入支出控制 第八章财产保护控制 第九章合同管理
第十章政府采购 第十一章 单据控制第十二章 会计控制
第十三章 信息内部公开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经济活动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精细核算;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障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注重效益。
第三条 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
(一)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强化财务收支管理,防范财务执行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统一财务报支口径,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 归口管理
第五条 办公室按照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负责中心的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中心的现金、银行存款及物资等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工资的发放、造册、调整等工作。第八条 办公室负责中心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三章 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第九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对中心财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财务分管领导对中心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人对财务日常事务进行监督管理;会计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出纳负责现金业务及银行票据的日常收支和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 经费使用规定及经费报销程序。
(一)经费使用规定。按照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金额在1 万元(含)以内的经费由承办处室填写审批单,经业务分管领导 审核后,由办公室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需报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报销。
(二)经费报销程序。报销发票审核签字顺序为:经办人— 财务—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
第十一条 经办人及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核,严禁越级审核和变相审核。
第四章 内部牵制控制
第十二条 中心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中心会计不得兼管本中心出纳工作;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单位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由两人以上共同处
理。
第十四条 银行印鉴章由财务室专人保管,即出纳保管单位
财务专用章;主办会计保管法人人名章,银行印鉴章无特殊情况 不得携带外出。
第十五条 中心内审小组对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实行内部 审计,内部审计按内审制度执行。
第五章 预算控制
第十六条 中心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准确、及时编制中心预算。
第十七条 各处室下一年度的所有支出均应在分解的预算范围内列支,确有特殊原因需临时追加预算的,实行一事一报制。
第十八条 中心根据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管理,按预算要求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科学精细设计指标、客观公正地作出绩效评价。
第六章 决算编制与审核
第十九条 年终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和报送决算。
第二十条 应当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 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
第二十一条 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报送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十二条 决算审核采取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章 收入支出控制
第二十三条 中心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中心预算,各项收入的取得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度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范围。
第二十四条 中心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根据来源、用途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明细登记,分类处理,确保收入事项清楚,支出合理有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管理。根据财政年初下达的预算,会计、 出纳要及时按预算进度申请拨付预算资金,保证中心日常事务的正常运转。
(二)其他收入管理。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从非同级财政部门、 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其他零星杂项收入(如废品处理收入)、库存现金溢余、其他应付款核销等也要纳入中心资金的统一管理,财务应根据款项来源明细登记,做到其他收入事项清楚。
第二十五条 办公用品及宣传用品管理
(一)办公用品及宣传用品由物资管理负责人和各处室提出 采购申请,办公室采购人员统一采购,工作人员按需领用。
(二)中心计算机配件购置、更换、软件购置、零星耗材购 置等支出,由信息中心统一申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三)明确专人,严格做好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
(四)用于活动、比赛等宣传用品在报销时应提供采购申请单,相关文件方案、使用人名单等。
第二十六条 差旅费管理。列支差旅费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人员出差前须填写《xx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差审 批单》并按规定递交审批。
(二)工作人员到车改范围内的城市出差,费用报销和出差 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由出差人员按规定标准填写报销单,附出差审批单、相关会议通知,经会计、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再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会议费管理。列支会议费用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一)会议开支须会前预审。
(二)会议费要求“一会一清”,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会议经费审批单、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原件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
(三)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 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二十八条 培训费管理。列支培训费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一)培训费开支须会前预审。
(二)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培训
通知、签到表原件、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场所出具的明细单据 等凭证。
(三)培训费支付应按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除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外的支出可用现金方式支付,其 他费用应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二十九条 公务接待费管理。列支接待费依据相关规定执
行。
(一)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公
务接待前,办公室填写接待单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重大接待由 中心主要领导审定。
(二)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凭证。
(三)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十条 公共交通费管理
公共交通费主要用于领导干部远程公务出差、重要公务接 待、统一集体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特殊机要文件传递等租用车辆开支。公共交通费实行专款专用。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 备用金借支管理
(一)公务支出应优先使用个人公务卡垫支,公务卡支出额度不足的可以事先申请提高额度。以下情况可借支备用金:
1.可以确定金额的讲课费支出;
2.可以确定金额的稿费支出;
3.可以确定金额的专家评审费支出;
4.可以确定金额及用途的其他支出;
5.到无法使用公务卡的地区出差。
(二)工作人员为保证公务的合理需要,按财务审批权限审 批后,由出纳将借支金额转账至借支人账户。
(三)备用金借支人须在公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 结清备用金,借支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结清备用金。
(四)每年12月25日前借支人所有借支的备用金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五)借支单是财务账务处理的依据之一,除当日借支当日归还以外,报销费用时借支单予以退还,收据须妥善保管备查。
(六)备用金是保证公务需要而设,因私不得借支备用金。
第八章 财产保护控制
第三十二条 现金管理
(一)严格遵循《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现金管理的规 定,建立健全库存现金内部控制制度,对库存现金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保证库存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公款 私存。出纳应每日核对库存,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库存现金的安
全性和完整性。
(三)任何人不得以转账支票套取现金,如果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在允许使用公务卡的条件下不得使用现金,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第三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遵守银 行结算纪律。
(二)银行存款每日按收支业务顺序逐笔登记,按月结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余额,对未达账款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做到账款、账单相符。
(三)根据支票结算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现金和转账支票,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逾期支票。
第三十四条 对外投资管理
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
第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 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订。第三十六条 往来款管理
(一)单位往来款是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或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算的款项。内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二)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年度清查制、坏账核销制,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健全债务债权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三)对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 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九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合同相关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办公室对合同条文的合规性进行审查。重大合同的签订须有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等作为依据,并由中心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十八条 对外签订合同应取得中心主要领导授权或委
托。
第三十九条 所有合同须报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负责合同管
理,建立合同档案,定期向中心领导汇报,重大合同须按要求到 相关部门接受审查和备案。
第十章 政府采购
第四十条 政府采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本着“厉行节约, 质优价低,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执行。
第四十一条 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采购,应事先和办公室确认有对应的预算安排。
第四十二条 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金额在 1 万元以内的(包括常用办公用品、常用信息化配件、食堂用品等),由处室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十三条 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金额在 1 万元(含) 以上的,除了要填报《采购申请单》外,还需报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上报主任办公会议前,采购申请处室负责对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明确采购需求参数,制订采购方案,全程配合做好采购及后续报销工作。主任会议同意后,如需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的,由采购申请处室制订招标文件,再由办公室负责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十四条 采购具体管理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订。
第十一章 单据控制
第四十五条 报销时应提供审批单、报销单、原始凭证、支付费用明细、会议培训通知、派出单位公函、采购合同等单据。
(一)原始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为明确经济责任,外来原始凭证取得时经手人需在凭证背面签字;自制原始凭证按审批权限审批。
(二)原始单据中没有标注费用明细的支出,报销时需提供支付费用明细。
第四十六条 原始凭证背书人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对 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会人员有权退回,要求补齐。
第十二章 会计控制
第四十七条 办公室应每年安排财会人员培训学习,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第四十八条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 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由办公室负责人监交。
第四十九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一)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二)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退出会计软件。
第十三章 信息内部公开
第五十条 中心主要财务数据应定期对内公开,公开时间为每年的一月中旬和七月中旬。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未涵盖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出差审批表
预算编审流程
决算管理流程
绩效评价流程
报销流程
公务出差报销流程
附件
出差审批单
(含外出参加会议及培训等)
工作部门 出差人
出差地点 至 出差(会议培训)事由
至
至
至
出差时间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拟乘坐的交通
工具
审批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议,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成效,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 行,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组织和保障
1.中心组织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保障,相关处室配 合;由各分管领导或各处室、窗口自行组织的各类会议由相关承办处室、窗口负责组织和保障。
2.大型综合会议由承办处室草拟会议方案,明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及程序,经分管领导审阅并报主要领导审定。
3.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处室、窗口如需使用,应事 先向办公室申请批准,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需要租赁会议地点的,应在定点会议场所、以及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 定点会议场所的单位内部会场、招待所、培训中心召开。会议定 点场所可以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和政采云平台上查询。
4.会议产生会议经费的由承办处室填写会议经费审批单,经 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5.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一天发出,组织者于会议前半天通过电 话或信息再向参会者提醒一次。
6.会议组织者根据会议需要充分做好会务保障工作,会前准 备会标、座位牌、提前分发会议资料等,调试好音响,落实茶水 保障等相关工作。
7.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开始前组织好人员就座,维持好会场 秩序。
8.会议组织者应按照省、市相关财务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各 项经费使用,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因会议组织者未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造成会议违规支出或超 支时,超出部分由会议组织者个人负担。
二、会议的签到
会议组织者要安排专人在门口组织签到,有窗口人员参会 的,督查处组织协同签到。
三、会议的请假
应参会人员除在外出差、值班、特殊工作需要和身体原因外, 不得请假。处室负责人如需请假,报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报组织会议的分管领导批准。
附件:会议经费审批单
办会流程
1、小型会议
2、大型综合会议
附件
会议经费审批单
会议名称
承办处室
会议日期 参会人数
会议地点
产生费用 住宿费: 伙食费:
其 他:
总 计:
办公室审核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 见
处室负责人 填表人 日期
注:会议结束后,承办处室凭本审批单、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发票核销有关费用。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办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文运行流程,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本着科学、规范、高效的原 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发文
1.拟稿。由相关处室负责公文拟稿,要对政策依据、内容真 实性、数据准确性、文字和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把关。
2.审核。由拟稿处室填写发文拟稿纸,处室负责人核稿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对公文的内容、格式进行二次审核和检查。
3.签发。处室和办公室审核后,提交中心领导审批签发(涉 及中心全局工作的公文由中心主要领导签发,涉及具体业务的由 分管领导签发)。
4、编印。经领导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按核定的份数印制。
5.分发。进行网上交换的公文,完成签发手续后,由办公室 文书发送至接收单位。需要纸质发送的公文,需到办公室加盖公 章后,由起草处室寄送。
6.归档。原稿 1 份存办公室文书处,定期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二、收文
1.签收。外来公文由办公室及时签收,分类登记后附公文处
理标签。
2.拟办。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填写拟办意见, 供中心领导批阅时参考。
3.批办。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由文书 及时送相关领导批办。
4.承办。有关处室接到交办的公文,应抓紧办理,办毕文件 应在传阅单上写明办理结果。文件中要求上报的一般材料,需经 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自行反馈;以中心名义上交的 综合性材料,需经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把关后交给办公室,报送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后反馈。
5.传阅。对传阅件,按签发的传阅意见、传阅顺序和来文发送范围迅速送至相关领导传阅。文件阅毕后都应按规定签字,由送阅人员做好传阅后文件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6.归档。需归档的文件和资料,应按归档范围和要求进行归
档。
7.清退。对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材料等,经处室负
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清退。
发文流程
收文流程
办公室签收, 分类登记后附公文处理标签
办公室负责人 填写拟办意见
传阅类:由文书及时送至相关领导传阅,阅后签
相关处室按要求办理。
一般反馈材料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后自行反馈;中心名义上报的综合性材料,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报送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办理类:文书及时送相关领导批办
文书按要求归档
无需归档且无存档价值的公文按规定清退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职 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证件管理
1.因私出国(境)证件是指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以及其他因私出国(境)证件。
2.中心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凡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必须统一交中心办公室保管。
3.如证件遗失无法上交保管的,要及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申请遗失作废手续,并将有关凭证交办公室。
4.坚决杜绝干部私自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现象。
5.办公室要做好证件造册登记工作,妥善保管。
二、出国审批
1.因私出国(境)前,须按要求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凭表到办公室领取证件。
2.在办理完出国(境)前期审批流程后,如距离出境日期2周以上的,需将证件归还办公室保管,在出境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领取。
3.归国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回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公职人员在因私出国(境)期间,应严格贯彻出国(境)管理 的有关规定,遵守纪律,自觉增强安全保密意识。
四、市管干部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流程
中心人员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以及其他因私出国(境)证件
统一交中心办公室保管
办公室造册登记
证件遗失无法上交保管的
到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遗失作废手续
有关凭证交办公室
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办理完出境前期审批后,如距离出境日期2周以上,证件归还办公室,出境日期前3个工作日内领取
申请人填写
《因私出国 (境)审批表》
经主要领导签批后,凭表到办公室领取证件
归国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回办公室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接待制度
为从严规范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接待范围
1.上级来中心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2.外地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来我中心考察和联系工作 的人员;
3.本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来汇报、联系工作的人员。
二、接待流程
(一)递交审批
各处室收到派出单位公函后及时转到办公室,由办公室递交分管领导审批(重要来宾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批)。
(二)接待安排
1.重要公务接待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批内容拟定接待方案, 内容包含:确定接待层级、行程安排、会议室安排、参观地点选
定及食宿安排(三区不安排食宿)。接待方案形成后,由分管领 导或主要领导审定,告知相关业务处室及陪同人员。
2.其他接待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批内容作出接待安排,落实 参观考察、食宿安排等有关事项。相关处室做好接待协助。
注意事项:
确定需要安排座谈的,由经办人根据会议需要充分做好会务保障工作,会前准备会标、座位牌、提前分发会议资料等,调试 好音响,落实茶水保障等相关工作。
三、结算
1.接待结束后,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清单》,递交办公室、 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经办人凭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清单、结算发票、消费清单核销有关费用。
2.因经办人未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财务规定执行,造成接待 违规支出或超支时,超出部分由经办人自行负担。
附件: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流程
附件
公务接待清单
时 间
接待对象单位
公务接待项目
接待人数
(人) 陪同人数
(人)
费用
(元) 用餐地点
分管财务领导意见: 办公室审核: 经办人: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关各类公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印的规范性、严肃性,特制定本 规定。
一、管理主体
“中共xx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xx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xx市行政审批代理服务中心(xx市行政审批服务信息中心)”、“xx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xx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中心公章)由中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印章的日常保管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保管人因事不在岗需做好交接;中心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印章的管理。
二、使用范围
1.以中心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
2.牵涉到资金、人事、工程、采购、合同等审批、审核事项;
3.以中心名义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汇报的文字材料、报表、证 件、证明、函件、介绍信等事项;
4.其他需要加盖中心公章的事项。
三、用印要求
1.每次用印必须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并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2.因公用印:①因发文需要加盖中心公章的,需出示中心相关领导签发的发文稿纸原件。②涉及资金、人事、工程、采购、合同等审批、审核事项的,需经分管领导或中心主要领导签批后才能盖章。
3.因私用印:以个人名义出具的相关材料、证明等,需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4.除上述明确规定用印事项外的情况,属于印章管理专人职权范围内的可自行酌情处理,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不得轻率,应请示对应领导签批后再盖印。
5.特殊情况领导无法当场签字同意的,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可先加盖公章,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事后补办手续。
6.不得在空白或资料不全的纸张、表格、信函上加盖公章。
7.中心公章原则上不得外带,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时, 需经业务分管领导及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负责管理公章的人员和经办处室工作人员一起携带外出用印,用后及时归还。
印章使用流程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本着“统一政策、统一领导、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采购
1.申请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填写申请单,经处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人、处室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具体采购按中心政府采购要求执行〕。
2.物品采购到货后,由采购申请人开箱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单,并完成固定资产领用登记。
3.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统一编号,资产负责人打印相应的资产管理卡片进行标准化张贴,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新购固定资产报销需资产负责人确认签字且附固定资产 登记表。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1.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处室(窗 口)及使用人负责所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与正常使用。此外,配合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2.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 管理。
3.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 2 月底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对盘亏损坏的固定资产进行查证、追究以及赔偿;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制表,拟红头文件说明情况,报中心财务、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录入资 产账统一管理。
4.办公室负责监督配合使用者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 设备完好。
5.信息中心负责对中心公用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化设备、计 算机网络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为工作人员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提 供日常的技术支持。
6.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 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视情给予处 罚。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变更和报废
1.固定资产使用备案人的变更必须经过处室、窗口负责人批 准,并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登记表报中心办公室登记。
2.固定资产确实达到报废要求的,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并 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处室、窗口负责人批准后,报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附件:1.固定资产登记表
2.固定资产转移登记表
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流程
附件1
固定资产登记表
编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使用人: 使用部门: 存放地点: 日期:
附件2
固定资产转移登记表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转移原因
现使用人 现使用处室负责人
原使用人 原使用处室负责人
购买日期
附件3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申请部门: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资产编号 原值(元)
存放地点
购买时间 启用时间 使用年限
报废原因及报废后处置意见 申请人: 年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月 日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报废物品交接人 签名: 年 月 日
xx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印制度
为了加强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文印管理,本着节约的原则,把惠民文印服务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大厅文印中心
(一)惠民文印
1.在大厅设立文印中心,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群众提供 免费复印证件、资料等服务。
2.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文印公司进驻大厅,为群众提 供免费复印服务,并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
3.企业、群众如需复印资料,需先填写《惠民文印申请单》, 由所办理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办理业务的企业、群众交至文印中心免费复印,《惠民文印申请单》作为月结算依据。
4.对于保密的内容,复印出来的样本、废稿等必须及时销毁, 以免泄密。
5.办公室每月一次做好文印结算报销。
(二)办公文印
1.机关因日常办公需要在文印中心进行的小额文印(500 元以下),可直接到文印室完成,并做好登记签字。
2.单次文印费用在 500 元及以上的,应提前填写《办公文印
审批表》。其中,在 500-1000 元范围内的,经处室负责人审核
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在 1000 元以上的,在处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还需经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完成审批后,凭审批表到文印中心打印。
3.办公室每月一次做好文印结算报销。
二、机关文印室
1.机关文印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做好日常的保洁、耗材补充等工作。
2.对日常文字材料,由各处室自行打印。
3.使用文印室时,应自觉爱护办公设备和文印室环境,使用 完毕将文印室物品恢复至原貌。
4.机关人员凭一卡通出入文印室,外来人员不得使用。
三、有关要求
1.文印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作废的文件资料按要求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2.工作人员应自觉增强节约意识,尽可能减少办公耗材使 用,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
附件:1.惠民文印申请单
2.文印中心办公文印审批表
文印流程
(一)文印中心惠民文印
(二)文印中心办公文印
附件1
xx市行政服务中心惠民文印申请单
年 月 日
办理业务名称
文印内容 黑白:***4 张, ***3 张彩色:***4 张
平面图: 张
门头广告效果图: 张
证件快照(2 寸): 张
窗口人员签字或盖章
附件2
xx市行政服务中心文印中心办公文印审批表
年 月 日
序号 经费额度 经费用途 项目明细 备 注
申请人: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办公室负责人: 日 年 月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财务分管领导: 日 年 月
注:文印经费 500 元以下经各处室负责人同意;500—1000 元还须报办公室负责人
同意;1000 元以上还须经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凭审批单到文印中心。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合同管理, 预防和减少合同争议,切实维护中心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原则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
二、合同起草
1.合同由相关处室负责起草,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
责。
2.合同起草人应当依法确认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并对其
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审核,评估工作可委托专业机构实施。3.下列重大合同应进行风险分析:①涉及重大决策的合同;
②涉及重要政策的合同;③重大项目安排的合同;④大额资金使 用的合同。
4.下列情形不得订立合同:①无中心主要领导授权、委托权 限订立合同;②委托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设机构、临时机构等订立合同;③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合同担保人;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5.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做出保密约定,并采 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三、合规性审查及签订
1.合同订立处室负责做好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的签订还须由中心法律顾问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
2.订立处室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文本修改后,将合同交办 公室复核,合同材料符合要求的交中心领导审批后转合同相关处室订立;合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 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合同,依照法定和规定程序办理。
3.退回合同应由合同订立处室在 3 个工作日内补全材料后交办公室。
4.对外签订合同应取得中心主要领导授权或者委托。各部门不得订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合同。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处室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送办公室备案。5 万以下合同可授权处室负责人签订,5 万以上 100 万以下由分管领导签订,100 万以上由主要负责人签订。
5.重大合同须经主任办公会议或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后签
订。
四、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合同订立处室及时与合同方进行沟
通协商,查明情况、客观评估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及时向分管领 导报告,同时采取应对风险措施,不得擅自放弃合法权益。确需
解除、终止、变更合同或者订立补充合同的,由合同订立处室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合同交办公室复核,合同材料符合要求的交中心领导审批后转合同相关处室订立。
2.合同履行发生违约的、合同履行超期的,将交由中心法律 顾问处理。
3.合同履约条件改变的,召集双方对合同内容中有修改部分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
五、监督管理
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定期向班子领导报告情况。合同订立、审查、履行中,有违反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合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或者不按照审查意见书修改擅自订立的;
②与他人恶意串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③未按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④合同订立不按照规定报送备案的;⑤经合法性审查终结后变更实质性内容或者订立补充合 同,逃避合法性审查程序监督的。
合同订立流程
注:下列情形不得订立合同:①无中心主要领导授权、委托权限;
②委托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内设机构、临时机构等;③违反法律规定作为合同担保人;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务用车管理,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车辆保障区域范围:xx市主城区(椒江、黄岩、路桥) 以外,黄岩西部偏远乡镇给予保障(指富山乡、屿头乡、平田乡、上垟乡、上郑乡和宁溪镇)。
2.各领导和各处室人员如有出差任务需要用车的,应在出差 审批单中“拟乘坐交通工具”一栏注明,并填写《公务用车联系 单》一并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批,批准后,由 办公室负责人向车辆联络员下达派车任务。
3.《公务用车联系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租车公司预约车辆。租车公司接到预约,完成车辆和驾驶员调派后,会将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电话等信息以短信形 式发送给用车联系人。
4.远程用车需求应至少提前一天预约,一般用车需提前半天 预约。
5.车辆联络员应做好《公务用车联系单》的归档整理工作。
6.用车结束后,驾驶员会根据用车实际情况在《公务用车单》上填写“驾驶员行车记录”各项信息,用车人需进行核对并勾选驾驶员服务情况,签字确认后,连同驾驶员服务卡一并交还给驾
驶员。
7.有动车、汽车直达的地方,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按 差旅费管理规定凭票报销。
8.租用车辆类型根据出差人员数定:原则上 4 人(含)以下派轿车,5-6 人派商务车,7 人以上派中巴车。
公务用车审批流程
注:1. 保障区域:xx市主城区(椒江、黄岩、路桥)以外,黄岩西部偏远乡镇给予保障(指富山乡、屿头乡、平田乡、上垟乡、上郑乡和宁溪镇);2. 有动车、汽车直达的地方,尽量选择公共交通;3. 车辆类型根据人员数定:原则上 4 人(含)以下派轿车,5-6 人派商务车,7 人以上派中巴车。
xx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 制度。
一、适用对象
中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日常考勤
1.实行钉钉考勤(考勤机人脸识别或手机打卡),每个工作日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间各进行一次考勤。
2.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考勤工作负责。
3.办公室负责机关考勤,定期汇总报主要领导,视情通报。
三、请销假审批流程
1.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应事先通过钉钉申 请,报告外出和请假事由,获得批准后打印纸质版抄送办公室。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口头和电话等进行报告和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班子成员和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执行。
3.处室负责人离岗半天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离岗 1 天(含
1 天)以上的,需报分管领导,经主要领导批准。
4.一般工作人员离岗半天的,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离岗 1
天的,需报处室负责人,经分管领导批准;离岗 1 天以上,需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经主要领导批准。
5.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有外出的文件依据可证明材料, 具体参照差旅有关规定执行。
6.机关工作人员请年休假、婚丧假、病假、探亲假、产假等, 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机关工作人员因私请假需填写具体原因,病假附医院医疗休息证明。
8.既不履行因公外出报告和因私请假手续,又不在岗的,按 旷工处理。
9.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的期限需延长的,应按审批权限事前 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如不履行延长报告手续,所延长天数 按旷工处理。
10.办公室负责请销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和因私请假按期返回后,需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11.申请事假,先在年休假内扣除,扣除年休假后剩余天数作事假天数计算。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不再享受年休假。请年休假,不再享受年休假补贴。
12.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文件执行。
请销假审批流程
xx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xx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台财行发〔2016〕 28 号)文件精神,现对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规范如下:
一、夜餐补助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机关工作人员。
二、适用条件
适用条件仅限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 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 4 小时及以上的,不包括以下情况:
(一)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二)不需要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 理的值班带班;
(三)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四)按规定领取加班补贴的;
(五)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三、开支标准
(一)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 4 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
支夜餐费补助 40 元。
(二)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 4
小时不到 8 小时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 1 次伙食补助;
连续加班满 8 小时及以上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标准开支 2 次伙食补助。
(三)无休日值班的,可按照实际值班天数以调休的形式进行补休(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照执行)。
四、报销流程
(一)加班申请
工作人员加班前需通过钉钉软件提出加班申请,若实际加班 时长有变,可在钉钉软件中提出修改申请。
(二)打卡要求
工作人员加班结束时需在钉钉软件“考勤打卡”一栏中更新下班时间。加班打卡记录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未按照要求打卡的, 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五、报销审批
1.工作人员填写xx市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报销审批单进 行审批。
2.工作人员应在每月 1 日前完成上月夜餐费报销。中心办公室每月应对工作人员加班内容、时间等事项进行审核、统计,编 制夜餐费补助清单并在单位公示。
3.无休日值班按规定折算成调休的,可年内累计使用。
4.审批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销审批,一份交办公室存 档装订备查。
六、其他规定
各处室不得以夜餐费等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虚假造册冒领夜餐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 条例》,严肃追究当事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规资 金的,一律予以追回。
附件:1.夜餐费报销审批单2.调休审批单
附件 1
xx市行政服务中心夜餐费报销审批单
姓 名: 处室(部门):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申请金额:(大写) ¥ 元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处室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会计:
年 月 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注:1.工作日晚上连续加班 4 小时及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开支夜餐费补助 40 元。
休息日(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连续加班满 4 小时不到 8 小时的,可参照夜
餐费补助标准开支 1 次伙食补助;连续加班满 8 小时及以上的,可参照夜餐费补助
标准开支 2 次伙食补助。
2.夜餐费报销应一事一表;
3.该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销审批,一份交办公室存档装订备查。
附件 2
xx市行政服务中心调休审批单
姓 名: 处室(部门):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调休时间: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处室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注:1.无休日值班应根据实际值班天数折算成调休。2.夜餐费报销应一事一表;
3.该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销审批,一份交办公室存档装订备查。
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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