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的基础上,注重理顺“四种关系”,不断推进大走访活动向纵深开展,确保活动实效。
一、“质”与“量”的关系
“质”和“量”是辨证统一的一个有机整体,“量”的积累是为了“质”的升华。派出所要求民警在走访过程中,要注重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切实在走访效果上求实效、求突破,要注意走访质量,而不单求数量,要真正实现走访一户、熟悉一户、满意一户的目标,在走访中民警要用最诚恳的态度、最亲和的语气与群众进行沟通,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取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听取群众真实的呼声,了解到真实的社情民意,收集到真实的意见建议,保证走访质量,确保走访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与“小”的关系
通过走访,了解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厂矿企业、人民群众所需、所关心关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评议,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这是在走访中必须履行的“大”事。与此同时,在走访实际中,派出所要求民警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一点一滴为群众着想,坚持从看似不起眼、容易被忽视但却牵动群众的“小”处着手,注重讲求“小礼仪”、化解“小矛盾”、侦破“小案件”、解决“小问题”、办好“小事情”、传递“小温暖”,不论是是否是公安管辖范围内的,只要是我们了解到的群众的小困难、小问题,都要尽力去解决,能自己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自己解决的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用行动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大支持,最终赢得治安的大稳定、群众的大满意、社会的大和谐。
三、“虚”与“实”的关系
“虚”不是假,而是指我们通过大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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