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四聚焦”稳步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为推动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山东省聊城市主动探索实践,在建章立制、标准体系、过程监管以及提升监管实效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将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聚焦建章立制,规范评估程序。印发《聊城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以“三定”规定为依据,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综合评判为原则。职能运行评估在市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编办作为评估主体,承担具体工作,评估对象覆盖市直各部门。评估内容包括重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履行和流程再造成效等3个核心指标,评估范围涵盖部门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三定”规定主要职责情况,以及“三张清单”调整更新执行情况,引导部门全面准确履职。评估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安排部署、指标审定、日常监管、年终评定、情况反馈等5个环节。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明确评估结果作为市直机关绩效考核、深化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配置的重要参考和调整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聚焦履职目标,完善标准体系。下发通知安排年度履职目标报送事宜,要求目标确定需附依据,杜绝自降标准,经核实后共确定履职目标600余条,搭建起了职能运行监管的“数据库”。研究制定《主要职能运行成效评价标准》,从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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