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打造职能运行“五化”监管新模式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
为优化部门职能运行、提高服务效能,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坚持多措并举、点面结合,打造职能运行“五化”监管新模式,不断加强部门履职能力建设,保障和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机制,“长效化”监管。建立了监管评估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惠民县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对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及调整更新情况、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情况、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履职情况外部评估情况等评估内容,明确了评估方法、程序和评估结果运用,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多措并举,“常态化”监管。通过机关职能运行评估、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等多种方式,对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监管,统筹解决存在问题,倒逼职能部门高效履职。
三是广纳意见,“社会化”监管。注重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各界监督,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机关职能运行情况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部门职能配备、机制运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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