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五个互动”打造机构编制工作“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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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委编办积极构筑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巡察和上级编制部门互动的工作“朋友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借机借势借力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工作合力。
一、积极与组织部门“互动”。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要求,积极与组织部门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先沟通、请示、报告制度,按照“编制在先”原则,为组织部门做好机构编制核准前置工作,严把关口。在干部调整动议前,做好规格配备、职数配备、职务名称“三核查”工作,对领导干部拟任职单位的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和编制余缺情况进行审核,没有空编的,向组织部门建议先调整人员后再配备干部,确保不超规格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后,按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文件,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及时准确将编制调整到位。
二、积极与人社部门“互动”。根据编委会核定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为人社部门公开考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人社部门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安排招聘计划和调配人员,满编和超编单位不得再新增加人员。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入(出)编“一支笔”管理制度,对拟进行工作人员跨部门流动、跨层级调动的事项,按照《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和《栾川县乡镇机关事业人员向县直单位调动管理办法》办理,由用人部门先到编办进行编制使用申请,审批后根据相关程序办理借调、调动手续。无编制使用核准、入(出)编单等手续,人社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录(聘)用、调配、工资核定以及社会保障等手续。
三、积极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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