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对标对焦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四化”管理
厦门市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动态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形成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权责清单”体系,全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法治型政府。
一是对照标准,实行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对照福建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地方标准,认真组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等工作。强化权责清单规范管理,推动市、区、镇(街)权责事项“三级四同”,即同一权责事项名称、类别、依据、编码等要素保持一致。强化清单信息管理,将权责清单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
二是对标改革,实行权责清单精细化管理。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全面组织市、区、镇(街)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推进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相衔接,切实厘清各级政府部门权责,做到横向上明晰部门间职责边界,纵向上明晰层级间职责边界,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目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均依法依规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并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公布权责清单,共公布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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