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委编办“三强化”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创新管理办法,注重工作实效,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强化制度建设、法规宣传、监督检查为抓手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和管理效能稳步提升。
强化制度建设,在完善体系上“立柱架梁”。一是织密“制度网”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婺城区委编办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相继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婺城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婺城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做到严格依法依规谋划实施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二是把好“日常关”加强动态调整管理。系统梳理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形成“体系完整、上下贯通、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区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汇编。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配备、调研评估、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落实日常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实行动态调整。
强化法规宣传,在学法普法上“行稳致远”。一是“头雁式”引领推动学习主体全覆盖。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各部门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结合组工干部培训班,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宣传解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促进机构编制工作人员依法、守法、用法能力的提升。办内领导干部“头雁式”引领学法普法,充分利用“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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