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2021年4月,湖南省委编办发文明确省本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对市县党委编办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切实抓好并指导推进相关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涉机构编制调整工作。工作中,湖南省委编办坚持“五个统筹”基本思路,实行省市县三级同步联动,在有效实现全省行政复议机构编制资源整合优化的同时,为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提供了体制机制坚实保障。
一是突出“五个统筹”工作思路。此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工作机制高效良性运行,湖南省委编办根据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急需,坚持同向配置编制资源,凸显“五个统筹”基本思路,即统筹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统筹省市县三级与大中小三类,统筹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与行政裁决权下放等因素,统筹办案任务与区位、层级、人口、编制状况,统筹政策措施与组织实施。
二是依法整合行政复议职责。明确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为主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外,省、市、县各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统一负责本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保现有编制总量不突破前提下,主要通过从办案数量多、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划转人员编制,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内部调剂等方式解决。其中,省本级改革调整所需编制主要从省直其他部门办案数排名前十位的部门划转,市县两级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内部调剂、从本级相关部门划转、在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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